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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後,若勞動局認為提交的材料或描述的事實不夠清楚,將再次通知員工到勞動局協助調查核實。 一般來說,之前在申請工傷認定時,對工傷的細節,如工傷的時間、地點、過程、後果等,都沒有明確說明,所以勞動局需要再次調查核實才能做出決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可以根據檢查需要,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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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案的原因是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正在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可以根據審查需要,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可以根據檢查需要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職業病的診斷和診斷糾紛的鑑定,應當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進行。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不再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證書的人員進行調查核實。
勞動者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屬於工傷,但用人單位不認為屬於工傷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舉證責任。
參照《江蘇省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勞動者或者其直系親屬提交相關證據。 勞動者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屬於工傷,但用人單位不認為屬於工傷,無正當理由未在期限內提供證據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勞動者或者其直系親屬提供的證據,作出工傷認定的結論。依法。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書面通知勞動者或者其直系親屬和勞動者單位。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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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工傷認定記錄: 1、勞動者工傷期間受傷的時間、地點、過程及相關細節。 2、勞動者在醫院工傷診斷證明、工傷程度、公司是否為勞動者繳納了社保。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傷事故或者患職業病的,應當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員工因工受傷,應當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遇緊急情況可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工傷保險藥品清單、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因工傷住院的伙食補貼,由工傷保險支付,如職工早期確診,經醫療機構證明,經辦機構批准,工傷職工在協調區域外就醫所需的交通、住宿、住宿費,由工傷保險支付工傷保險,具體支付標準由協調區人民規定。
因病致使非工傷的職工**不享受液風機工傷醫療待遇的,應當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辦理。
工傷職工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符合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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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局在認定工傷時,根據具體情況調查是否對證人進行記錄,勞動部門認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證人記錄過去的情況。
確定工傷需要經過哪些步驟?
1.報告工傷事故。
1)企業應當自工傷發生之日起15日內或者診斷之日起15日內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報送工傷報告。
(二)因工受傷的職工或者其親屬應當自工傷發生之日起15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之日起15日內,向所在地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保險待遇申請;如遇特殊情況,申請期限可延長至30天。
3)如果工傷職工或其家屬不具備工傷保險待遇,企業工會組織可以代為職工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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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社保部門在提交工傷認定申請書後,認為有必要與勞動者核實相關事故情況的,可以約談勞動者並製作相關調查記錄,勞動者有義務配合。 在記錄時,您只需要說明您的工傷和相關部門。
我申請了工傷認定,老勞動局要求我做筆錄是什麼意思?
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稿後,社保部門認為有必要與員工核實相關事故情況的,可以約談員工並做好朋友的調查記錄,員工有義務配合。 在記錄時,您只需要說明您的工傷和相關部門。
這是成功的工傷認定嗎?
它沒有成功,但只是被接受,這意味著請求被接受,這也取決於對成績單的調查。
好。 那麼我接下來需要做什麼?
親愛的,你什麼都不用做,別人叫你做什麼,只要如實記錄下來就行了。
好了,人事勞動局兩次去找老闆簽字,老闆沒簽字,沒辦法嗎?
您好,如果協商不成,將通過訴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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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親愛的,您申請了工傷認定,勞動局要求您做筆錄以進一步澄清情況。
做筆記時要說實話,這樣更有利於解決問題。
也感謝工作人員!
我申請了工傷認定,老勞動局要求我做筆錄是什麼意思?
親愛的,你申請了孫工傷認定,勞動局要求你做筆錄,進一步調查情況。 在抄錄程式碼時要說實話,這樣更有利於解決問題。 也感謝工作人員!
這是成功的工傷認定嗎?
我只是接受了它,但它沒有用!
好。 再見!
下一步是什麼?
等待勞動部門削減和決定!
人事勞動局找了老闆兩次,老闆沒有簽字,所以沒有辦法。
不用擔心犯罪分子會逃脫<>
事實是,您不必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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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後,如果勞動局認為提交的材料或描述的事實不夠清楚,將再次通知員工到勞動局協助調查核實。 一般情況下,在簡要確定之前的工傷認定申請時,對工傷的時間、地點、過程、後果等細節沒有明確說明,因此勞動局需要再次調查核實才能做出決定。
《勞動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當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內提起訴訟,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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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記錄中的錯誤會產生一定的影響,但工傷的認定會在事故傷害發生前進行調查核實,對綜合考慮不會有太大影響。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將工傷認定申請書面通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職工所在單位。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申請工傷認定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僱傭關係(包括事實僱傭關係)的證明; (3)醫學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智慧悔改診斷鑑定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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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對傷害的簡要描述應說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和地點、當時進行的工作、受傷的原因以及受傷的位置和程度。 職業病患者應說明在哪個單位從事何種危險工作,開始和結束時間,以及診斷結果。
申請人申請認定工傷時,應當提交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 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或職業病鑑定)的醫療器械或者醫療機構出具的初步診斷、診斷證明; 證明勞動者在受傷或診斷為職業病時與雇主之間存在勞動或僱傭合同或其他勞動或人事關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傷事故或者患上職業病,認定工傷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其中,經勞動能力評估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撫卹金。
工傷的認定和勞動能力的評價應當簡單方便。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從事工傷的,不視為工傷:
(一)故意犯罪;
2)酗酒或吸毒;
3)自殘或自殺;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工傷認定屬於工傷認定部門(或綜合業務部、勞動關係部、勞動仲裁委員會),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負責認定工傷認定後的勞動障礙等級評估。 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工傷撫卹金的,工傷職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 >>>More
法律分析:協調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提交工傷認定申請。 根據中國有關法律的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受傷或者被診斷為職業病的,應當在一定期限內向協調區域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More
申請勞動仲裁的流程: 1、勞動仲裁委員會應當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立案時應攜帶:仲裁申請表影印件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 相關證據影印件2份,證據清單一覽表; 雇主的商業登記資訊(北京等地區不需要登記資訊)! >>>More
1.首先,要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一切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是不可能通過工傷認定獲得賠償的,如果用人單位不申請,員工個人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