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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確的規定。 複製一些關於未成年人進入網咖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勳章。
第363號。
2002年8月14日第62次常務會議通過了《網際網絡接入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現予公布,自2002年11月15日起施行。
朱鎔基總理。
第二十一條 網際網絡接入服務經營場所的經營單位不得接待未成年人進入經營場所。 網際網絡接入服務經營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經營場所入口處顯著位置懸掛禁止未成年人進入的標誌。
第三十條 經營網際網絡接入服務場所的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可以並處十五萬元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1)在規定的營業時間以外開放;
(二)接待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
3)經營非網路遊戲;
(四)擅自停止實施企業管理技術措施的;
5)未懸掛《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或禁止未成年人進入的標誌。
Kenjia樂於關心,像這樣,警察有油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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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網咖是不允許未成年人進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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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在乎他,打電話問他,不要觸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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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違法。 沒有規定未成年人進入網咖是違法的。 但是,經營網際網絡接入服務經營場所的經營單位不得接待未成年人進入經營場所進行檢查。
法律依據:《網際網絡接入服務經營場所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 網際網絡接入服務經營場所經營單位不得接納不合格人員進入其經營場所。 網際網絡接入服務經營場所的經營單位應當在經營場所入口處顯著位置懸掛禁止未成年人進入的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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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沒有困倦的人去網咖,對未成年人進行批評和教育。 批評、懲處網咖管理、經營者。 情節惡劣的,以罰款、整頓、吊銷許可證作為處罰。
法律依據:《網際網絡接入服務經營場所管理條例》 第三十一條 網際網絡接入服務經營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可以處一萬五千元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1)在規定的營業時間以外開放;
(二)接待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
3)經營非網路遊戲;
(四)停止實施擅自明確讓步經營管理技術的措施;
5)未掛《網際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或禁止未成年人進入的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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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咖未成年人使用網際網絡,情節輕微的,由網際網絡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可以處十五萬元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相關營業執照。 公開經營的網咖允許未成年人上網是違法的。 因此,未成年人到派出所做筆錄只是為配合**調查而收集證據的行為,未成年人不構成違法行為,但作為證人有義務配合**調查。
如果犯罪者在行為發生時未滿14周歲,則不會對任何行為追究刑事責任,沒有犯罪記錄,網咖需要身份證才能上網,未成年人可以在網咖上說明網咖管理不到位, 而民警查處的少年就是要對網咖處以罰款,即使少年觸犯了法律,犯罪行為,通常也要封存他的犯罪記錄,以後少年就會免除主動報案的義務。
監護人可以陪同未成年人去網咖嗎?
監護人陪同的未成年人不得前往網咖。 網禁服務經營場所經營單位不得接待未成年人進入經營場所。 而監護人要從被監護人的最大利益的角度來考慮問題,把被監護人帶到酒吧對他不利。
綜上所述,如果小網咖情節輕微,行政主管部門將給予警告和罰款,情節嚴重的將責令停業整頓,甚至吊銷相關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
《網際網絡接入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31條。
網際網絡接入服務經營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一萬五千元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1)在規定營業時間以外;
(二)接待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
3)經營非網路遊戲;
(四)擅自停止實施企業管理技術措施的;
5)未掛《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或關於禁止未成年人進入標準的簡要附註。
按理說,初中是計畫納入九年義務教育的範圍,按照規定應該上學,但中國法律目前沒有規定必須學習,所以即使你不上初中,也不會被釋放。 在像日本這樣的國家,這種行為是不允許的,因為孩子沒有完成義務教育,父母可能會被起訴。 但是,由於他們是未成年人,建議未成年人仍然上學,多讀書總是好的,使用童工是違法的。
時間如箭,日月如梭,眨眼間,我們五年級的寒假生活就要結束了。 放假期間,老師布置了一篇題為《努力做四個好孩子》的作文,看著這個話題,我不禁興奮起來,小學五年,作為一名少先隊員,有很多事情要做,卻不知道從哪裡開始寫。 >>>More
未滿16周歲居住在中國境內的中國公民,應當由監護人開立借記卡賬戶**,並出示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和借記卡使用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以及能真實反映監護關係的有效證明。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