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酒店不支付高溫費用,我該怎麼辦? 40

發布 社會 2024-08-15
12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首先,您是否確認您已經與酒店簽訂了勞動合同? 如果你籤了字,那麼你可以去勞動部門報到,但後果是你肯定會被解雇,你的工作會毀掉; 如果你不簽合同,你就不必起訴酒店,你也不受法律保護。 除非你不想這樣做,否則直接去找老闆和它談談。

    而在這個社會上,你可以看到有多少行業對高溫給予補貼。 建築工人每天暴露在烈日下,有多少人能拿到高溫補貼? 這和辛苦掙錢是不一樣的。 所以如果你給它,你就會接受它,如果你不給它,你可以保持冷靜。 心態很重要。

  2.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詢問當地酒店業是否有高溫補貼,如果有,收集證據,如果協商失敗,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

    2)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3)因撤職、解雇、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3.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向勞動監察局報告投訴。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該公司沒有可以起訴的熱量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度以上的炎熱天氣外出工作,未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至33度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計入工資總額。 高溫津貼標準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情況及時調整。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房間裡有空調,一般不發空調。 如果不送到外面,可以去勞動部門投訴。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首先要看的是你是否在乙個沒有明顯降溫措施的地方工作。 否則,很難做到。

    也許,就像我在樓上說的,我可以直接去國企工作,為人民服務---.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江蘇省無錫市惠山區玉祺鎮川慶市大藝工藝品廠法定代表人唐業紅,今年的高溫費,一分錢都沒給。 這種商業行為是否合理合法?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不是所有的公司都有高溫工資,一般員工在戶外工作必須享受高溫補貼,其他公司則根據公司的具體待遇問題,如果公司的一些檔案或你籤的合同中有明確規定,可以先去勞動仲裁單位起訴。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法律分析:單位不繳納高溫費是違法的。 您可以向相關部門報告或申請勞動記錄仲裁。

    法律依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 勞動者依法從事高溫工作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規定的,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C以上的炎熱天氣從事戶外工作,未採取有效措施降低工作場所溫度的不滿33周歲的,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計入工資總額。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不支付高溫費是違法的。 根據我國法律,如果單位不發放高溫補貼,確實違法。

    國家規定交納高溫費的時間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共4個月。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炎熱天氣(輪腔最高溫度達到35°C以上)露天作業,未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至33°C以下(不含33°C)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高溫津貼的具體標準由省**或省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制定。

    1、一般高溫補貼的標準是什麼?

    如果員工在室外高溫下工作,那麼高溫津貼是法律規定的,如果員工在離職時已經享受過資格,可以要求單位支付,如果他是在室內工作,而不是在高溫環境中工作,則單位確定支付條件,然後執行單位的規定。 高溫津貼的具體標準為:室外、高溫作業人員每月150元/月,非高溫作業人員每月100元。

    高溫津貼於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支付,並計入企業成本。 其他與炎熱天氣相關的勞動保護措施也根據新政策實施。

    第二十二條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 省級人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和工會組織可以按照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因此,對於高溫費的具體繳費方式,各地可參照各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具體規定。 以上是與你相關的,希望對你有幫助。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法律分析:企業未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費屬於勞動爭議,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 向基層人民調解組織、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喬紅申請調解; 調解不成的,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民森勞動爭議大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5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後不願協商、談判失敗或者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春池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單位不付高價假裝溫暖是違法的。 您可以向有關部門報告或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 從事高溫工作的勞動者,依法享受崗位津貼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度以上的炎熱天氣從事戶外工作,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 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並計入工資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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