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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這是大學生,而不是未成年人。 在這方面,學校的管理責任相對較輕。 現在的主要問題是找到失蹤人員的下落,否則,如果有損失證明,您會申請賠償。
如果只是為了尋找失蹤人員的費用,我認為這沒有多大意義。 您有必要考慮訴訟時效的問題。 請注意,訴訟時效的中止可能是由於在訴訟時效內保留對另一方的索賠證據(通常為2年)。
祝你好運找到失蹤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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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生正常學習期間,學校應確保學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如果因學校管理不善導致學生的人身或財產受到傷害,學校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但這種責任不一定是全部責任,要看學生是否也有過錯)。
按照你說的,學校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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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學校是負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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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行。 這是學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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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離居不明,二年杳無音訊的,人民法院經利害關係人(包括失蹤人員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外祖父母、債權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依照法定程式宣告該公民失蹤; 債務人,以及與失蹤人員負有民事權利和義務的其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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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過去了,訴訟時效已經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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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小學生放學後迷路了,學校應該承擔哪些責任的答案如下:
如果學生放學後失蹤,離開學校後失蹤,學校的行為並無不當行為,因為失蹤發生在校外。 因此,學校不負責任,家長負責。 《下列法律法規下屬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三條對下列情形下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事故不承擔責任,學校行為無不當; 事故責任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有關規定確定
1) 發生在學生自己上學、上學、上學或上學的路上;
2)發生在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
3)在校外工作時間,如放學後、節假日、節假日等,學生留在學校或自行上學;
(四)其他超出學校管理職責範圍的事項。
法律依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第九條 學校依法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生傷害事故承擔相應責任:
(一)學校的校舍、操場等公共設施,以及學校的教育工具、教育、教學、生活設施、提供給學生使用的裝置,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的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在安全保障、消防、設施裝置管理等方面存在明顯疏漏,或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採取措施的;
3)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藥品、食品、飲用水不符合國家或行業的相關標準和要求;
(四)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課外活動,但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未在可預見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學校明知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合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採取必要措施的;
(六)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勞動、體育等不宜未成年人參加的活動的;
(七)學生有特殊體質或特定疾病,不適合參加某些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該知道,但未給予必要的重視;
8)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生病、受傷,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採取相應措施,致致加重不良後果的;
(九)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對學生進行體罰或者變相體罰,或者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十)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有危險,未進行必要的管理、警告或者制止的;
11)學校發現或知悉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資訊,但未及時通知未成年學生監護人,導致未成年學生因脫離監護人保護而受到傷害的;
12)學校有其他未依法履行職責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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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學生放學後失蹤,離開學校後失蹤,則失蹤發生在校外,學校的行為沒有錯。 因此,學校不負責任,家長負責。
法律依據:《學生關鍵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三條 下列情形中,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事故,學校行為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 事故責任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確定。
1) 發生在學生自己上學、上學、上學或上學的路上;
2)發生在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
3)在校外工作時間,如放學後、節假日、節假日等,學生留在學校或自行上學;
(四)其他超出學校管理職責範圍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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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小學生放學後迷路了,學校應該承擔哪些責任的答案如下:
如果學生在放學後和離開學校後失蹤,則失蹤發生在校外,學校沒有不當行為。 因此,學校不負責任,家長負責。 《下列法律法規下屬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三條對下列情形下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事故不承擔責任,學校行為無不當; 事故責任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確定
1) 發生在學生自己上學、上學、上學或上學的路上;
2)發生在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
(三)在校外工作時間,如放學後、節假日、節假日、學生獨自留校或自行到校時;
(四)其他超出學校管理職責範圍的事項。
法律依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第九條 學校依法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生傷害事故承擔相應責任:
(一)學校的校舍、操場等公共設施,以及學校的教育工具、教育、教學、生活設施、提供給學生使用的裝置,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的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在安全保障、消防、設施裝置管理等方面存在明顯疏漏,或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採取措施的;
3)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藥品、食品、飲用水不符合國家或行業的相關標準和要求;
(四)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課外活動,但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未在可預見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學校明知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合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採取必要措施的;
(六)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宜未成年人參加的勞動、體育、體育等活動的;
(七)學生有特殊體質或特定疾病,不適合參加某些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該知道,但未給予必要的重視;
8)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生病、受傷,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採取相應措施,致致加重不良後果的;
(九)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對學生進行體罰或者變相體罰,或者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十)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有危險,未進行必要的管理、警告或者制止的;
11)學校發現或者知悉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資訊,但未及時通知未成年學生監護人,導致未成年學生因脫離監護人保護而受到傷害的;
12)學校有其他未依法履行職責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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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發現學生失蹤:1首先,立即聯絡學生的家人,了解學生的學習情況。
2.如果家屬無法確定學生的下落,學校應召集失蹤人員委員會討論最佳行動方案,並動員其他社會資源尋找失蹤人員並尋求幫助。 3.
學校應盡快將失蹤人員的照片空白表發布給**,以便擴大對失蹤人員的搜尋。 4.如果失蹤人員尚未找到,學校可以考慮向地方當局報告,以尋求調查人員的幫助。
相關資訊見:《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遭受人身傷害的,由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其已履行教育管理職責的, 他不承擔任何責任。 >>>More
可以開一家動漫店,購買動漫周邊產品,現在動漫文化很流行,學生也是動漫產品的主要消費群體之一,大部分學生更願意為自己的喜好花錢。 動漫店的利潤空間大,在學校開一家動漫店就好了。
關鍵問題是學校是否規定孩子應該回家還是留在學校,直到晚上的自學時間。 如果屬於前者,那麼根據我國法律精神,學校的監護責任從孩子進入校門開始,到孩子離開校門結束。 那麼在這段時間裡,學校對孩子完全沒有責任。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