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夫妻倆的婚債、財產分配、房產、賭債等,會加乙個滿意的答案

發布 社會 2024-08-06
1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你完全有理由要求法院裁定該財產屬於你和你的母親。 其原因如下:1、貸款用於非法賭博活動,法律不支援。

    2. 你父親的債務是純粹的個人行為,你母親完全知道,不會用於與家庭有關的開支。 3.根據平等原則,您家庭的財產可以一分為二,一半財產由您和母親支配,受法律保護,另一半由父親支配。 如果收集證據有困難,可以向婦聯尋求幫助。

  2.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1、夫妻雙方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所欠的債務,不是家庭生活,而是個人債務,應由個人承擔,因此在法庭上這方面的證據非常重要。

    2、如果高利貸毆打你父親,去做法醫檢查,並按照人身傷害賠償提起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等,如果構成輕傷,可以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

    三、關於高利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

    民間貸款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實際具體把握,但最高不得超過同類銀行貸款利率(含利率本金)的4倍。 如果超過此限額,超出部分的利息將不受保護。

    貸款人不得因高利貸而向本金收取利息。 如果在庭審中發現債權人在計算複利時將利息計入本金,則只返還本金。

    如果借款人與借款人之間對是否有約定的利率有爭議,而不能證明,利息可以參照銀行對同型別貸款的利率計算。

    一方當事人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險,致使另一方違背其真實意圖而形成的貸款關係,視為無效。 因債權人行為致使借款關係無效的,只應當返還本金; 因債務人的行為造成借款關係無效的,除返還本金外,還應參照同類銀行貸款利率支付利息。

    您可以參考上述術語,這可能對您有所幫助。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很難說,誰叫他照顧好自己,賭傷人,最後,家庭被毀了。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賭債不受法律保護,但如果你還了,你就無法還錢(法律不包括賭博債務不當得利的返還)。

    1、離婚後一方向他人借錢的,屬於個人債務;

    離婚前一方以自己名義向另一人借款的,屬於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但一方與債權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則為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不屬於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

    因此,如果20萬元貸款是在離婚前借來的,並且沒有明確約定屬於叔叔的個人債務,則屬於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償還。

    2、要想從舅舅家扣12萬元,有三種方法。

    1>,你姨媽和你舅舅簽訂了書面合同,約定你舅舅借錢還債後,舅舅要還你姑姑12萬元,雙方籤了字!

    之後,你姑姑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向別人借錢(在這種情況下,等你姑姑出來了,把房子賣掉,從他的房款中給你姑姑12萬元)。

    2>,你舅舅出具委託書委託你姑姑借錢,所以債務屬於你舅舅。

    3>、你舅舅出具單方面宣告(例如,你姑姑借了12萬元,這筆借款是從我收到的房款中支付的),然後找公證處公正簽字或找律師事務所律師見證簽字(公平的法律效力高於見證), 這句話可以在你姨媽和其他人借錢的時候使用,也可以在你姨媽和你舅舅之間使用。

    最後,如果你的舅舅涉嫌犯罪,家裡人將無法見到你的舅舅,唯一的辦法就是在調查階段指定律師與你見面,讓律師充當你舅舅之間的溝通橋梁。

    其他債務,如果在夫妻關係期間產生(除非另有約定),在離婚後仍是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1.債務應從丈夫的個人財產中償還,差額部分應由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財產償還。

    1)婚後,女方在鄉下有房子。

    2)該男子的家人因拆遷被分配了一套城鎮房屋,但該房屋沒有產權證。夫妻雙方父母將300平方公尺的房屋贈與夫妻雙方(這兩處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3)共同經營理髮店。

    償還債務後,雙方協商分配,如果協商失敗,法院可以提起訴訟,然後分割財產。

    2. 夫妻離婚——子女無財產分割,但無子女監護權的父母一方必須支付另一方的子女撫養費。

    3.不能隨意處置。

    4.男方有過錯 女方可以優先獲得更多的財產。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答:1、女方婚後購買的房產和男方父親贈與雙方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理髮店經營所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丈夫所欠的賭債不是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

    3、離婚雙方應當將上述財產及其他夫妻共同財產平分。

    4、孩子無權分配財產,雙方協商確定孩子與誰同住,但不能協商的,法院決定與一方同住,另一方承擔孩子的撫養費。 與孩子同住的人是孩子的監護人。 贍養費只能為了孩子的利益而處置。

    5.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優先考慮婦女和子女。 但妻子無權獲得賠償。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1、財產:以上均為共同財產,由雙方平分。 但是,如果婦女有《婚姻法》第40條規定的情形(其中一方是撫養子女。

    如果照顧老人,多付錢),可以要求男方賠償;如果丈夫有《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情形(重婚罪)。 在同居、家庭暴力、虐待和遺棄家庭成員的情況下,婦女有權要求賠償其損失。

