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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之前給你的帖子,我將在這裡新增另乙個解釋。
工傷保險是強制性保險,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辦理。 如果不處理,就是單位的事,一經發現,將受到勞動部門的處罰。
工傷發生後,一般單位應當在30日內向協調區域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單位不申請的,個人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也可以在工傷事故發生後一年內向上述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您可以去當地的勞工部門詢問。
此外,機動車有第三方責任保險,即使司機死亡,你也必須為此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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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問題不清楚。
1.受傷雇員是否為受保雇員?
2.如果您不是受保員工,則無法獲得社會工傷保險的賠償。
3.職工未參保的,可由企業按照社會工傷保險的規定予以賠償。
要確定是否是工傷,你沒有提供完整的資訊,所以你不敢說什麼。
1.無法顯示交通事故證明。
2.受傷雇員是否在這次意外中負上法律責任?
如果有,那麼確定工傷是妄想。
如果沒有,那麼仍然可以確定與工傷有關的傷害。
您現在需要做的是:
前往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1.企業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2.您可以自行申請工傷認定。
3.工傷的認定是訴訟時效。 (自受傷之日起一年內有效)4快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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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還是工傷? 還是身體侵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第十三條 已投保機動車強制性第三人責任保險(以下簡稱強制交通保險)和商業第三方責任保險(以下簡稱商業第三方保險)的機動車時間造成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十三條的規定確定賠償責任。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強制交通保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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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般人身傷害賠償糾紛,除後續費用外,一般是一次性解決。 在工傷賠償的情況下,除了可以一次性解決的5-10傷殘外,一般法律不允許對1-4傷殘進行一次性賠償,因為一次性解決1-4傷殘往往不利於傷者的後半生。
一般來說,如果工傷年齡在25周歲,有4級殘疾,如果每月領取傷殘津貼,在京的總額一般在100萬元以上。 如果有1-3級的護理費用,每月領取的殘疾津貼和護理費用總額可達百萬元。 因此,對於1-4級殘疾,國家法律一般不支援一次性賠償,因為受傷者遭受的痛苦太多。
目前,我國部分省、市、自治區地方性法規或規章規定,1-4級可以一次性解決(如北京、天津等),但賠償金額實在是杯水車薪,建議傷者及其家屬不要走這條路, 或保證每月補償。2011年7月1日,《社會保險法》施行,1-4級傷害人員的後半生將更加安心:第四十一條規定:“勞動者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 用人單位應當繳納工傷保險金。
用人單位不支付的,應當從工傷保險**中預付。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傷事故或者患職業病的,應當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員工因工受傷,應當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遇緊急情況可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工傷保險藥品清單、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因工傷住院伙食補助,以及工傷職工在協調區外就醫所需的交通、住宿、住宿費,由工傷保險支付,具體支付標準由協調區人員規定。
工傷職工無權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辦理。
工傷職工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符合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經殘疾鑑定,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日常照護的,應當從工傷保險中按月發放生活照護津貼。
生活照料費按三個不同層次支付:完全不能照顧自己、大部分人不能照顧自己、或部分生活不能照顧自己,標準分別為上一年整體規劃區員工平均月薪的%或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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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以同時進行,沒有先例規定。 如您在上下班途中發生非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屬於工傷,可依法委託律師要求工傷賠償。
同時,也可以委託律師通過法律途徑要求對方承擔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賠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勞動者因工受傷事故或者患上職業病,因工傷需要暫時停工就醫的,停工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 並由雇主按月支付。
停薪假的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害嚴重或者情節特殊的,經設區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評估後,應當中止原有的撫卹金,並按照本章有關規定享受傷殘撫卹金。
工傷職工停薪停工期滿仍需**的,應當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傷工在停工期間需要照顧的,有償的,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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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符合下列條件的,認定為工傷: 1、正常通勤、上下班途中在規定的時間和合理路線上發生的交通事故,包括在上下班途中加班或承租單位同意請假時提前下班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
2、在交通事故中,員工不是該人的主要責任,在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或相關材料中,員工不負責任或次要責任。 3、交通事故傷害可由員工駕駛或乘坐機動車輛造成的事故,或由其他機動車輛引起的事故造成。 如果在通勤途中發生自行車事故,也應視為交通事故。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勞動者遭受工傷:(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二)在下班前或者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執行職務而遭受暴力或者其他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火車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死亡賠償金是按照當地收入標準計算的,需要注意的是,城鄉家庭的賠償標準不同,城市地區會高很多。 您的汽車投保了強制交通保險和第三方責任保險,這將幫助您解決許多問題。 死亡保險公司也必須提出索賠。 >>>More
法律分析:保險欺詐是欺詐,要承擔民事責任,如果發現較輕,則罰款,重者將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 我國《刑法》規定,個人實施保險詐騙罪,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和/或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情節嚴重的, 處五年以上十萬元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More
交通事故問題依法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運輸管理法律、法規,造成重大事故,造成人身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交通事故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跑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