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媽媽離婚了,我失去了協議,我想和他們分開

發布 育兒 2024-07-20
2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在父母雙方達成協議的情況下處理。

    在離婚案件中,如果父母雙方就子女的撫養權達成協議,雙方的意圖一般都會得到尊重,並按照雙方的約定進行處理,除非由父親或母親撫養子女的協議嚴重損害了子女的正常生活。 如果雙方同意輪流撫養孩子,雙方的約定也將得到尊重。

    兩歲以下的兒童。 未滿兩歲的兒童一般與母親同住,但如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與父親同住:患有不治之症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同住; 撫養子女不履行撫養義務是有條件的,父親要求子女與他同住; 由於其他原因,孩子無法與母親一起生活。

    2 至 10 歲的兒童。 對於2歲至10歲的未成年女性,父親和母親都要求與其同住,並可優先考慮以下情形之一:已進行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丟失了孩子; 孩子長期與他生活在一起,改變生活環境顯然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如果沒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父母有其他子女; 另一方因有利於孩子的成長而不適合與孩子一起生活,但對方患有傳染病或其他長期無法治癒的嚴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的情況。

    10歲以上的兒童接受治療。 當未成年子女年滿10歲,父母對撫養權有爭議時,通常會考慮孩子的意見。 年滿10周歲的未成年子女是民事行為能力有限的人,具有一定的辨別是非的能力,因此在離婚案件中,在處理子女與誰同住的問題時,應當考慮子女的個人意願。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10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隨意選擇與誰一起生活,法院一般會在父親和母親爭奪撫養權且雙方都有撫養子女的條件時考慮孩子的個人意見。 關於成年子女住在哪裡的問題,將更多地考慮子女的意見。

    與祖父母獨居多年的孩子。 父親和母親撫養孩子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都要求孩子與孩子一起生活,但如果孩子與祖父母單獨生活多年,祖父母要求並有能力幫助孩子照顧孫子, 兒童與父母同住可被視為優先條件。

  2.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1、如果直系長輩還活著,如父親、母親、岳父、岳母等,由他們主持或口授,且有兩名以上獨立見證人或公證人,在這種情況下,無論之前是否有分居協議,以最終協議為準。 它更準確地說是基於你直系長輩的意願,除非有精神問題,否則沒有人可以干涉它。

    2、如果長輩不在,協議將按協議執行。 一方不同意或者有異議,另一方不能出示遺囑或證據的,只能由法定繼承人按照法定方式分割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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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個回答2024-07-20

離婚證散落不行,呵呵。

我理解你的感受,你爸媽走到這一步,想了想很久,爸媽的感謝破了,在一起只會傷害對方,所以他們離婚了。 >>>More

11個回答2024-07-20

孩子屬於誰,和誰住在一起,這很重要,還有孩子撫養費和監護權的所有權。 在離異家庭中,如果孩子在9-19歲之間,父親的缺點會由父親發展,母親的缺點也會發展,總之,這個年齡會受到最大的影響。 我還活著

18個回答202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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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個回答2024-07-20

首先,我很後悔。 不過,雖然是孤僻的父母的錯,但主要原因還是自己,父母的分離對他們來說是一種解脫,也減輕了一些苦惱,總比天天看著他們吵架要好。 對於乙個人的性格來說,是你扮演主角,你不應該責怪任何人,你改變不了世界,但絕對不是世界改變你的理由,你必須懂得寬容和開朗。

11個回答2024-07-20

離婚協議主要需要說明離婚的原因,兩人何時登記結婚,以及是什麼原因導致他們婚後無法繼續生活。 既然是協議,就意味著兩個人在公平、公正、自願的基礎上共同達成了離婚協議。 此外,協議的核心內容應寫得清楚,即財產的分割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