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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問題可以先由雙方按照有利於兒童權益的原則進行談判。 如果協商失敗,請向法院提起訴訟。
1.【談判解決】。
子女監護權的歸屬決定應按照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作出。 當事方不能只考慮自己的利益。 畢竟,孩子雖然是雙方的“共同財產”,各自都有監護權,但其中最重要的是孩子的權益。
父母希望他們的孩子有乙個光明的未來。 然後,為了保護孩子的未來,你需要設身處地為孩子著想,把他們留給條件相對更好的一方來撫養他們。 羈押條件需要綜合考慮,條件包括:
經濟條件、家庭教育環境、子女對雙方的感情、個人身體狀況等。 權衡利弊以確定監護權的所有權。
2. 【起訴和解】。
如果無法達成協議,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將決定孩子的撫養權。 本著有利於兒童權益的原則,法院將參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意見依法作出判決。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子女撫養問題的意見》規定的撫養權歸屬條件]。
第1條]兩歲以下的兒童通常與母親住在一起。如果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她可以與父親一起生活:
1)患有不治之症或其他嚴重疾病,且子女不適合與其同住的;
2)有撫養子女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條件,父親要求子女與其同住;
3)孩子因其他原因無法與母親同住。
第2條]如果父母雙方同意兩周以下的孩子將與父親一起生活,並且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則可以允許。
第3條]對於未滿兩歲的未成年人,父親和母親均要求與其同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優先選擇一方:
1)因其他原因做過絕育手術或者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長期與孩子生活在一起,生活環境的改變明顯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3)沒有其他子女,對方有其他子女;
4)孩子與他/她同住,有利於孩子的成長,但對方患有傳染病或其他長期無法治癒的嚴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的情況,不適合與孩子一起生活。
第4條]父親和母親撫養孩子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都要求孩子與他/她一起生活,但如果孩子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單獨生活多年,祖父母要求並有能力幫助孩子照顧孫子孫女, 兒童與父母同住可被視為優先條件。
第5條]如果10歲以上的父母之間就10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應與父親或母親同住發生爭議,應考慮兒童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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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與監護權關係不大,按照正常程式要求監護權就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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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婦女獲得贍養權的機會非常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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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離婚當事人可持戶籍本原件和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分割或過戶手續,由當地公安派出所按照戶口分割、戶籍設立的規定,按照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的規定辦理。 “根據戶籍管理規定,孩子的戶籍可以跟隨父親或母親,這是直系親屬之間的遷移。
1、通常離婚後誰對孩子有監護權,誰就按照孩子的戶口進行;2、未滿18周歲的,需由父母代為辦理戶口遷移事宜; 3、子女年滿18周歲,可自行辦理戶籍轉移; 4、年滿18周歲,可以單獨組建戶口,憑身份證、派出所可以申請。 資料延伸:子女離婚後戶籍轉移手續:
1、如果父母雙方同意離婚,需要攜帶的材料有:1、到民政局領取離婚證; 2、如果孩子已經登記,想搬家戶口,只需向夫妻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孩子戶口簿、出生證明、夫妻戶籍本; 3、如果孩子還小,尚未戶口登記的,則需要為嬰兒提供離婚證和“出生醫學證明”; 出生證明或計畫生育服務手冊; 嬰幼兒父母雙方的戶口簿等資料,應當在對子女有監護權的父母登記地辦理; 4、根據離婚證內所載子女所屬內容,到需要入住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出具入住函,並在同一當地派出所申請入住許可證明(蓋上居委會證明); 5、入境地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戶籍移民證明》; 6、到戶口所在派出所辦理戶口登記手續; 2、如果父母根據訴訟要求法院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有:1、離婚判決書的效力證明書; 2、對子女有監護權的一方持戶籍簿到搬遷地點申請入住許可; 3、持許可證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簽字同意搬出的意見書,將辦理搬出通知書交給派出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滅。 離婚後,子女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無論子女是父親還是母親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時,未滿兩歲的子女由其母親直接撫養。 對年滿二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就子女撫養費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具體情況,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作出判決。 兒童年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第一百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承擔部分或者全部子女撫養費。 應承擔的費用數額和期限長短由雙方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中原定金額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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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離婚後,夫妻雙方可以憑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到當地派出所直接給孩子登記,但前提是安頓下來的人必須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否則就沒有權利給孩子登記。 離婚後,夫妻雙方將分別進行戶口登記,子女可以選擇父母一方進行戶口登記。
