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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視情況而定。 如果對方屬於公認的那種無賴,在確認你的實力足夠的情況下,直接打臉,力氣不足,你可以猥褻地踢胯部,而無賴沒有理由說,你容忍他,他會越來越認為你是惡霸。
如果對方是完全有權勢的人,你一定不能使用暴力,按照對方的智商,如果智商低,可以參考一些文人用深奧的語言回應,如果對方智商很高。 智商高的強者,一般不會傻到惡意侮辱別人,但如果真的遇到,忍一忍,真的沒有辦法,除非有一天你回家混得比他好,否則可以報仇。
我再給你一句古話:以德報德,以直報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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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能休息,什麼事,這只能讓他更加激進,乙個有教養的人只會幽默不侮辱,遇到侮辱你的人意味著你有被侮辱的價值,更多的人看到的不是你的反駁和相互誹謗,而是你的修身和慷慨,所以沉默是最好的政策, 如果你真的想還錢,表情就是輕蔑和傲慢,哈哈你應該感謝侮辱你的人,從而體現你的獨特性和地位,不是嗎?要知道觀眾不是瞎子,最簡單的例子,真正的有錢人不說自己怎麼有錢,真正的董事長還需要說自己是大官? 國際名人還在用炒作來說自己有多出名嗎?
越是低調的人!! 也許侮辱你習慣的人,他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這上面,為什麼要在乎乙隻小蟲子可以這樣,你面對的是一頭大象,因為你體型巨大,同樣的侮辱你習慣了人家也會侮辱別人,當別人砍他的時候,你要小心不要把自己的血濺到這上面, 哈哈,能說對錯的,一定是對是錯,不要走得太近,雖然領導砍他的時候沒有血,說不定就連他身邊的人,都要保持距離,讓他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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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一些庸俗的人,你根本不用理他。 而且也可以作為耐力訓練,耐心是必須的。 其實,當一些人傷害別人時,他們也是在踐踏自己。
樂觀地說,這個問題有很多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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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個機會用鉗子拍打他的後腦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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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他在某些事情上服從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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紳士報仇十年還為時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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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5樓的說法! 聰明的人必須做聰明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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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情況如何? 如果你不說清楚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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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侮辱他人的處罰:其餘基層統治者不構成犯罪的,一般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金; 構成侮辱罪的,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高期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規定的罪行,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外,僅當被告知處理。被害人通過資訊網路向人民法院投訴第一款規定的行為,確有證據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予助。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式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致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行政處分的;(四)威脅、侮辱、毆打、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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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開侮辱他人的物件是公民的人格權。 違法物件是特定的自然人。
人格權包括人格尊嚴權、姓名權、肖像權和名譽權。 以侮辱他人名譽的方式侵犯姓名權的行為,一般表現為侮辱、侮辱他人姓名,或者惡意以損害他人人格的方式解釋他人姓名,以致損害他人的人格和名譽。 肖像權是公民使用和保護自己肖像的權利。
肖像與人格密不可分,直接關係到公民形象的社會評價和個人尊嚴。 侮辱肖像也必然會侵犯他人的人格。
聲譽是公民在社會生活中獲得的威望和聲譽,是社會對公民在社會生活中的道德、能力和聲譽的社會評價。
根據中國民法規定,公民從出生之日起平等享有人格權、名譽權、私隱權等人身權。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損害他人名譽和人格尊嚴,情節嚴重的。 其特點包括:
1.主觀上具有損害他人名譽和個人尊嚴的目的。
2.客觀上實施公然侮辱他人,損害他人名譽和人格尊嚴的暴力行為或者其他方法。 暴力手段是指使用身體脅迫侮辱他人,如當眾扇他人耳光、強迫他人爬行等有辱人格的行為、強行脫光衣服、強行在臉上紋身、在身上塗漆、強行塗抹汙穢等。 所謂其他侮辱手段,是指使用暴力以外的手段進行侮辱,如用言語、肢體動作、文字、圖片等侮辱、嘲笑、誹謗他人等。
3.侮辱必須是明目張膽的。 所謂明目張膽,是指能夠聽到和看到不特定數量的人的場合。 但是,沒有必要被許多人實際聽到或看到,也沒有必要在受害者在場。
4.侮辱的對應人是特定的自然人,不包括單位。
5. 侮辱只有在情節“嚴重”的情況下才構成犯罪。 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使用暴力手段侮辱他人,不僅嚴重損害他人名譽和個人尊嚴,而且對他人造成嚴重的身心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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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行為客觀上表現為對他人的公然侮辱,但情節和後果不足以受到刑事處罰。 公然是指在許多人或第三者面前侮辱他人,或以不特定人數的人可以聽到或看到的方式侮辱他人。 至於受害人是否在場,不影響該行為的成立。
侮辱可能是暴力的,例如用墨水塗鴉他人或強迫他人做出有辱人格的行為。 也可能是書面的,如以大字報、小字報、漫畫等形式攻擊被害人的人格; 它也可以是口頭的,例如口頭嘲笑或侮辱受害者; 侮辱肖像也可能構成這種行為,例如塗鴉、汙損、踐踏或肢解他人的肖像。 行為人主觀上是故意的,其目的是貶低他人的人格,破壞他人的名譽。
無非是虛無的生活。 人的人生就是這麼長,可以做的事有千千萬,我們不是為了活著而活著,而是為了活著而活著。 有些人死了,還活著,有些人還活著,但已經死了。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