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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最低註冊資本。
建立合夥企業的條件:
1)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合夥人,並且他們都負有法律責任,承擔無限責任。參加人數沒有限制。 合夥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法人。
2)有書面的合夥協議。包括: a
合夥企業的名稱及其主要營業地點; b.合夥企業的目的和業務範圍; c.合夥人的姓名及其位址; d.
合夥企業出資的方式和數額以及支付期限; e.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攤方式; f.執行合夥事務; g.
占用和退出; h.合夥企業的解散和清算; i.違約責任。
3)每個合夥人實際支付的出資額。它可以是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智財權或其他產權,甚至是勞動貢獻的形式。 出資的估值可由合夥人協商確定,無需驗資。
4)有合夥企業名稱。
5)有營業場所和從事合夥經營的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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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企業沒有最低註冊資本。 根據《合夥企業法》第十四條的規定,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兩個以上合夥人。
伴侶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有書面合夥協議; (三)合夥人認繳或者實際支付的出資額; 等一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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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沒有最低註冊資本要求,法律也沒有明確規定合夥企業的註冊資本。 合夥企業是企業組織的一種初級的、原始的形式,它早期注重人的結合,對資本的依賴程度不是很強,只要能保證企業的最低需求就行了。
因此,《合夥企業法》並未規定最低註冊資本,出資額由各合夥人根據實際協商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規定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企業。 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本法對普通合夥人的賠償責任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對其認繳出資額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第六十五條 有限合夥人應當按照合夥協議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出資額; 未按時足額支付的,應當承擔補款義務,並承擔對其他合夥人的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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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企業分為有限合夥企業和普通合夥企業。 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負有無限連帶責任。 有限合夥人對公司負有有限責任。
因為無論是有限合夥還是普通合夥,都有人對此負有無限責任。 那麼,註冊資本就毫無意義了。 因此,合夥企業沒有最低註冊資本。
1元可用於申請合夥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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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企業的註冊資本不需要到位繳納,認購制度是合夥人一般100w註冊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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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需親自付款,可以進行訂閱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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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公司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公司全體股東的初始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0%,也不得低於法定最低註冊資本額,剩餘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足額繳納; 同時,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全額支付。 有限責任公司的最低註冊資本為人民幣30,000元。
第十四條 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兩個以上合夥人。 伴侶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有書面合夥協議; (三)合夥人認購或者支付的出資額; (四)具有合夥企業稱號且生產經營場所缺失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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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的規定,合夥企業名稱不得使用“有限”或“有限責任”; 2、合夥企業是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營利性組織,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合夥人簽訂合夥協議,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分擔收益、分擔風險,以經營共同業務為目的。 3、根據以上分析,合夥企業不是法人,而是隨著合夥人死亡而解散的,因此合夥企業的“註冊資本”是《合夥協議》約定的,出資額、出資形式、合夥人出資比例均由合夥人約定, 而且法律沒有規定具體出資限額,也不需要出資核實報告。
《公司法》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所有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和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額對實收註冊資本和最低註冊資本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以貨幣方式出資,也可以以實物、智財權、土地使用權和其他可以貨幣化計價並依法轉讓的非貨幣性資產出資; 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允許作為出資使用的財產除外。
對用作出資的非貨幣性財產進行鑑定核實,不得高估、低估。 法律、行政法規對估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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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的規定,合夥企業名稱不得使用“有限”或“有限責任”; 2、合夥企業是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營利性組織,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合夥人簽訂合夥協議,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分擔收益、分擔風險,以經營共同業務為目的。 3、根據以上分析,橋豪鎮合夥企業不是法人,而是隨著合夥人死亡而解散的,因此合夥企業的“註冊資本”由《合夥協議》約定,出資額、出資形式、合夥人出資比例由合夥人約定, 且法律沒有規定具體出資限額,也無需出資核實報告。
獨資企業最低註冊資本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自然人投資、其財產歸投資者所有、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主體。 註冊資本沒有法定要求,但至少要拿到1元,不需要驗資,只要自己申報即可。 註冊時填寫的《設立獨資企業申請表》有“投資者出資和出資方式”專案,隨便填了,可以是100000,也可以是1000000,可以是自告,工商部門不需要你證明你有那麼多資金。
《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股東應當按章程規定足額按時繳納出資額。 股東出資的,應當將出資金額全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開立的銀行賬戶; 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產權轉讓手續。 股東未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向公司全額繳納外,還應當向按時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公司法》第二百條規定,公司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按時交付或者未交付出資的貨幣性或者非貨幣性資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並處虛假出資額5%以上15%以下的罰款。 公司註冊資本到位的後果通常是股東未能及時出資,對其他股東承擔違約責任(如有); 有人向公司提出索賠的,未及時出資的股東應承擔未出資部分的償還或賠償責任。
當然,也可以通過延長出資期限或減少認繳註冊資本數額來修改。
認購制是指在一定時期內積累的實收資本量,包括實物投資和貨幣投資。 貴公司的股東出資10萬元,五年內還清。 如果是付款貨幣,則可以進行以下會計分錄。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