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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留許可有效期為一年,應在到期前 30 天續簽。 但是,期滿4個月後,續費沒有問題,請攜帶相關材料到公安部門指定地點免費辦理。
以大連市為例,辦理居留許可的流程如下:
1、申請人應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有效身份證件)及符合要求的近期光頭**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登記。
2、根據申請人提供的資料,公安派出所民警或輔助人員應填寫《暫住戶登記表》,並錄入電腦。
3、市公安局將上傳的資訊和資料內容轉換到指定的證件製造商處,完成居住證的製作。
4、居留許可自受理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發給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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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您只需準備好更新所需的所有材料並將其交給人力資源部,以便他可以提交材料。
1.書面材料。
1、單位人事專員介紹信、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3.申請人的身份證和居住證(原件和影印件)。
4、上一年居住證有效期內在上海繳納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或小鎮社會保險)的證明(原件及影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2. 注意事項。
1、如與申請相關的資訊有變更,如學歷、居住地、雇主、合同等,請以首次申請時提交的相應申請材料為準;
2、請到單位註冊地或最後申請所在人才服務中心受理點申請續展。 如果申請逾期,請在上次申請的接待點申請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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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居留許可有效期滿兩個月後不能續簽。 如果到期時間少於60天,即兩個月,這樣可以續期,超過60天,只能重新處理。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 居住證申請受理、居住證件的製作、簽發、簽注等證件由公安機關負責管理。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學校、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辦理和發放居住證。
第九條 申請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提交居住地身份證、本人照片、居住地、就業地、教育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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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能延期,需要重新處理。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十條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自每年居住之日起乙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暫停辦理居留證件; 補辦簽注手續的,可以恢復居住證的使用,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地居住地,自居留證件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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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能擴充套件,需要重新處理。
1. 離職後多久可以拿到居留許可?
1、申請人在工作、居住證有效期內辭職的,原申請人應自辭職之日起10日內為單位制員工提交“登出工作、居住許可”申請。 2、新用人單位完成社保加繳後,到服務大廳辦理視窗辦理更換用人單位的手續。 如果社保增加單位與新用人單位不匹配,則不在受理範圍內。
3、新單位辭職後60日內,應當提出用人單位變更申請,單位經理應當在服務大廳辦理視窗辦理相關材料。 如果逾期申請,北京工作居留許可自然會失效(需要申請新的工作和居留許可)。 申請單位辦理用人單位變更手續時,應當在上述期限內完成 4.試用期內不能及時更換新單位的,轎車須在辭職後60天內通過個人系統提交“延期登出”,並在延期登出申請書“新單位名稱”欄填寫新用人單位名稱,處理時間最長延長至6個月。
2.臨時居留許可有效期滿2年後如何續簽。
在這種情況下,不能續簽,因為臨時居留許可的有效期只有一年,臨時居民必須在到期前乙個月到有關部門續簽延期。 如果超過這個時間,系統會自動取消臨時居民的資訊,所以你必須申請乙個新的。 申請臨時居留許可和新版臨時居留許可的程式如下:
1、臨時居住地為市內居民或者農戶的,申請人應持戶主戶口簿或親自到臨時居住地派出所申請《臨時居住證》; 2、臨時居住地為賓館、飯店、招待所或者其他賓館場所的,應當在賓館登記住宿後,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暫住證》。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條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自每年居住之日起乙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暫停辦理居留證件; 補簽辦手續的,恢復居住證的功能,自補籤辦手續之日起,居留許可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年限連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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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居留許可到期,您只需要續簽即可。
1、處理材料:
1.《深圳居住證補發和變更申請表》
2. 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二、處理過程:個別處理過程:
1、到現居住地受理點填寫《深圳居住證補發補發申請表》補發、更正資訊。
2、將申請表和有效居民身份證的原件及影印件交受理點工作人員審核和延期。 單元處理流程:
1、用人單位彙總申請續簽居留許可的職工資訊。
2、工作人員登入深圳居住證就業登記線上申請系統,輸入申請續簽居住證的服務員資訊。
3. 網上系統審核成功續期。
3、時限及費用:
1、期限:持證人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15日內,在現居住地受理點申請延期。
3、居留許可續期有效期:居留許可最長有效期為10年,臨時居留許可有效期為6個月。
4.手續費:免費。 居留許可是我國一些發達城市借鑑發達國家“綠卡”制度的一次嘗試,積累了為中山國家制定技術移民辦法,最終形成我國國家“綠卡”制度的經驗。
持有居留許可的人可以享受當地居民的待遇。 今年1月,北京出台規定,居留許可制度將取代目前的臨時居留許可。 同年12月4日,法制辦就《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稿》規定,公民離開常住地,在設區的市級以上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穩定就業、穩定居住、繼續學習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居住證。 居留證採用C晶元C卡,居留證的以下社會服務功能可以在各個地方擴充套件: 1
金融服務。 可以繫結銀行賬戶,使用居住證查詢賬戶餘額,省內外進行同業匯付業務。 2.
巴士服務。 您可以“刷卡”乘坐帶有居留許可服務標誌的巴士。 3.
電子政務。 通過自助申報平台,實現申請居住證、申請居住證專案變更續期等功能。 4.
小額購買。 通過載入電子錢包功能,居留許可可用於在商戶終端進行小額購物。 5.
電信充值服務。 可繫結手機、網通、電信號碼,號碼可隨時充值,自動獲取消費積分。 6.
公共服務。 持票人可以預訂地鐵、火車和飛機票。 7.
訪問控制應用程式。 通過載入門禁功能,可以有效識別小區的居住人口。 在居住期限屆滿時,持有人在社群的出入將被自動封鎖。
8.企業一通通票。 企業或單位可憑居住證對員工考勤進行登記,識別出入,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內部消費。
申請居住證,申請人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提交居住地身份證、本人照片以及居住地位址、就業地、就讀地等證明材料。 >>>More
遺失居住證件的,應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辦理補領或者補發手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