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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五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傷害、歧視。
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撫養的,應當承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夠獨立生活為止。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異而消滅。 離婚後,孩子仍然是父母雙方的孩子,無論他們是由父母直接撫養還是由父母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和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母乳餵養的孩子應由哺乳母親撫養。 雙方因母乳餵養後子女撫養權糾紛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子女權益和雙方具體情況作出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另一方應當承擔一方撫養子女的部分或者全部生活費和教育費,費用數額和期限長短由雙方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的撫養和教育的協議或判決,不得阻止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中原先商定的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母一方有權探望子女,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視權的方式和時間由當事人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母探望子女,損害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視權; 中止事由消失的,恢復探視權。
因此,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母應承擔必要的生活和教育費用,並有權探視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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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需要離婚,你可以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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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已經是事實上的婚姻了......誰應該負責,誰就必須消極......如果不能達成協議,就得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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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結婚證生育子女屬於事實婚姻,參照《民法典》婚姻繼承部分關於離婚的有關規定。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76條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自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願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後30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簽發離婚證; 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的,應當登記並簽發離婚證。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賭博和吸毒成癮等被反覆教導的惡習;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至少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百條 婚姻關係自離婚登記完成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後解除。
第1082條 男方在女方懷孕期間、生育後一年內、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不得提出離婚; 但是,這不適用於離婚的婦女,或者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接受丈夫的離婚請求。
注:《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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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適用婚生子女的規定,兩歲以下子女由母親直接撫養。 對年滿二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就子女撫養費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具體情況,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作出判決。 兒童年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親生父親或者母親,承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贍養費。
第一百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滅。 離婚後,子女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無論子女是父親還是母親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時,未滿兩歲的子女由其母親直接撫養。 對年滿二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就子女撫養費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具體情況,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作出判決。 兒童年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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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離婚後雙方的責任是:按照《社會撫養費徵收和管理管理辦法》的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 承擔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和保護責任; 不直接撫養子女的,應當承擔子女撫養費。
[法律依據]。第三條 社會贍養費徵收管理辦法。
不符合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 社會贍養費徵收標準應當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算徵收的基本參考標準,徵收金額應當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按照規定生育子女的情況確定法律法規。社會生活費徵收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增加與計畫生育無關的收費,比昌將提高社會贍養費徵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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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對子女的撫養和教育負有責任,非婚生撫養子女的生父或母親承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夠獨立生活為止。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21條規定,父母有撫養和教育子女的義務。如果父母未能履行撫養義務,未成年人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贍養費。
《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有權與婚生子女一樣受到騷擾,任何人不得傷害、歧視。 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撫養的,由親生父親或者母親承擔子女的生活和教育費用,直至子女能夠獨立生活為止。
讓我們聽聽醫生的意見,如果醫生堅決反對生孩子,那就不要生孩子,為了自己的生命而珍惜。 如果冒險能讓家人更幸福,那你不妨試試,也許會好。 不要太擔心。
如果你沒有拿到結婚證,你生了孩子,男人不顧法律,也沒有辦法強迫他負責,這只能是道德上說,男人的性格就是這樣,他現在不想要孩子,讓他寫一張紙條,說他自願放棄撫養孩子, 最好找律師作為證人,以賦予這種實質性的法律效力。
如果雙方都沒有感情,婚姻早已破裂,沒有挽救價值,那麼離婚當然是最好的選擇; 如果對對方還有感情,不願意放棄婚姻,那麼不管要不要離婚,都要跟著內心的感受走。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