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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照《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
對行使土地所有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給予土地補償。 但是,被徵用土地為農民承包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未能將其他數量、質量相當的土地調整給農民繼續承包經營的,應當向被徵地農民支付不低於70%的土地補償費;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有條件將土地補償費用於發展生產、解決農民生計的,經徵得被徵地農民同意後,可以統一安排使用。
需要安置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應當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支付安置補助; 不需要統一安置的,經安置人同意,應當向安置人支付或者用於支付安置人的保險費。
2、徵用農村集體土地將涉及公共道路、公共水利等部分
這部分土地不屬於任何農戶(承包),所得到的補償屬於村集體。 如果在村集體決定分配方案時,離婚後,婦女仍在婆婆家,作為村集體的一員,應當給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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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戶口,有沒有父母願意給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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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帳戶還在。 其餘的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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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已婚女兒在土地徵收決定作出時已登記在徵地集體經濟組織的,可以獲得徵地補償。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國家有權徵收土地,徵收土地的補償由徵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五條:依法取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並從事家庭承包經營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為農村承包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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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女兒是否結婚並徵用土地?
嫁入農村的女兒能否獲得土地補償,取決於女兒是否仍是村集體成員,是否仍是村集體成員,依法享有分配農村土地收益的權益。 並可獲得土地補償。否則,無法獲得賠償。
要確定她是否仍是村集體成員,一是看戶籍是否仍在村集體中,二是看婦女是否履行了村民義務。 土地補償費是徵用農村集體土地的經濟補償,只有有會員資格的人才有權分配收入。
2、拆房賠償專案有哪些?
1、房屋主體結構及房屋內裝飾、裝飾等配件的補償。
這是房屋拆遷補償的主要內容,補償金額由房地產市場根據拆遷房屋的位置、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確定。 由於具體措施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制定的,因此各地操作會有所不同。
2、臨時安置補貼。
拆遷方應當提供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房屋進行拆遷安置。 過渡期內,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居住的,拆遷方應當繳納臨時安置補助金;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遷方提供的周轉房的,拆遷方不繳納臨時安置補助金。 因拆遷方責任延長過渡期的,對拆遷人或者自行安排住宿的房屋承租人,應當自臨時安置費逾期當月起增加臨時安置補助; 周轉空間使用者,臨時安置補助金從逾期當月起發放。
3.搬遷補貼。
其中,如住宅被拆除,按照原房屋的建築面積和規定的補貼標準計算搬遷補助。 但是,如果拆遷方負責搬遷,拆遷方將不再支付搬遷補貼。 在拆除非住宅房屋的情況下,搬遷補貼還包括:
搬遷、安裝和無法恢復使用的裝置的費用按重置價格合併為新的結算。
4. 搬遷激勵措施。
目前,很多地方對此都有規定,是指拆遷方積極配合拆遷方簽訂協議,在規定時間內搬交房屋而獲得的櫻桃損失方獎勵。
5、停產停業賠償。
因拆遷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拆遷方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徵地可以拿到補償費,是支付給集體全體成員的,而且這個集體一般只有戶口,所以能不能拿到外婚的女兒,就要看戶口有沒有動了,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孔潭可以多諮詢一下, 從而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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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但另一種情況是,已婚婦女已經搬出戶籍,也獲得了公婆家的土地份額,在這種情況下,原則上,已婚婦女無權獲得土地補償,但具體問題也要看是否有其他相關的地方政策。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土地補償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女兒嫁入其他集體經濟組織,一起搬出戶籍的,視為女兒已取得其公婆家庭所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資格,自然喪失原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資格。 因此,已搬出戶籍的已婚婦女沒有資格領取土地補償,不能享受土地補償。
如果土地被徵用,土地應該如何在已婚女兒的母親家庭之間分配?
您好,我是Legalis的合作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
如果土地被徵用,土地應該如何在已婚女兒的母親家庭之間分配?
在農村地區,已婚婦女大致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婚前在父母家有土地,婚後戶籍還在父母家,在這種情況下,她們實際上有權獲得徵地補償! 根據《憲法》第48條、《農村土地承包法》第5條、第6條、《婦女權益保障法》第32條、第33條、《土地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已婚婦女享有與其他村民平等的徵用權和補償權, 包括男性村民。
但是,在另一種情況下,已婚婦女已經搬出戶籍,並且還被分配了公婆家的土地,在這種情況下,已婚婦女原則上無權獲得土地補償,但具體問題取決於是否有其他相關的地方政策。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土地補償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女兒嫁入其他集體經濟組織,一起搬出戶籍的,視為女兒已取得其公婆家庭所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資格,自然喪失原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資格。
因此,已搬出戶籍的已婚婦女沒有資格獲得土地補償金的份額,也不能享受土地補償金。
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未遷出戶籍、未取得其他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重新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未納入筵記社保險制度的,有權在其原戶籍所在地分配土地徵用補償。 徵地補償主要包括土地補償、苗木補償、附加補償和安置補貼。 不同的補償專案有不同的補償標準。
這取決於戶籍情況和具體的賠償政策。
好。 嗯,好吧,祝你有美好的一天。
我家有地,我嫁到這裡,我就得不到了。
你搬出你的戶口了嗎?
搬。 如果你在婆家沒有得到土地,你一般可以從你母親的家人那裡獲得土地補償。
謝謝。 謝謝。
不客氣,祝你有美好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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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已經搬出戶籍的(如已婚婦女、大學生等),或者不在村里,但在村里有戶口的,是否發放補償金,由村集體組織成員通過集體協商決定,法律沒有明確規定。 一般說來,基本原則是戶口,並在此基礎上針對各種具體情況,如戶口搬出戶口的,戶口未搬戶口的,不在村里的人,甚至未出生不死的戶口,制定不同的分配方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對徵用土地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證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保障其長期生計。
徵地人應當依法及時足額繳納土地補償金、安置補助金和農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著物、苗木補償金,為被徵地農民安排社會保障費用。
徵用農業用地的土地補償和安置補貼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和公布區內綜合地價確定。 區域綜合地價的制定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有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人口、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至少每三年調整一次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徵用農業用地、地上附著物、苗木以外的土地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對村民住房應當先補償後搬遷,改善村民居住條件,尊重村民意願,以重新安排宅基地建設、提供安置住房、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對因徵用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費用給予補償; 從而保障農村村民的居住權和住房財產的合法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居民應當將土地徵用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金等社會保障制度。 老鹽市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徵地農民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支付補貼。 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徵收、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第2條規定,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的所有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實行男女平等是國家的基本國策,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的歧視。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