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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首歌出來後,它就有了版權,發行商基本上是版權所有者。 民間作品,如《大坂城的姑娘》、《走到西口》等,版權歸當地文化管理部門所有。
2. 以營利為目的的掩護,如錄音或商業表演,必須獲得批准。 如果只是在網上發布、公益演出等非分發方式,則用於娛樂傳播,不具有商業性質,無需徵得同意。
3.原唱不一定是著作權人,即使是著作權人,原唱去世後版權仍屬於著作權人。 它可以是它的唱片公司或它的代理人。 如果你想請求許可,你可以去找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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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不使用網路上的封面。
如果作者去世,版權在一段時間內有效(例如50年),然後不再需要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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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使用它,主要取決於你使用它做什麼,而不是用於商業目的。 只要註明是蓋子,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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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商業過濾!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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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不需要。 你們不是都在卡拉OK店翻唱歌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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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它是網際網絡上的封面,你不應該需要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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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唱不一定需要原唱的授權,但商業用途是需要原作者或相關人員授權的資訊。
標題、類別、歸屬、完成日期、出版、出版日期和地點; 完成工作的形式(個人、合作、委託、職位等); 作者和其他版權所有者。 2.申請人的身份證。
(個人申請人提供身份證影印件,單位申請人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創作者提供身份證影印件)。 3、提供作品樣本(文字作品提供創意草稿; 2 l0cmx12cm** 用於藝術和攝影作品; 工程產品設計圖紙提供三種檢視。
效果圖或實物**; 影視作品提供VCD等)。4.作品創作智慧說明(請從創作目的、創作過程、原創性三個方面進行寫信,並附上申請人簽名。
註明簽名日期)。5、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提交合作快速響應工作,並附有共同作者的授權委託書。
Fu Pai的工程委託附有委託合同。
或獨家許可合同。
歌曲版權證明。
2. 什麼是著作權登記?
關於著作權登記。 在我國,著作權產生於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著作權登記不是取得著作權的前提條件,但著作權登記證是登記事項的初步證明,可以作為主張權利或提起行政處理或權利糾紛訴訟的證明檔案。 計算機軟體,由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提供。
負責註冊; 其他原創作品:文字、美術、攝影、電影、**、建築作品和工程設計圖紙等,均可由省級著作權登記部門登記。 在一些國家,未註冊的作品會產生一些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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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唱他人歌曲的行為,實際上並不構成侵權,例如在家走路時、在浴室裡、某處唱歌等,不需要原作者的同意。
但是,如果您將翻唱歌曲錄製成錄音,在這種情況下,您需要定義是否將錄音用於商業目的。
1.您只需將錄製的錄音放在計算機的資料夾中供自己欣賞,並與親戚朋友分享即可; 在這種情況下,不需要原作者的同意。
2、但是如果你把你的翻唱歌曲錄製成聲音產品,並將音訊產品上傳到各大**平台(如QQ**、網易雲等),或者各大社交和短**平台(如微博、B臺、快手、抖音等),這種行為雖然不一定會給你帶來實質性的好處,但也會給你帶來人氣或者一定的影響力; 此時,這種行為已經不能稱為非商業用途,因此在這種使用的情況下,需要獲得原作者的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但應當註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稱,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將他人發表的作品用於個人學習、研究或鑑賞;
2)為介紹或評論某一作品或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發表的作品;
(三)為報道時事,不可避免地轉載或者引用報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發表的作品;
(四)已經發表過政治、經濟、宗教問題時事文章的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或者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但作者宣告不准發表的除外;
(六)為教學、科學研究目的,少量翻譯、複製已發表的著作,供教學、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範圍內使用已發表的作品;
8)圖書館、檔案館、季峰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複製圖書館收藏的藏品,用於展示、儲存版本;
(九)免費演出未向公眾收費、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的已出版作品;
10)對在室外公共場所設定、展示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影;
(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出版的中文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作品,在中國境內出版發行;
12) 將已出版的作品轉換為盲文。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影製品製作者、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權利限制,適用前款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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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是把錄製的錄音放在自己的電腦和資料夾裡,只供自己欣賞,分享給認識的親戚朋友,在這種情況下,你不需要徵得原作者的同意,但是如果你把翻唱的歌曲錄製成凳子,形成乙個聲音產品,然後把錄音產品上傳到各大平台, 此時,這種行為已經不能稱為非商業用途,因此,以這種方式,需要原作者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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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需要它。 翻唱不受版權保護,中國法律明確規定翻唱需要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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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普通的自唱,一般不需要原作者的同意,但商業使用需要原作者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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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要盈利,需要徵得原作者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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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唱歌曲不需要原作者的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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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網上發布,主要是**,必須徵得詞曲作者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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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使用什麼,並且肯定需要商業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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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自己唱,你不需要它,但你可以用它來做生意或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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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歌曲都有自己的版權。 所以如果你沒有拿到原曲的版權,那麼翻唱的歌曲就有可能在這個時候被別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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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供個人使用。
如果你在網上發布,主要是關於製作音樂,你需要得到詞曲作者的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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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首先,這屬於智財權中的著作權範疇,一般個人的封面完全是出於愛好或者什麼的,屬於著作權合理使用的範疇,符合法律,尊重作者的其他權利,不需要著作權人批准, 並且不需要支付報酬,對於組織團體來說也是如此,只要他的行為是非商業行為,並且在合理使用的範圍內,它也擁有上述權利,但如果掩護的目的是盈利,超出合理使用範圍,必須獲得著作權人的同意並支付報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三十七條 表演者(演員、表演單位)表演他人作品的,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實踐中一般理解為,如果翻唱節目屬於公益性表演,不向公眾收取費用,不向表演者支付報酬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得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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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含義不同:
1.原創性:指不歪曲、篡改他人創作的作品,或抄襲或剽竊他人創作而產生的作品,也不屬於改編、翻譯、注釋、編排他人已有創作的作品。
2.翻唱:指根據自己的風格重新演唱已經由他人發表和演唱的歌曲,包括重新填充歌詞和編曲。
二、特點不同:
1.原創性:原創歌曲作品獨一無二,與模仿和抄襲相反。
2.翻唱:在已發行歌曲的基礎上重新演唱或重新創新後演唱,翻唱歌曲需要得到原作者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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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意歌詞或白歌或編曲是du
你說的陳奕迅唱的那首歌是由別人寫的。
這是陳奕迅的唱片公司購買了這首歌的版權,可以合法地用於發行和演唱,如果之前沒有人發行過這首歌,陳奕迅是原唱,如果別人發行過,就會算是翻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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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歌是他買了這首歌的版權,翻唱是唱別人的歌,不是他買的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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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自己寫歌詞,自己作曲。 翻唱是唱別人唱過的歌...... 有時也有英文和日文的翻唱,但歌詞變了,節奏還是原來的節奏,也叫翻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