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授學生辭職後未簽訂勞動合同和就業協議,被公司扣除乙個月工資

發布 社會 2024-08-03
2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不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從第二個月起付給你雙倍工資,補發社保,支付經濟補償。 關鍵是證據,這需要證明您與雇主有僱傭關係。 至於工作時間長短,可以使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由雇主在仲裁或訴訟時簽發,因為每個在乙個地方工作的人都應該填寫乙份報名表。

    這也證明了你的工作時間,你也要籤工資,工資單也應該由雇主出具,證明你的月收入狀況。

    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很普遍。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有責任為其主張提供證據。

    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 用人單位不提供,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不能提供與用人單位掌握和管理的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的,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供。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提供,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三條明確規定,因用人單位決定解除、解雇、解雇、解除勞動合同而發生勞動爭議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舉證責任, 降低勞動報酬,計算員工的工作年限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條還規定:“勞動爭議案件,因用人單位決定解雇、解雇、解雇、解除勞動合同、降低勞動報酬、計算勞動年限等因素而發生勞動爭議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舉證責任。 等等。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

    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聘登記表、登記表、考勤記錄等舉證責任由用人單位承擔。

    如果你想充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建議你看一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這樣你就可以知道用人單位在哪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權益,這將使你受益一輩子。

    看完《勞動合同法》,你就會知道你應該主張哪些權利。

  2.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1、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2.沒有權利; 3、無需簽訂勞動合同即可要求雙倍工資。

    魏峰律師。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1、公司對未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間支付雙倍工資。

    2、您有權要求支付公司拖欠的4月份工資。

    3、您有權依法要求公司為您繳納社保。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1。你可以去仲裁;

    2。公司無權扣除您4月份的工資,也無權向您索償;

    3。公司的行為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可以向公司分支機構索要兩倍的工資差額。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您可以向勞動部門保障監督大隊投訴,也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首先,你應該去你所在城市的勞動局向公司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會立案並留下你的基本資訊。 然後去公司調查,發現如果事情屬實,他們會出面調解,並警告公司該行為違反了勞動法,如果遇到拒絕執行的公司,他們會執行。

    這可以通過以下方法解決:

    1、向勞動行政部門(一般為勞動管理檢查大隊)報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200-300元,如果勝訴,公司全部承擔)。

    3、如您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在收到仲裁文書後15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4.根據國家規定,發生仲裁或訴訟時,除在規定時間內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和報酬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工資和報酬25%的額外經濟補償。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當然,我可以回去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以保護自己的權利。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解除勞動合同的,構成違法解除,需要支付賠償金。 如果你必須工作來提供勞動力,你應該獲得勞動報酬,並可以向雇主索要工資。 用人單位有上述行為之一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勞動法》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職業選擇權、勞動報酬領取權、休息休假權、勞動安全衛生保障權、職業技能培訓權、享受社會保險福利待遇權、提交勞動爭議解決權; 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第五十條 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勞動爭議調解與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

    2)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3)因撤職、解雇、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在達成和解協議後不願協商、協商不力或者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工資要結到工作結束,而且需要能夠證明自己的勞動關係,如果談判失敗,可以通過勞動部門解決,爭取自己的權益。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試用期內,可以提前三天提交書面辭職信,而你只工作了乙個月,屬於試用期,勞動合同法規定可以提前三天辭職。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只要你能證明你們之間存在勞動關係,你就可以去貴公司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解決問題。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公司以未提前乙個月辭職為由,扣減半個月工資是違法的。 員工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被扣的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應當提前30日通知用人單位辭職,因未事先通知用人單位直接辭職的,用人單位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賠償。但是,如果用人單位以未事先通知勞動者為由扣減工資,沒有法律依據,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權利。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勞動關係可以終止,無需通知簽訂勞動合同。 公司的做法違法,可以和領導協商或者向勞動部門報告,也可以直接去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具體做法是可以的。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公司不得以此為由扣除您的工資。

    可以提起勞動仲裁或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公司。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該公司的做法是沒有根據的。 建議前往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以保障您的合法權益。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如果不簽訂勞動合同,就很難要求賠償。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根據實際情況,用人單位無故扣減勞動者工資的行為違法,雙方協商無效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不滿意,符合法律要求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處理。

    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

    2)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3)因撤職、解雇、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要求工會或者第三方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在達成和解協議後不願協商、協商不力或者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如果你不簽合同,你就是乙個臨時工,所以一天一天......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能否拿回工資,能否勝訴,關鍵在於能否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自己曾在這家公司工作過。 證據通常包括:

    工資單、員工卡、員工制服、同事的證詞等。 如果你能提供它,那麼你的幾率就相當不錯。

    雇主會給你出勤嗎? 我說的出勤是定期出勤,必須有你的簽名。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沒有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在移交工作時支付如下款項: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辦理勞動者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移交手續。

    勞動者應按照雙方的約定辦理交接工作。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工作交接完成時支付。

    用人單位不支付工資的,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和國家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12

    法律沒有規定雇主在辭職後也要扣留乙個月的工資。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本單位不僅不能扣你的錢,而且還會給你賠償。 否則,您可以向當地勞工部門提出投訴。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可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指使、強迫勞動者從事違反規章制度從事危險性勞動,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證件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勞動者限期遣返勞動者,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方式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歸還勞動者,並處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八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補償金額不低於應付金額的50%但不超過100%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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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用人單位需要在入職乙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第二個月需要按工資標準支付雙倍工資;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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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要的補償是從7月到9月12日,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前款規定的月薪兩倍的起始日期為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期滿的次日, 截止日期為書面勞動合同補充前一天。 >>>More

14個回答2024-08-03

否:1、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外,均需支付經濟補償; >>>More

10個回答2024-08-03

在沒有僱傭合同的情況下,最多可能需要支付 11 個月的工資,而不是合同未簽訂期間的兩倍。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每月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7個回答2024-08-03

在我們的生活和工作中,很有可能遇到這樣的問題,如果我在公司工作但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我可以隨時辭職離開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