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畢竟是一家人,所以這個時候可以幫助家裡減輕負擔,所以這個時候,哥哥有責任送弟弟上大學,這也是他應該為家裡承擔的責任,所以這就是親情。
-
父母能力有限,哥哥有衣服送弟弟上大學嗎? 父母能力有限,如果哥哥有能力,他可以跟著弟弟上大學。
-
當然沒有義務。 但如果弟弟有那個能力,而且家裡條件實在不好,哥哥可以考慮送弟弟上大學。 弟弟成就了,哥哥也是個有福的人,父母也受益匪淺。
-
沒有義務,經濟條件不好,可以向親戚朋友借錢上學,等有本事再還。或者利用你在大學的空閒時間找乙份工作。 哥哥可以在不影響自己的工作和生活的情況下贊助和幫助弟弟。
-
父母無力,只有兄妹是最親近的,要盡到自己的義務,這也是親情和美德,到時候弟弟也不會忘記
-
沒有義務,讓我們看看我哥哥是怎麼做的。
-
父母能力有限,哥哥有義務送弟弟上學。 這是好家庭的體現。
-
父母是有限的,所以我認為作為哥哥,我可以承擔起送弟弟上學的義務。
-
如果父母不能,哥哥有義務照顧弟弟。
-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哥哥姐姐沒有義務撫養未成年的弟弟妹妹。 但是,有能力負擔的哥哥姐姐有法律義務撫養父母去世或父母無力撫養他們的未成年兄弟姐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5條 有能力負擔的哥哥姐姐有義務撫養父母去世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兄弟姐妹。 由有錢的哥哥姐姐撫養長大的弟弟妹妹,有義務贍養沒有工作能力、沒有生計的哥哥姐姐。
-
在正常情況下,哥哥姐姐沒有義務贍養未成年的弟弟妹妹。 但是,有能力負擔的哥哥姐姐有法律義務撫養父母去世或父母無力撫養他們的未成年兄弟姐妹。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29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哥哥姐姐有義務贍養父母離世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兄弟姐妹。由有能力撫養的哥哥姐姐撫養長大的弟弟妹妹,有義務撫養沒有工作能力和缺乏生計的兄弟姐妹。
-
如果父母一方去世或失去監護權,成年且具有監護能力的哥哥有義務贍養弟弟。 同時,由兄弟姐妹撫養長大、有負擔能力的弟弟妹妹,有義務贍養沒有工作能力、沒有生活能力的弟弟妹妹。
《民法典》第1075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哥哥姐姐有義務撫養父母已經去世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兄弟姐妹。 由弟弟妹妹撫養長大,有力養活無力、無力勞動、無生計的弟弟妹妹,有義務贍養梁品的襪子。
-
我認為,作為家裡的長子,我應該有義務和責任幫助父母照顧弟弟妹妹。 我是家裡的長女,我也覺得照顧弟弟是我的責任。
事實上,這個問題在不那麼富裕的家庭中很常見。 父母的工資不高,但家裡的孩子很多,平時大的幫小的,小的長大了還弟弟妹妹,也不還。在我的潛意識裡,我只覺得弟弟比自己小十多歲,在上學的時候,我總是羨慕同學們能穿漂亮的衣服和鞋子,有那麼多零花錢買自己的東西,所以真希望弟弟能通過自己的努力過上好物質的生活。
我的父母年紀太大了,不能要求他們再做任何事情。 每當我想到別人沒有的東西時,我的心就會受傷。 所以我的兄弟,我一定會幫忙的。
在我看來,你也盡力幫助弟弟妹妹,血緣關係是無法抹去的。 尤其是當父母沒有那麼多能力讓每個孩子過上好日子時,大兒子應該幫忙。
其實現在生存壓力這麼大,乙個男孩子需要自己在城裡打拼,需要買房娶媳婦,如果家裡幫不上忙,還需要照顧弟弟妹妹,這確實不容易,但這是命中註定的。 你逃避不了,壓力大也沒關係,等弟弟妹妹長大了。 到時候,你可以奇怪地分享你養父母的事情,那就好了。
-
我認為家裡的長子應該幫助父母照顧弟弟妹妹,不管他的義務和責任如何。 兄弟姐妹都是血肉之軀,血濃於水。 幫助父母分擔負擔並沒有錯。
大兒子不照顧弟弟妹妹,也不會承擔義務和責任,這也是他阿德的乙個選擇。
我是家裡最小的,我能感覺到自己被照顧了,姐姐也在盡力照顧我。 小時候,我的家庭生活比較困難,父母每天早起,在外面打工掙錢維持家庭的日常生活,我很小的時候就被比我大幾歲的姐姐照顧,她是老大,只能聽父母的話, 在日常生活中,姐姐為我做飯,照顧我,和我一起玩等等。後來她需要去很遠的地方學習,每週回來一次,她平時在家獨立生活,每次放假回來都會給我帶很多吃的,大學放假的時候她回家,用零花錢給我買了很多東西, 直到她開始工作,她才用工資開始給我買衣服和東西,這為我父母省去了很多麻煩。
我上大學的時候,每次我離開前,她都會給我一些零花錢,等她有了自己的家庭,有了孩子,照顧我是不可或缺的。 無論我問什麼,姐姐都會盡力幫助我。 自從姐姐無微不至地照顧我之後,還真是省去了父母很多的煩惱和麻煩。
這個問題在社會上普遍表現出來,很多家庭條件都不是很好,大兒子和大女兒比較成熟早,責任心更強,他們細心照顧弟弟妹妹,分擔家庭壓力,給弟弟妹妹最好的。
-
我不認為這有什麼疑問,當然,照顧它是我的責任。
我是獨生子,但我真的很羨慕那些有兄弟姐妹的人,除了陪伴的重要性,還有相互支援的血緣血緣。
當然,我是這樣撿起來的,說也許題主認為我沒有親身經歷過,我說的話不合理,也不權威,但我只是在表達我個人的看法,希望能對題主有所幫助。
首先,如果題主開始工作,他每天都很忙,沒有時間陪弟弟妹妹玩,他也可以補家餬口,父母年紀大了還要拉著未成年的孩子,題主也是做孝順的一種方式, 我相信題主肯定不想看到他的父母過度勞累。
現在弟弟妹妹應該是放暑假的時候了,能理解題主上班時間的疲憊,週末休息一下當然也沒關係,但是帶上弟弟妹妹可能會更開心,就我個人而言雖然只喜歡不那麼吵鬧的孩子,但是和孩子們一起玩的時候, 我笑得很開心,相信這樣也能讓題主放鬆一下。
我不想說義烏那樣的強制性的話,因為這看似道德綁架,但題主想一想,和你的兄弟姐妹關係好,以後相處得很愉快。 這也是我之前說的相互扶持的真諦,那不是我從你那裡得到一些好處,你佔我的便宜; 但當我說不出我滿滿當當的時候,我就是乙個**,你會毫不猶豫地衝過去。
我希望這個主題很珍惜。
“如果交通事故無力賠償30萬元的金額被判處三年以下,特別是刑事拘留後,你還需要償還欠款嗎? “:是的。 >>>More
是的,視情況而定,你不能盲目地容忍對方,有的人越是容忍他(她),他(她)就越覺得自己(她)很厲害,這樣他(她)下次就會犯錯,如果你是為了他(她)好,就應該批評他(她),讓他(她)知道他(她)的錯誤, 這樣他(她)就可以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