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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覺得不應該,首先這件事情肯定在你心裡有陰影,會影響你們以後的關係,第二,他是乙個不負責任的人,對你的婚姻、婚外情不負責任,第三,他不是乙個誠實的人,他可以欺騙他的學生和他在一起,當然, 他也能騙你,說要和你和好,你能保證他以後再也不出去亂花草嗎?!第四,他不想讓那個女孩回到你身邊,也就是說他和那個女孩在一起的時候沒有強烈的內疚感,否則他早就應該斷絕關係了,他應該主動告訴你,而不是等著別人告訴你。 當然,最終決定權在你,你自己考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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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個長著人臉和野獸之心的男人。 也再婚了。 如果你承諾證明你對自己沒有信心。 作為一名大學老師,還是有很多人想找個好男人。 何必打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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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男人值得為他做任何事嗎? 無聊的。 已經背叛了。 我還能說什麼。 所以試著忘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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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你是否應該或不應該的問題,重要的是能夠給自己乙個時間來理清你想要什麼樣的結果,並對自己的選擇負責,而不是你的丈夫如何。
如果需要,可以得到專業的諮詢和幫助,相信自己,讓自己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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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和好,就等於縱容他以前做過的所有事情,想想看,隱瞞自己在外面和別人好兩年了,而且有欺騙的本性,這一點就要琢磨了,這和乙個人的品德有很大關係,如果和解, 你心裡沒有煩惱嗎?又是在騙你嗎? 你還能相信他嗎?
所以,我個人覺得這樣的男人不值得,更何況他沒有孩子,而且一心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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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只要你腦子裡沒有病就再也不會想了,就跳過它。。這甚至不是乙個正確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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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應該和他關係好! 你為什麼不再想要那個女孩? 它肯定會對你有利。 你有穩定的工作,不錯的收入,良好的福利! 他肯定對你有好感! 比起乙個只與行業比較的大學,實事求是,你是乙個不錯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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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這種人值得考慮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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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丈夫會問你是否應該再娶他,這意味著你也愛他,但如果乙個男人的心變壞了,你會怎麼做呢? 不是嗎? 我覺得我不應該和解!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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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善良、賢惠的女人太容易上當受騙了,我從事的是法律工作,見過太多這樣的事情,這種男人永遠是“狗不能變吃”,雖然老話說:勸不滿分,但我還是建議你不要理他,去找真正愛你、愛你的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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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反對,不應該!
這樣的男人沒有責任感,你還沒認出他來嗎?
趕快找乙個愛你的人過你的餘生。
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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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再婚的原因。 很多人的第一印象可能是“給孩子看”。
是的,這是乙個很好的理由,這聽起來是乙個很好的理由。 然而,事實上,這種緩慢的觀點是片面的。
我私下認為,你們真正能再婚的前提是,還是有繼續和對方生活在一起的可能,而且對方願意和解,彼此還是有感情基礎的。 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考慮再婚。
為了孩子再婚“,這只是原因之一。 但不是有充分理由的。
有些人選擇再婚只是為了孩子。 這樣的選擇其實是不明智的。
老實說,純粹從孩子的角度來看。 如果真的是為了孩子,你應該認真考慮再婚。 如果它們之間存在關係,那麼矛盾和隔閡就沒有得到解決。
就算再婚,這輩子也不會幸福。 而在這種情況下,兩個人勢必會“不斷吵架”。
而在這樣的婚姻環境下,對孩子的傷害其實會更大。
是的,從表面上看,選擇再婚,似乎是為了給孩子乙個完整的家。 但是,如果這個家裡沒有溫暖,對孩子來說就是一種傷害。
孩子們需要的是乙個溫暖的成長環境。 所以,一段美好的婚姻可以帶來這一點。 因此,從這個角度來看,在選擇再婚之前,有必要考慮肢體的各個方面和因素。
老師您好:我是乙個離婚3年的女人,不久前我拒絕了前夫再婚的要求。
儘管我拒絕了,但我知道我在做正確的事。 但在我心裡,還是有一些疑惑。 我也有點懷疑我做錯了什麼。
我和前夫3年前離婚了。 那是因為他背叛了婚姻,而我的公婆當時並沒有為我說話。 我在那個家裡,我根本沒有任何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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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認為你不應該為了你的孩子而再婚。 你和你的丈夫比任何其他社會關係都重要。
如果你只是為了孩子而再婚,你對孩子的態度和期望就會不自覺地增加。 如果你的孩子沒有達到你的期望,那麼你會在不經意間傳達出這樣的情緒和想法。
2:例如,我們經常聽到一些女人在孩子不聽話時說:“如果不是你,我早就和你父親分開了。
我想小時候那個人會很鬱悶,你想在一起,跟我有什麼關係。 我好不好,跟你關係好不好有什麼關係。 如果我不好,我為什麼不惹麻煩?
