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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場表演中翻唱他人作品是一種未經合法許可的使用方式,需要作者或協會的許可,音樂作家協會負責向會員作品發放翻唱許可。
如果**作品的封面已經以錄音製品的形式出版和發行,然後以CD、盒式磁帶等錄音製品的形式對他人作品進行封面,則屬於法定許可範圍,不需要事先獲得著作權人的許可,但報酬必須按照法定許可的報酬標準在兩個月內支付給著作權人。 如果找不到著作權人,可以向中國版權學會支付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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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翻唱歌手僅用於教學和個人欣賞等非營利目的,並且註明了作者,未經版權所有者許可,則不被視為侵犯版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二條 音像製品製作者利用他人作品製作音像製品,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錄音製品製作者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使用他人合法錄製為錄音製品的**作品製作錄音製品,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 版權所有者宣告不允許使用它。
第四十三條 錄音錄影製品製作者在製作錄音錄影製品時,應當與表演者訂立合同並支付報酬。
第四十四條 被許可人通過資訊網路向社會複製、發行、傳播錄音錄影製品,應當同時取得著作權人、表演者的許可,並支付報酬; 持牌人出租錄音錄影製品時,還應當徵得表演者的許可,並支付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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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明星想用著作權翻唱別人的歌曲,如果是為了一般利益而翻唱節目,不向公眾收取任何費用,也不向表演者支付報酬,未經版權人許可,不得向他支付報酬。 然而,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他們使用他人的歌曲參加商業比賽並在電視上直播。
《著作權法》第37條規定,表演者(演員、單數表演者)表演他人作品,應當徵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如果演出組織者組織演出,組織者將獲得版權所有者的許可並支付報酬。 對現有作品進行改編、翻譯、注釋、改編創作的作品用於表演的,應當徵得該作品改編、翻譯、註解或者改編作品的著作權人和原作品著作權人的許可,並支付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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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翻唱歌曲是否侵權取決於具體情況,只是為了自己欣賞而翻唱,不屬於商業性,或者在法定許可範圍內使用**作品不侵權,但在某些商業場合,翻唱歌曲可能會侵犯他人的著作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之一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制止侵權、消除影響、正式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出版作品的;
(二)未經共同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作為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
3)以謀取個人名利為目的,在不參與作品創作的情況下,署名他人作品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放映、拍攝視聽作品的方式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未支付使用他人作品報酬的;
(八)未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音像製品的創作者、表演者或者音像製品製作者許可,出租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音像製品的原件或者複製品,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9)未經出版人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面設計;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直播或者公開直播其春季演出,或者錄製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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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 實施下列侵權行為之一的,應當根據情節承擔停止侵權、消除影響、正式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作品的; (二)未經共同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作為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 3)以謀取個人名利為目的,在不參與作品創作的情況下,署名他人作品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5)剽竊他人作品的;(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使用類似拍攝的方法,使用展覽、拍攝、拍攝等方式,以尋求銷毀,或者使用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未支付使用他人作品報酬的;(八)未經電影作品或者以類似電影、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影製品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作品或者錄音錄影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9)未經出版人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面設計;(十)未經表演者許可,直播或者公開直播、錄製表演的; 其他侵犯著作權及著作權相關權利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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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分析:是的,翻唱歌曲是否侵權視情況而定,具體如下:1、不侵權; 如果**作品的封面已經以錄音製品的形式出版和發行,然後以CD、磁帶等錄音製品的形式翻唱他人的作品,則屬於法定許可(不侵權)的範圍,不需要事先得到著作權人的批准,但報酬必須按照法定許可的報酬標準在兩個月內支付給著作權人。
如果找不到著作權人,可以向中國版權學會支付報酬。 在不損害權利人合理報酬的前提下,可以未經權利人許可,以錄音製品的形式使用其**作品。 2. 侵權; 如果您在未經作者或協會許可的情況下在視訊、電視** (MTV) 或現場表演中報道他人的作品,則屬於未經法律允許的使用(侵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九條 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難以計算實際損失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 賠償金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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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具體情況,如果歌曲在所有者知情的情況下被覆蓋,則不被視為侵權。
“翻唱”是指根據自己的風格重新演唱已經由他人發表和演唱的歌曲,包括重新寫詞和編曲。 老天爺已經有很多明星了,他們都在翻唱別人的歌,不斷在翻唱中突破自我,給大家帶來不一樣的風格。
未經原作同意,明星、藝人、個人不得在演唱會、電視節目、網路直播、公共場所等場所翻唱歌曲,或惡搞或改編原創歌曲,否則將被原公司起訴,賠償鉅額侵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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