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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局不處以罰款。 根據地方的不同,有些地方比較寬容,只要事後結婚,一般不會受到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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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是非婚生的,法律沒有規定罰款,這是個人問題,不屬於警察局的管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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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不註冊你的賬戶,你一般沒問題! 可以考慮先結婚,再給孩子戶口登記,應該不會受到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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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我不明白,但好像是計畫生育部門會懲罰它,而且似乎和派出所沒有任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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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計畫生育處罰或被街頭處罰,不繳納戶籍將無法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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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視情況而定。 非婚生子並不違法,只要不違反計畫生育政策,就會被罰款。
非婚生子女雖然不會被罰款,但要繳納一定數額的社會贍養費。 各地社會贍養費政策不盡相同,具體金額需諮詢當地**部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第四十一條 公民生育子女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的,應當依法繳納社會贍養費。 逾期應當足額繳納的社會贍養費,應當足額繳納的,自未繳納之日起依國家有關規定徵收滯納金; 仍未繳費的,作出徵收決定的計畫生育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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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不會受到處罰。 雖然我國以前的法律規定未婚懷孕需要繳納社會贍養費,但這種費用不具有罰款的性質,而且贍養費徵收制度已經廢除,因此生育子女無需支付額外費用。 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婚條件,且第乙個孩子未登記出生的,應當自出生之日起60日內完成婚姻登記。
未婚懷孕的婚姻登記程式是怎樣的?
1. 應用。 男女均須出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並簽署無配偶、與對方三代以內無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的宣告。 共同向一方有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婚姻登記。
登記時男性和女性都必須在場。 離婚的,還應當出示離婚證。 進行婚前檢查的場所,還應出示醫院出具的婚前檢查證明;
2. 審查。 必要時,登記機關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必要的調查,必要時指定醫療鑑定專案;
3. 註冊。 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批准登記並頒發結婚證。 婚姻登記機關拒絕登記的,應當出具書面說明,說明拒絕的理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1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不得受到任何組織和個人的傷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親生父親或者母親,承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贍養費。
現在是炙手可熱的愛情,當然什麼都可以說,結婚生子就不一樣了! 不要相信你的話!! 這取決於他的行動、行為、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