3:不要以孩子為藉口,只要勇敢地承認,你其實並不是獨自面對未來生活的挑戰和責任。 不要把你的孩子當作背景。
孩子太天真了。 作為乙個成年人,我們應該更清楚地看到什麼是責任,而不是給孩子乙個完整的家就是液體鉛的責任。 這是關於你是否有能力承受另乙個人的生活和成長的重量。
作為孩子的父母,我們更應該重視給孩子和他們未來的人生狀態目標,朝著目標前進。
4:兩個人再婚了,和目標不一樣。 還不如不要在一起,那就是互相消耗,同時拉著孩子的背。 這是一種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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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離婚後還愛著他,離婚不是違反原則的問題,我可能會選擇再婚。
夫妻離婚後可以選擇再婚,只要雙方能達成共識,不管之前有沒有猜忌,再婚也是好事。 婚姻中,如果對方犯了原則上的錯誤,不管是男是女,離婚後聚在一起散去是好事,沒有必要再婚,但如果不是原則問題,只是一件小事,這樣的情況,對方已經變了, 兩個人可以再婚!再婚還是有好處的,至少要有共同的孩子,乙個共同工作的家庭,乙個情感基礎,等等。
如果兩個人確實有這樣那樣的矛盾,尤其是性格上的不和,三觀,既然分居了,就不應該再婚,因為再復合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矛盾,否則老戲重演,最後也會分手。 而如果是因為誤會,或者一時興起衝動離婚等等,讓對方冷靜下來,他們後悔了,有感情,這樣的婚姻也應該再婚,再婚後,他們會想起過去的錯誤,以後會越來越幸福, 畢竟,人們需要乙個溫暖的家,他們都需要乙個精神和生活伴侶,祝願他們婚姻生活幸福!感情還在,離婚後,轉身後,還是覺得對方最適合我,再婚後的生活會比現在的單身要好,所以還是再婚吧。
記住,準備再婚就是重新開始一段新的戀情,而不是把之前的事情都提起來,這不利於再婚,不利於兩人的關係。
在離婚和再婚的情況下,離婚時分割的財產是婚前財產。
另一方面,再婚實際上是二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是婚前財產。 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再婚後取得的財產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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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你問過別人嗎? 同理,再婚的事也沒必要問別人,別人也不會理解的。 幸福和不幸福都掌握在自己手中。 如果抓不住,只能自己受苦。 所以,做出你自己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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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就看你了,你離婚是為了什麼,以及你為什麼要再婚。
哥們,算了,女人真的很多,愛誰都沒有錯,如果你真的只愛他,或者非常愛他,那麼他睡了多少男人,你愛他都無所謂。 或者他們不夠愛她。 或者不是真的愛她。 >>>More
經過多年的經驗,我個人認為,離婚協議的撤銷並不一定與是否再婚有關,如果要撤銷離婚協議,可以通過兩種方式解決:一是當事人可以在離婚協議上簽訂新的補充協議,撤銷或變更原協議; 2、依照法律規定撤銷離婚協議。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規定: >>>More
《婚姻法》規定,再婚後再婚的程式與離婚的程式相同,主要取決於離婚的方式。 離婚是指通過協議或者訴訟解除夫妻關係,終止夫妻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行為。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准予離婚。 >>>More
法律分析:否。 《關於貫徹落實二孩政策全面改革完善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出台,明確落實出生登記服務制度,不批准二孩(含二孩)生育,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More
婚姻涉及身份關係和財產關係,其中財產關係大多依賴於身份關係,除了夫妻約定的絕對財產制度外,夫妻之間的財產共有關係隨著夫妻地位關係的變化而變化。 離婚時的子女撫養協議自然會因再婚的發生而使協議的目的不復存在而失效。 但是,財產分割協議不會因再婚而自動失效。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