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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沒那麼特別。 我是09年畢業的,我見過太多的混亂和找工作的艱辛,我仍然看到人們漂泊。 畢業後,您可以簽訂正式合同。
目前,最主要的是要有乙份正式的第乙份工作,並能夠簽訂乙份體面的合同。 因為除了畢業後的公務員考試,用人單位不講究僱傭協議,也不歡迎應屆畢業生(銷售、保險等除外),是人才會想方設法留住你,不行,它不在乎你。 在畢業後的幾年裡,你很可能會有很多營業額和很多合同。
所以,你應該在第乙個副本中正式,再做乙個階段的時間,這樣第二份和第三份的起點就高了。 你可以向你的職業顧問詢問細節,我可以告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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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今年6月畢業的,先簽了僱傭協議,畢業後,試用期內,只有工作定下來後才能簽訂勞動合同!! 畢業前簽訂勞動合同幾乎是不可能的!!
僱傭協議不是一式三份,自己留乙份就行了,為什麼還要再籤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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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你只能簽訂就業協議,畢業後就可以簽訂正式的合同了。 事實上,它是一樣的,必須與學校和雇主簽署三方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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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你籤了合同,你也可能是應屆畢業生,視具體情況而定。 如果你簽訂了勞動合同,如果你還在畢業那一年,你還是應屆畢業生。
應屆畢業生是指在他或她應該畢業的那一年畢業的畢業生。 如果你已經過了畢業的那一年,已經是畢業的第二年了,你就不是應屆畢業生,而是以前的學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條 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私營非企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解除、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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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親愛的,應屆畢業生已經簽訂了就業協議,身份仍然是應屆畢業生。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親愛的,應屆畢業生已經簽訂了就業協議,身份仍然是應屆畢業生。
三方協議只是三方簽署的僱傭意向,並非勞動關係的法律檔案,對勞動關係不具有約束力。 需要注意的是,畢業生一旦到單位報到,並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畢業生即與用人單位形成正式的勞動關係。
失去應屆畢業生身份的情況是什麼?
因此,影響畢業生身份的不是僱傭協議(三方協議),而是簽訂的勞動合同和繳納社保。
就是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保,失去應屆畢業生的身份。
只有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保,才能失去畢業生身份嗎?
是的,親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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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該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其他雇主,成為單位成員,承擔一定種類的工作、崗位或崗位,並遵守用人單位內部勞動規章制度和其他規章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的,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應屆畢業生是指即將畢業或已經在他們應該畢業的那一年畢業的學生。 簡而言之,學生是大學最後一年的應屆畢業生。 應屆畢業生有四種型別: >>>More
如果找了一家公司簽了協議,再找另乙份工作,可以跟原來的公司籤乙份“破合同”,然後拿著“破合同”證書去學校辦理“變更”,也就是把資訊再改,換成新單位的資訊,這是乙個可以解決的問題, 如果確實有上述情況,那麼請與學校的職業指導中心等部門溝通。
這位同學你好,我也是即將畢業的學生,我非常理解你的各種選擇和糾結。 只要找乙個單位在實習問題上蓋章,並正確寫上日期,你就知道了! 如果想公升到本科,還是要認真準備高考,等忙完高考後再準備就業。 >>>More
這麼說吧,三方協議是教育部規定的,是保護高校畢業生就業權益的協議,簽好後,你畢業後,學校會把你的檔案送到你單位所在的人才市場,從而保證你的檔案。 而在簽訂三方協議後,如果你在正式畢業前辭職返校,用人單位不會追究你太多責任(即違約金)。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