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中突發腦溢血,搶救無效後48小時內死亡的,按病死亡處理。
非工作造成的意外傷害引起的腦出血是一種疾病。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期間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搶救工作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屬於工傷。 該規定規定,在特殊情況下,如果死亡不是由於與工作有關的原因,則有權獲得與工作有關的傷害福利。
但是,疾病和傷害的保障一般屬於不同的法律規範和政策調整,不可能不受限制地將突發疾病延伸到工傷保險的範圍,因此法律規定48小時內死亡視為工傷,48小時以外死亡不能視為工傷, 並按病死處理。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救援工作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
(二)在緊急救援、救災或者其他維護國家、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損害的;
(三)原來在軍隊服役,因戰爭或因公受傷致殘,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明,到達用人單位後受傷的職工。
職工有前款第(一)、第(二)項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關於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勞動和社會事務部第2004號信函,第256號。
三、《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搶救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這裡的“突發疾病”一詞包括各種疾病。 “48小時”的開始時間是以醫療機構首次診斷的時間為突發疾病的開始時間計算的。
-
如果超過48小時,絕對不是工傷死亡,勞動法有規定!
-
它不屬於。 您可以到公司申請“因病死亡或非工作相關原因”補貼。 您可以自己完成特定文件。
-
48小時內死亡不屬於工傷。
-
總結。 您好,如果腦溢血超過48小時,由雇主協商解決工傷申報成功,保險公司可以按照單位為員工購買的工傷保險進行賠償。
工傷突發和死亡超過48小時算不算工傷?
您好,在工作時間、工作期間,員工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48小時內死亡的,員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搶救無效後48小時內死亡的,視為工傷。 如救援無效,應視為工傷死亡,建議48小時後與單位協商解決。 以派對為參考。
腦出血成功申請工傷。
您好,如果腦溢血超過48小時,單位配合公司解決問題並成功申報工傷,可以按照單位為員工購買的工傷保險對胡敏進行賠償。
詢問自定義訊息]。
-
總結。 你好,親愛的! 我們很樂意為您解答!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勞動者在工傷期間或者因工傷原因遭受的意外傷害或者職業病,認定為工傷。 因此,如果工人在施工現場突發腦溢血死亡,可以認定為工傷。
這名工人在工作時突發腦溢血被送往醫院。
你好,親愛的! 我們很樂意為您解答!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勞動者在工作中或者因工作原因發生事故、職業病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因此,如果工人在施工現場突發腦溢血死亡,可以認定為工傷。
第二天就死了。
她沒有發生任何意外。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期間,突發疾病死亡或者被救助失敗的人救助後48小時內死亡的; (二)在緊急救援、救災或者其他維護國家、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損害的;(三)原來在軍隊服役的職工,因戰爭或者因公受傷致殘,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達用人單位後被判處傷刑的。
親,這種工作可以認定為工傷
-
總結。 親<>
<>很樂意為您解答:工人在施工現場因腦溢血猝死屬於工傷,在施工現場因突發腦溢血死亡或搶救後48小時內死亡屬於工傷。 職工在工作中突發病,一般不能認定為工傷,購買基本醫療保險的,可以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進行治療。
工人在施工現場因腦溢血猝死是否屬於工傷。
<>“我很高興為您解答:在施工現場突發腦溢血死亡的工人屬於工傷,在施工現場工作中突發腦溢血死亡或搶救後48小時內死亡的工人算工傷。 職工在工作中突發病,一般不能認定為工傷,購買基本醫療保險的,可以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進行治療。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工作期間,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搶救後48小時內死亡無效的; (二)在緊急救援、救災或者其他維護國家、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損害的;(3)原在軍隊服役的雇員,因戰爭或工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明,到達用人單位後受傷。
職工有前款第(一)、第(二)項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之一的,除一次性傷殘津貼外,依照本條例規定享受已登出的工傷保險待遇。
