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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憊致死,身體恢復時用電,疲勞時用藥,最後身體透支,死於繁重的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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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芝加哥專家對李小龍的死因進行詳細研究之前,藥物過敏引起的腦水腫被認為是李小龍暴斃的主要原因。 專家對屍檢報告進行研究後,證明李小龍的真正死因其實是一種叫做猝死癲癇的罕見疾病,之前因對藥台過敏導致腦部腫脹的理論被推翻了。
2.癲癇猝死直到1955年才被醫學界發現和認可,這種罕見的疾病不僅會誘發癲癇,還會引起心臟或肺部驟停和死亡。
3.癲癇猝死綜合症的**大多是長期睡眠不足和壓力過大,通俗地說,李小龍的死因其實是現在社會廣泛關注的過度勞累死亡。 癲癇猝死會導致血液突然凝結,尤其是大腦和肺部的血液凝塊。
4、李小龍在早鼻山去世時腦部水腫,有相應的解釋。 小東傳奇李小龍先生的突然離世,無疑引起了世人的目光,希望他能自由快樂地活在天國裡,遠離疲勞和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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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龍的死是個謎,至今仍沒有答案,但有人說他隱居在樹林裡,也有人說他練武是用電,最後因為沒有脂肪而死,也有人說他死於心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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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有意思,依舊隱居,揉搓人家32歲,趁著風靡荷里活的時候跑到隱居?龍哥和你一樣傻x?
當時他正在朋友丁培家裡和導演鄒文懷一起研究劇本,突然覺得有些不舒服,丁培在那裡吃了阿司匹林,然後就睡著了,然後鄒文懷給他打電話,他沒有回應,他再也沒有醒來,是藥物過敏,只是死因太可疑了, 這就像他兒子的死一樣有預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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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之謎,你打算什麼時候問李小龍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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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度勞累導致腦水腫,他不知不覺中得了腦水腫,然後服用阿莫西林過敏,最終導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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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服用藥物,大腦死於水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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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惡意和非法殺人。 在這種情況下,沒有必要考慮這一點,因為沒有證據證明李小龍遭受了**。
2. 過失殺人:指無惡意非法殺人。 這一點不需要考慮。
3.合法殺人罪:在這種情況下,這種可能性是沒有必要的。 4.自殺:
根據證據,李小龍生前沒有精神錯亂,同時也沒有厭世,所以沒有必要考慮死者是自殺的。 5.自然死亡:在對死者屍體進行屍檢時,伊莉莎白醫院驗屍官試圖找出自然死亡的因素,但未能找到,倫敦大學的Deya教授也同意Lester博士的意見,因此本案很難確定自然死亡。
6.意外死亡或意外死亡:情況相似,只是意外死亡比意外死亡更不幸,這種可能性在本案中是最有可能的。 7.死因不明
也就是說,所有證據都無法指向死者的死因,陪審員未能從上述六種可能性中選擇一種作為本案的判決,最終的選擇是死因不明。 董法官敘述了案件的經過,並指示陪審員如何裁決案件,然後於上午11時退出法庭。 上午11點10分,陪審團將一致裁決退回給法官。
法院對李小龍死因的最終裁決是:“意外死亡”。
每個人都知道! 他們中的許多人從小就把李小龍當成偶像! 與中國不同,美國非常崇拜李小龍,不僅是普通人,很多格鬥冠軍、體育明星、運動員、娛樂圈影視明星都非常崇拜他!
1993年,27歲的李小龍的兒子李國豪在美國拍攝了《烏鴉》,卻真的被人把真子彈裝進道具槍裡開槍打死了——這一幕是殺死李小龍的**策劃的,目的是為了割草根。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