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有什麼條件爭取兩歲半女兒的監護權?

發布 社會 2024-07-08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爭取監護權有三個關鍵點:

    1.經濟能力,有能力為孩子提供良好的教育和成長環境;

    2、社會地位和受教育程度,擁有良好的社會地位可以為孩子的成長提供更好的成長氛圍,教育水平一般會作為判斷個人素質的條件,法官一般傾向於將監護權交給學歷較高的人;

    3.和孩子的關係,隨著孩子長大變得越來越重要,如果你只有兩歲半,好吧,除非你的女兒明顯害怕和厭惡你,否則這並不重要;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有虐待史,如果父母一方有明確的虐待兒童記錄,那麼很可能處於明顯的劣勢。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首先是經濟能力,能夠給孩子比妻子能給的更好的生活,以及能夠照顧女兒的時間,如果工作很忙,沒有時間照顧,那就不行了,在爭奪撫養權的時候, 一般的女人會比較有優勢,因為女人一般會照顧孩子會比較好,所以除非你的經濟實力,養女兒的時間比女人好,如果對方有能力養你,你就得請個好律師,看看能不能挖出女人的一些缺點。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自動售貨機中的飲料是投幣式還是自動售貨機?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這通常是根據“有利於兒童健康成長”的原則決定的。

    1.兩歲以下兒童一般與母親同住。 如果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她可以與父親一起生活:

    1)患有不治之症或其他嚴重疾病,且子女不適合與其同住的;

    2)父親要求孩子與他同住;

    3)孩子因其他原因無法與母親同住。

    2. 如果父母雙方同意兩歲以下的孩子與父親生活在一起,並且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則可以允許。

    2. 如果離婚,如果孩子的撫養權被判給孩子,法院將如何裁決孩子?

    1.兩歲以下兒童一般與母親同住。 如果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她可以與父親一起生活:

    1)患有不治之症或其他嚴重疾病,且子女不適合與其同住的;

    2)父親沒有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如果他有條件撫養孩子,而父親要求孩子與他一起生活。

    3)孩子因其他原因無法與母親同住。

    2. 如果父母雙方同意兩歲以下的孩子與父親生活在一起,並且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則可以允許。

    3.二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父親、母親雙方均要求同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優先辦理:

    1)因其他原因做過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

    2)孩子和他們一起生活了很長時間,改變生活環境顯然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3)沒有其他孩子,對方有其他孩子。

    4)孩子與他/她同住,有利於孩子的成長,但對方患有傳染病或其他長期無法治癒的嚴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的情況,不適合與孩子一起生活。

    4、父親和母親撫養孩子的條件基本一致,雙方都要求孩子與孩子一起生活,但孩子與祖父母單獨生活多年,祖父母要求並有能力幫助孩子照顧孫子孫女, 兒童與父親或母親同住可被視為優先條件。

    5. 如果10歲以上的父母之間就10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應與其父親一起生活發生爭議,應考慮該兒童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同意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以允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滅。 離婚後,子女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無論子女是父親還是母親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時,未滿兩歲的子女由其母親直接撫養。 對年滿二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就子女撫養費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具體情況,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作出判決。 兒童年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婚姻法》規定的監護權原則是,如果父母離婚,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不會因父母離婚而改變。 子女的監護權主要取決於監護權的條件。 有幾個主要原則:

    1.未滿一歲的兒童應由其母親撫養;

    2.原則上,母乳餵養的患兒應由母親撫養;

    3.從小由祖父母照顧的,原則上應由其父親撫養; 從小由外祖父母照料的,原則上給予母親贍養;

    4、當事人收入較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原則上獎勵子女撫養;

    5、一方有過錯或有家庭暴力傾向的,原則上不判給該方撫養;

    6、一方患有傳染病或不能自理的疾病,不適合撫養子女的,原則上不能將子女判給本方;

    7、對於八歲以上的兒童,應徵求兒童的意見,原則上應根據兒童的意願作出判斷。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法律分析:如果男方有以下有利條件,可以爭取兩歲以下子女的撫養權:1、子女與男方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不利於子女的成長; 2、前者子女長期與祖父母獨居,祖父母需要共同生活,有撫養能力; 3、男方養育子女的條件明顯好於女方。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第(一)條的優魯解釋》 第四十四條 離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費的,二歲以下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的原則辦理。 母親請求直接贍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1)患有長期傳染病或其他嚴重疾病,且兒童不適合與其一起生活;

    2)父親要求孩子與他同住;

    3)因其他原因,孩子確實不適合與母親同住。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兩歲以下的未成年兒童應與母乳餵養兒童同等對待。 這個階段的嬰兒需要得到母親的細心和真誠的照顧,以促進他們的發育和成長。 因此,離婚後,一般建議兩歲以下的嬰兒與母親一起生活。

    這對孩子和母親來說都是必要的。 但是,如果母親有下列特殊情況之一,而孩子不適合或不能與母親一起生活,孩子也可以由父親撫養:

    1)母親患有傳染病或其他長期無法治癒的嚴重疾病,孩子不適合與她一起生活。

    在這種情況下,母乳餵養的嬰兒不適合與母親一起生活,無論母親或父親是否同意,為了保護嬰兒的利益,都應作出判斷或確認,孩子應由父親撫養。

    2)母親有撫養子女的條件,不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父親要求子女與她同住。

    不是母親沒有撫養能力,有條件撫養孩子,而是母親沒有履行撫養孩子的義務,沒有撫養孩子。 審理此類案件時,父親要求子女同住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或者確認子女應由父親撫養。

    3)孩子確實因其他原因無法與母親同住。

    其他原因包括母親的經濟能力和生活環境明顯不利於撫養嬰兒; 母親品行不良或違法犯罪不利於撫養嬰兒; 各種具體事實,例如嬰兒自出生以來一直由父親餵養的事實。 在這種情況下,嬰兒與母親的生活對嬰兒的成長非常不利。 這是嬰兒確實無法與母親一起生活的情況,孩子應由父親撫養或確認。

    4)如果父母同意,並且對孩子的發展沒有不良影響,父親也可以撫養孩子。

    在母乳餵養期間,嬰兒與父親一起生活,僅得到父母的同意是不夠的,還必須強調,對嬰兒的健康發育沒有不良影響,還必須經過法律授權程式,即由人民授權。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請參閱以下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離婚案件中子女撫養費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1.兩歲以下的兒童通常與母親住在一起。如果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她可以與父親一起生活:

    1)患有不治之症或其他嚴重疾病,且子女不適合與其同住的;2)父親沒有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如果他有條件撫養孩子,而父親要求孩子與他一起生活。3)孩子因其他原因無法與母親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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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個回答2024-07-08

如果對方的條件太好,會帶給你各方面太大的壓力,容易產生不平等的心理陰影,形成得失的心態,使把握不強,自然無法放心。

5個回答2024-07-08

乙個是富有的,乙個是有經驗的,第三個是相關的。

56個回答2024-07-08

只要他家買房,房產證上都寫著兩個人的名字,不算太多,裝修,或者買電器,或者買車,都可以做到。

39個回答2024-07-08

婚姻是一輩子的大事,不要只看對方有沒有錢,顏值重要,但最重要的是人品,很難在匆忙中嫁給乙個更滿意的丈夫,你不滿意的家庭選擇可以自己選擇,你有權利不放棄, 這是你生命中的一件大事,不能由你的家人決定。

23個回答2024-07-08

這不是一般的無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