-
總結。 您好,法律分析:工作期間腦溢血死亡,超過48小時,但不算工傷,怎麼辦:
超過48小時可以申請喪葬費。 職工在工作中突發腦溢血,搶救失敗後,經醫療機構首次診斷後48小時內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在48小時以外死亡的和倖存的,應按疾病治療。 單位經確定為工傷保險後已投保工傷保險的,由全國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按標準直接發放工傷保險待遇。
如果我在工作中死於腦溢血,超過48小時,但不被視為工傷,我該怎麼辦。
您好,法律分析:工作期間因腦溢血死亡,超過48小時,但不算工傷,怎麼辦:超過48小時可以要求喪葬費賠償。
職工在工作中突發腦溢血,搶救失敗後,經醫療機構首次診斷後48小時內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48小時外死亡的,在銀殿倖存的,按因病處理。 如果確定工傷是工傷發生後單位申請的,工傷保險機構將按標準直接向國家工傷保險機構發放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保護的是工傷事故造成的傷害,而不是疾病造成的傷害,將“突發疾病”納入工傷保障是對勞動者的保護。 48小時限制也是為了避免突發疾病無限制地擴大到工傷保險的範圍。
然而,江律師認為,“48小時”限制造成了新的不公平,讓很多突發疾病的員工在保住性命和清理鉛或工傷之間做出選擇,甚至讓一些不法企業利用漏洞,故意拖延第一時間,最終避免了工傷的認定。
-
根據您的說法,超過 48 小時後死亡不被視為工傷。
1.《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救援工作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
2、根據上述法律法規的規定,救援工作48小時後仍不能工作的,不視為工傷。
《條例》的宗旨是區分事故傷害和普通疾病,將“突發疾病”納入工傷保護範圍,即對勞動者的保護。 48小時限制也是為了避免突發疾病無限制地擴大到工傷保險的範圍。
第三,“48小時”限制造成了新的不公正。
這讓很多突發疾病的員工在挽救生命或保護工傷之間做出選擇,一些不法企業利用漏洞,故意拖延第一時間,最終逃避工傷的認定。 甚至出現了企業“主動”救援,家屬“猶豫不決”的情況。
但是,在一些地方,如廈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為了人道,如果患者使用呼吸機延長生命超過48小時後死亡,也應給予工傷手術。
該立法的初衷是確保工人在工作中受傷或死亡後能夠獲得救濟。 用“48小時”來判斷是否屬於工傷是不恰當的,應盡可能從保護工人的角度進行修改。
-
這不是工傷,除非你能證明死亡是由工作引起的腦溢血造成的。
-
在我的工地上,一名工人在下班後 6 天因腦溢血死亡,不被視為工傷。
答:根據你的描述,你的親戚是否與工作有關的死亡是值得商榷的。 由於《工傷保險條例》的要求是在合理的工作時間和工作期間因突發疾病在48小時內死亡,只要符合上述條件,即使是由勞動者個人身體造成的,也可以認定為工傷。
爭議的要點如下,可以參考並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判斷:一是突發疾病必須在工作時間和工作時間,外出出差也包括在內; 第二個是48小時的起點,通常從初次到醫療機構的時間開始計算。
工傷認定成功後,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辦理工傷保險手續,按照工傷保險規定要求支付勞動者六個月喪葬津貼、一次性工傷死亡津貼、受撫養親屬撫卹金等賠償金。
您可以獲得的賠償中最重要的部分是一次性與工作相關的死亡撫卹金,如果死者未滿 60 歲,則為上一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 倍。
受撫養親屬的撫卹金按職工自身工資的一定比例支付給提供主要生計,在職工因工故期間不能工作的親屬,配偶每月可領取40%,其他親屬每月可領取30%, 但總金額不會超過原來的工資金額。喪葬補貼為上一年全區員工平均月工資的六個月。
問:如果施工現場出現疾病,救援6天後死亡,算不算工傷?
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期間因病死亡的,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如果不是因公死亡的,即使是在工作時間內,也不能作為工傷處理,只能作為病害死亡處理, 工傷按照工傷死亡辦法處理,職工因病死亡的,按照病害死亡辦法處理。
用人單位不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及其直系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職工發生事故受傷的,其所屬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無論是由於工傷還是醫生的診斷,都需要。
申請認定工傷,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由當地勞動部門領取);
2)與雇主存在僱傭關係(包括事實僱傭關係)的證明;
3)醫療診斷證明(包括門診病歷、急診病歷、住院病歷影印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自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出具《工傷認定書》,並通知所在單位、職工或者其親屬。 員工可憑《工傷證明書》申請工傷傷殘鑑定,享受工傷撫卹金。
-
如果在工作中發生工作場所死亡,則被視為工傷。
腦出血,俗稱腦出血,是指腦血管破裂引起的腦實質出血(指腦內灰質、白質、腦膜等)。 腦出血通常由動脈硬化和高血壓引起。 由於血壓長期公升高,公尺粒大小的微動脈瘤會出現在硬化大腦的小動脈壁上,當血壓突然上公升到一定水平時,會引起這些微動脈瘤破裂,引起腦出血。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