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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了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夫妻雙方共同擁有的財產的範圍,即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由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是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項福利政策收入和補貼;
(二)生產經營所得,是指夫妻雙方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生產經營所得;
(三)智財權所得,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擁有的智財權所得;
(四)以繼承、贈與方式取得的財產,是指一方或者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繼承和接受贈與而取得的財產。在繼承收入的情況下,它指的是財產權的取得,而不是財產的實際占有。 即使婚姻在婚姻關係終止前並不實際占有,只要繼承發生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企業屬於上述法律第二款規定的生產經營類別,所取得的收益屬於共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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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財產所有權的主體是公司的法人,公司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權。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沒有特別約定的,生產經營所得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的財產權。 公司對其所有財產的債務負責。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出資的幅度對公司負有責任; 股份的股東在其認購的股份範圍內對公司負責。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返還權、參與重大決策權和選任管理人的權利。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和獎金;
2)生產經營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置共同財產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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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拿到結婚證,你們就是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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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婚前財產協議的,婚後成立的公司的收入為共同財產,婚後成立的公司所得和股份屬於共同財產。 夫妻雙方或者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稱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擁有和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制度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四)繼承、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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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婚後成立公司,公司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除非雙方有明確約定。 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生產、經營、投資所得,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雙方可以約定,婚後所得的財產和婚前的財產應單獨或共同所有,或部分單獨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5條規定,一男一女可以約定婚姻關係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分別或共同所有,或部分單獨和部分共同所有。 協議應事先以書面形式進行。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雙方就婚約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的財產達成協議,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雙方約定夫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夫妻對外欠債的對方知曉的,應當清償夫妻的個人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3條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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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成立公司 公司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成立的公司 公司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這封信是婚後辛勤勞動創造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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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沒錯,這是夫妻財產,但如果公司由一方管理,而另一方沒有財產支援和管理,那就不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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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成立的公司必須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如果其他財產在婚前沒有經過公證,則與婚後夫妻的共同財產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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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婚後成立的公司,當然公司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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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但其他人的投資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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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成立公司,在這種情況下,公司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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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這是夫妻的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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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婚後成立公司的,公司歸夫妻共同財產所有,如果沒有婚前財產協議,婚後成立的公司收入歸夫妻共同財產所有,婚後成立的公司收入和股份歸夫妻共同財產所有。 夫妻雙方或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稱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擁有和處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在離婚登記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為共同財產。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經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和照顧子女、婦女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More
上市公司簡介。
上市公司)是指經管理部門批准在聯交所上市交易的已發行股份。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未上市、未在交易所交易的股票。 >>>More
2011年,新《婚姻法》沒有頒布,1981年1月1日的《婚姻法》仍然被使用,但今年頒布了《新婚姻法最高司法解釋三號》(1981年),其中對《婚姻法》的某些規定進行了解釋,特別是關於親子鑑定、婚前財產(不動產)、離婚財產分割、 以及婦女的懷孕權。 >>>More
如果分公司不需要驗證名稱,那就是威海****xx分公司,因為之前威海公司的名字已經審核完畢,就不用重複了,後面的xx分公司由你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