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醫院的做法不符合《勞動合同法》和《企業員工帶薪年假實施辦法》的規定。
2、《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且必須在乙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未與用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但不足一年的, 它應向雇員支付月工資的兩倍。你可能不想在勞動合同問題上與雇主糾纏不清,但這只是乙個建議,提醒你你擁有的權利。
3、貴部門對年假的解釋有誤,《企業員工帶薪休假辦法》規定,連續工作滿12個月的員工可享受帶薪年假,而您的時間已滿一年即可享受年假,具體計算公式為:(本單位當年剩餘日曆天數365天)員工應享受的年假天數當年,轉換後不足1天的部分不享受年假。
我想你可以休息一天。
4.建議:如果年假不用休一天,可以算作貢獻,不要為了這件小事和公司硬著頭皮,做起來不容易,以後要是弄了個小鞋穿,就不值得了。
-
那你就可以去法院提起公訴了,但是我不知道你到底想怎麼處理,如果你想得到應有的假期,你可以拿著合同和你部門的負責人談判,如果不行,那就提起公訴吧! ~
-
1、2009年9月起可享受年假。
2.工作不超過10年,每年有5天的年假。
3、2009年可享受的年假天數為:
5 12*4(9月-12月)=1天(小數位不捨入) 4、自2010年1月1日起,您每年有5天年假。
-
1.帶薪休假工資如何計算。
1、年假工資的基本規定 一般情況下,員工在年假期間可以得到與日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具體計算公式為:員工月薪除以月薪天數。
2.法律依據:《核鏈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5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假制度,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勞動者享有帶薪年假。 具體措施由***規定。
2.如何計算加班工資。
1、用人單位在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當按不低於勞動者日工資或者小時工資300%的費率支付加班工資。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加班的,可以安排勞動者補休,不支付加班工資,不給予補休的,應當按不低於勞動者日工資或者小時工資200%的比例支付加班工資。
2.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不一定是工人的全部工資。 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依據時,勞動合同中有工資約定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職工崗位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 勞動合同中無約定的,可以由用人單位和職工代表通過集體協商在集體合同中約定。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沒有約定的,按勞動者正常月工資的70%確定。
-
年假工資的基本規定一般是員工在年假期間獲得與日工期相同的工資,具體計算公式為:員工自己的月薪和月薪天數(天波告哥)。
遣散費的月工資是根據應付給雇員的工資計算的,包括小時工資或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收入。
-
帶薪休假。 工資計算如下:
1、員工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2、前12個月月平均工資先計算,包括加班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
除以發薪天數得到正常的日工資。
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員工帶薪年假規定。
第4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員工,無權享受當年的年假:
1)員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假期天數超過年假天數的;
2)員工請事假20天以上,單位未按規定扣減工資;
3)工作滿1年但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
累計超過2個月;
4)工作滿10年但不滿20年,請病假3個月以上的員工;
5)工作20年以上,請病假4個月以上的員工。
-
一、本辦法適用於企業、私營非企業單位、有職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職工等所有單位。
2)在企業工作滿12個月的員工,享受無冰雹年假待遇。
3)年假天數的計算以服務年限為準,若員工工作1年以上不滿10年,可休5天年假;工作滿10年但不滿20年的,可休10天年假; 15 休息 20 天以上。
4)未使用的年假按日工資的3倍支付給員工,但員工自願書面申請除外。
5)寒暑假、病假、事假超過一定時間,用人單位不扣工資的,不能再休年假。
6)年假從上一年度元旦開始,但不滿滿一年的員工,按單位剩餘日曆天數的換算確定年假天數,轉換後不足1天的部分不享受年假。
1. 在什麼情況下不能享受年假?
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不包括在年假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員工,無權享受當年的年假。
1)勞動者全年累計事假天數超過20天,用人單位不扣工資,事假累計兩個月以上,用人單位扣工資;
2)曠工30天以上;
3)工作一年以上不滿10年,一年內請病假2個月以上的員工;
4)工作滿10年但不滿20年且請病假超過3個月的員工;
5)工作20年以上,請病假4個月以上的員工;
6)復員士兵。新入職工、返崗單位工作,工作年限不足一年的,不享受年假。
2、單位不放年假怎麼辦?
如雇主因工作需要而無法安排雇員休年假,經雇員本人同意,不得安排雇員休年假。 對於勞動者應休的年假天數,用人單位按勞動者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假工資和報酬。
第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人事主管部門和勞動社會保障部門應當根據職權,主動對各單位實施本條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工會組織依法保障職工年假權利。
第7條. 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假,不按照本條例規定給予年假工資報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事主管部門或者勞動社會保障部門依職權責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除責令單位支付年假工資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年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職工支付額外補償; 拒不繳納年假工資、報酬、報酬,屬於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單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屬於其他單位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人事部門或者職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年假天數根據員工的累計工作時間確定。
勞動者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的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認定為工作的期間,按累計工作時間計算。 >>>More
《職工帶薪年假條例》有哪些內容?
工作滿1年但不滿10年的員工,應享受5天的年假; 滿10年但不滿20年者,可享受10天年假; 休假滿 20 年的人將休 15 年假天數。 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不包括在年假中。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