    2、子女:子女在法律上不參與夫妻財產的分割,處分雙方約定離婚,並約定財產歸子女所有。

    3、兒童財產:兒童有財產的,監護人僅有權代為保管,不得擅自處分。 (即使孩子的同意不夠,也應年滿6歲,且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同意無效) 未經授權處理的,兒童有權要求賠償。

    4. 偏好:是的。 詳情請參閱物業專案。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原則上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違法債務除外)。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欠債的,一是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該債務為個人債務。

    如果確定為夫妻債務,借款人不能證明這筆錢已用於夫妻共同生活; 另一種是《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 屬於個人債務主要有兩種情形,如果第三者知道協議,如果夫妻一方能夠證明該債務確實是債務人的個人債務,而夫妻對外欠下的債務,“夫妻雙方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 如果婚前協議約定,那麼不欠債的婚姻關係當事人可以抗拒債權人的要求,賭債或從事違法犯罪行為所欠的債務要麼不受法律保護,也可能無效。 《婚姻法》第19條第3款規定,夫妻一方的財產應當歸結”。

    離婚財產分割。

    1、婚前購買的商品房(指婚前已支付的購房價款),且該房屋屬於婚前購房一方;

    2. 父母為子女購房出資:

    1.父母在婚前以子女名義購買的,除父母明確表示贈與是贈予雙方的外,應視為贈與子女的個人贈與。

    2.雙方結婚後,父母出資為雙方購房的,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是贈與一方的除外。

    3、具有使用權性質的房屋,婚前一方出租,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均為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無論房屋所有權證上登記的是夫妻雙方的哪個姓名。

    4、婚前以一方名義購買的抵押商品房,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離婚時已取得房屋的全部產權的

    1.婚前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當事人為合同當事人,合同的權利義務由該當事人承擔;

    2.婚前以一方名義支付的首付款,屬於支付方的個人財產;

    3.夫妻關係期間房屋增值的那部分屬於夫妻雙方;

    5.房屋增值部分的處理。

    婚前購置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增加的房屋部分歸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原部分歸擁有財產權的配偶個人財產所有。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賭債沒有法律效力,你不必承擔。 該財產取決於它是誰的名字,它是否是共同擁有的,如果不是共同擁有的,誰的名字是他們的,除非你有證據證明你在購買時支付了它。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的債務是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由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償還。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賭債不屬於法定債務,夫妻可以拒絕償還賭債。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案件雖簡單,但法律關係複雜。 需要從多個方面進行分析。

    1.對外界,即對現有債權人。

    如果你們在婚前或婚後有財產協議,而債務人知道這是個人債務,或者如果你的配偶和債權人同意這是個人債務,個人債務應該由你的配偶從個人財產中償還。

    2.夫妻之間。

    如果沒有婚前或婚內財產債務協議,無論是個人還是共同,都需要用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來償還,也不需要起訴配偶還款,這種案件甚至不會被法院受理。 但也有例外,即在離婚、財產分割的情況下,如果證明配偶所欠的債務不用於家庭的共同生產生活,則該債務應視為個人債務,分割財產時發生的債務不應視為共同財務,而應由夫妻雙方單獨承擔。 如果由您承擔或有共同財產,您可以向您的配偶追償。

    附錄:可以算作證據,離婚辦理財產分割時,債務不能視為連帶債務,分割財產時債務應由配偶承擔,再分割一些財產。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在這種情況下,舉證責任由配偶一方承擔。 如果不能證明一方當事人不知情,則視為連帶債務,不得提出索賠。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這主要取決於用途。 如果用於家庭生活或家族企業,即使另一方不知道,也是共同債務。 如果不用於夫妻雙方的共同方面,則為借款人的個人債務,應由借款人個人承擔。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連帶債務,但在實踐中很難證明。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1、根據規定,處理重大事務需徵得夫妻雙方同意。 換言之,在處理重大事務時,如果對方知道對方已婚,則有義務了解對方配偶的意見。

    2、對何種貸款在何種程度上屬於重大事項沒有明確規定,但配偶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撤銷另一方的貸款,由法院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關係確實破裂的,可以准予離婚。

    1.雙方可以通過協議或訴訟離婚。

    2.一男一女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部門可以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並且調解失敗,則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 重婚或與配偶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不良習慣的人,他們不會改變。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這取決於具體情況。

    2.離婚後,另一方應承擔一方撫養子女的部分或全部生活費和教育費,費用數額和期限長短由雙方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的撫養和教育的協議或判決,不得阻止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中原先商定的數額的合理要求。

    3.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應當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和照顧子女、婦女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雙方書面約定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一方因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擔了較多的義務的,有權在離婚時要求另一方賠償, 另一方應予以賠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原先在同居期間產生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以償還,或者財產為對方所有,應當由雙方協議償還;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一方遇到困難的,另一方應當從其住房和其他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的幫助。 具體措施由雙方商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離婚的損害賠償:

    a) 重婚。

    2)有配偶的人與另乙個人同居。

    3)實施家庭暴力。

    4)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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