一般情況下,雙方同意離婚後,子女的戶口必須與監護權相配。如涉及搬出戶籍問題,需持離婚證、戶口簿、子女出生證明到夫妻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搬出; 然後拿著離婚證到需要入住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簽發入住證,到同一地派出所申請入住許可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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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協議離婚,需前往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管理處,離婚後先通知皮丹公安警方辦理孩子戶籍,並需攜帶申請材料:
1.先去民政部門拿到離婚證;
2.如果孩子已經登記,想搬家,只需到孩子戶口、出生證明、夫妻戶口簿所在的派出所申請搬出即可;
如果孩子還小,沒有戶口登記,則需要為孩子提供離婚證明和“出生醫學證明”; 出生證明或計畫生育服務手冊; 嬰幼兒父母雙方的戶口簿等資料,應當在對子女有監護權的父母登記地辦理; )
3.根據離婚證上記載的子女所有權內容,由需要入住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出具入住證明,同一地派出所申請入住許可證明(加蓋居委會證明印章)(視情況而定, 會有差異)。
4.入境地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戶籍移民證明》;
5.“移民證明”應在當地派出所登記。
如果是法院調解或離婚判決,需要前往戶籍所在派出所的戶籍管理處,並先告知戶籍公安要去戶籍,並攜帶申請材料,需要:
1.持有離婚判決書及判決書有效性證明書(證明書可以是原法院管理人簽字並加蓋法院印章或事業司印章的書面意見書);
2.有子女監護權的住戶,應當持戶籍到兒童搬遷地派出所辦理搬遷證;
3.持搬出許可證到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原派出所會在搬出許可證上簽字,然後把簽到你搬家的派出所。
如果孩子還小,尚未登記,則需要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並需要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 出生證明或計畫生育服務手冊; 嬰幼兒父母雙方的戶口簿等資料,應當在對子女有監護權的父母登記地辦理; )
以上是你的問題,希望對你有幫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戶籍管轄的,應當在遷出前向戶籍機關申報遷出戶籍情況,領取遷出證,登出戶籍。 從農村遷入城市的公民,必須持城鎮勞動主管部門出具的《就業證明》、入學證明或城鎮戶籍機關出具的《准入證明》向常住居住地戶籍機關申請出境。 公民移居邊境地區,須經其經常居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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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子女由女方撫養,辦理戶籍的方式為:若是約定離婚,必須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管理處,離婚後先通知戶籍民警辦理子女戶籍, 並且您需要攜帶申請材料。如果是法院推進辛迪加調解或離婚判決,必須到戶籍所在派出所的戶籍管理處,並先通知戶籍人員,讓他們知道你要去戶口吵架,並帶上申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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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離婚後孩子由女方撫養,怎麼辦?
根據中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有關規定,如果父母離婚,子女將歸子女戶籍。 如果孩子由父母一方撫養,另一方需要搬出戶籍,孩子的戶口頁面會跟隨搬出,如果一方的戶口不搬出,另一方會搬出,那麼孩子的戶口就不需要搬出。
1)如果父母雙方同意離婚,需要攜帶的材料有:
1、離婚證;
2、向夫妻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搬出孩子戶口簿、出生證明、夫妻戶口簿;
3、如果孩子還小,尚未戶口登記的,則需要為嬰兒提供離婚證和“出生醫學證明”; 出生證明或計畫生育服務手冊; 嬰幼兒父母雙方的戶口簿等資料,應當在對子女有監護權的父母登記地辦理;
4、根據離婚證內所載子女所屬內容,到需要入住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出具入住函,並在同一當地派出所申請入住許可證明(蓋上居委會證明);
5、入境地證明,到孩子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戶籍出戶證明》;
6、到戶口所在派出所辦理戶口登記手續;
2)如果父母想根據訴訟向法院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是:
1、離婚判決書有效證明書;
2、對子女有監護權的一方持戶籍簿到搬遷地點申請入住許可;
3、持許可證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簽字同意搬出的意見書,將辦理搬出通知書交給派出所;
如果需要轉讓戶口,對方需要配合; 當父母離婚時,受傷害最大的是孩子,所以對方不能以孩子的戶口為由進行報復和脅迫。 建議雙方先協商戶籍問題,協商不成的,就起訴法院。
綜上所述,離婚後孩子由女方撫養,該怎麼辦? 如果戶口和女方在一起,就不需要搬出去,如果戶口原來跟著父親,需要帶上上述規定規定的材料到當地政府搬遷。 希望作為孩子的父母,也就是李明虎會因為不可避免的原因離婚,也要考慮到孩子的感受,不要讓孩子受到傷害。
2.如果離婚的孩子被判給女方,而男方沒有得到,我該怎麼辦?
離婚的孩子判給女方,男方不給,應申請強制執行。
在通常的民事糾紛中,法院判決後,如果當事人不執行,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
但是,作為關於子女所有權的離婚判決,很難執行,因為子女與財產不同,如果強行強制執行,對雙方都不利,更別說孩子了。
如果遇到這樣的事情,最好是雙方盡量協商,達成協議解決,但如果不能達成協議,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首先,當事人選擇再婚時,必須攜帶各自的身份證原件(臨時身份證)、戶口簿原件(戶口登記證集體戶籍頁)、三張2寸近期裸頭合照。 如果您已經離婚,請攜帶離婚證或判決書。 也就是說,如果雙方在離婚時沒有搬出戶口,前夫不配合使用戶口簿,那麼雙方必須到戶籍管理部門出具戶籍證明。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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