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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事很麻煩,雖然是以個人名義買的,還發了單證,但畢竟這都是假的,主要問題是婚後存在,如果是婚前,那當然也沒必要說什麼。 雖然是你的工資用來資助貸款,但你的工資也被認為是夫妻的共同財產,法律上誰提供並不重要。另外,婚前攢的錢,沒辦法證明,也沒有公證,你找律師問問,看看現在怎麼補,讓這房子的產權歸你所有,保證自己的利益,離婚了,還是要給他一些錢, 畢竟,您使用共同財產來償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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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必須收集證據以證明您支付了房屋的首付。 這樣一來,以後離婚就歸你了,房子就歸你了。 但是你的丈夫可以把還款部分和增值部分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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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新婚法出台了,就沒那麼簡單了,如果當時你真的未婚,房子當然是你的,但是結婚後拿到的證件是假的,就不好說了,因為結婚登記的日期是註明日期的,查一下你的結婚登記日期和買房日期,看看是婚前還是婚後, 婚後會平分,夫妻共同財產,婚前的話都是你自己的,所以要想把房子變成你的,現在就得收集一些證據和材料,可以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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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你的,但你必須把你丈夫每月還款的那一部分還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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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應該是你的。 因為地契上的名字是你的,如果夫妻同居七年然後離婚,就必須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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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首先,需要確定房屋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 如房屋為婚後購置,或婚前購置為婚後共同居住的場所,除雙方明確約定房屋所有權外,該房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按棗書平分:
1、離婚後一方想要買房的,應補償另一方一半的房款;
2、雙方可以協商決定分配方案,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起離婚訴訟,提請法院判決;
3.如果貸款未還清,未償還的部分應由購置房屋的一方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雙方自願離婚的意願,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一致意見。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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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我想把離婚的房子轉讓給我。 如果同意離婚結婚,離婚房地產轉讓所需的程式必須是:
1、關於房產分割的離婚協議書; 2、離婚證及影印件; 3、權利人之一申請辦理離婚財產所有權協議登記的,需提交公證; 4、離婚財產所有權協議; 5、房產證; 6.身份證明及影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百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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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屋的歸誰所有,取決於該房屋是否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如果房屋是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則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雙方應協商房屋歸誰所有,協商不成的,法院應本著照顧子女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女人和無辜的一方。房子是用個人費用購買的,誰買它,誰就屬於誰擁有它。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87條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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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購買的房屋通常由配偶一方擁有。 離婚後,夫妻雙方已經解散,此時雙方沒有任何關係,所有的財產都是自己的個人財產,買的房子當然應該歸個人所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三)智財權收益;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第一百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婚前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補償;(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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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的名字寫在丈夫父母婚前購買的房產上,這部分屬於男方父母送給男方的禮物。
如果沒有證據證明婚後由夫妻雙方父母全額償還貸款的,則為夫妻共同償還貸款,這部分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如果丈夫有過錯,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賠償。
如果丈夫同意將房子轉讓給兒子,這是可能的。
《婚姻法》第三解釋第七條 第七條 父母一方婚後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依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可以視為贈與自己的子女之一。 不動產應當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申請銀行貸款,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貸款,不動產登記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 不動產應當在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分。
依照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不動產歸產權登記當事人所有,尚未償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當事人的個人債務。 離婚時,登記產權的一方應當補償另一方共同償還貸款和婚後雙方相應增加的財產價值。
離婚房產轉讓,需要辦理房產分割登記手續。 夫妻離婚和財產分割不需要經過很多手續,只需要按照房委會的有關規定辦理離婚和財產分割登記即可。 >>>More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隱瞞、轉讓、變賣、毀壞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或者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 隱瞞、轉讓、變賣、毀壞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分得較少的份額或者不分。離婚後,如果對方發現有上述行為之一,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More
婚前購置房產的離婚處理主要分為以下幾種情形:(1)婚前購房由一方個人支付。 在這種情況下,它在法律上是夫妻雙方的財產,而不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因此不能分割,離婚時財產的處置只能基於所有者的意願。 >>>More
無論是出租還是**,都需要房屋所有者的簽名,也就是說,房屋所有者必須簽名並同意有效,前夫沒有為女教師出具租賃委託書。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