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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並不重要。 只要誠信經營,熱心待人,生意興隆,放心。 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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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就不影響,門面是用來做生意的,可以租房子,但是可以做生意,可以,不會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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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什麼影響,他們倆離婚是因為沒有深厚的直系關係,實在是沒有辦法繼續生活,所以就離婚了,你只是租了個房子,也沒那麼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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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從法律上講,你說的租房合同問題與與他人離婚的問題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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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前兩個人離婚不好,再去租房有關係嗎? 他們已經離婚了,你去租房子也沒關係,他們離婚是他們的事,和你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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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的兩個人離婚與否,對你身後的出租屋沒有影響。 有人說好,在你身上。 之前租房子的人怎麼樣了? 它對你有什麼影響? 這些都是迷信的諺語,請相信科學,不要相信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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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係,別人的事情和你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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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事不要太迷信,你也是乙個讀書的人。 租房,只要房子便宜又舒適,就可以租出去,雖然之前的房客關係不是很好,但這不會傳染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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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租房子,他們兩個人離婚跟你沒關係,關鍵是看房子是否適合你,你一看就知道了,這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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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當然,兩個人當著門離婚也不好,這樣租房也不好,當然,別人也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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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前兩個人離婚了,你要說不會影響你,每個人都有個人財富,你經營得好,在這裡租房子就能發大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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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倆吵架了,好吧,要是想離婚,去租房子也沒什麼大影響。 你可以租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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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面前的租戶與後來的租戶之間沒有必要的聯絡。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您可以繼續租用立面房間,這通常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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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敢肯定我正在影響這種房子,我認為你不應該租這樣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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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前兩個人離婚,對你去租房沒有影響,既然已經離婚了,就不會再有爭吵和打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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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心情不好的時候,態度可能很不好,還是會有一些影響,但大部分都沒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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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別人家,他們離婚了,你沒有影響力,你想租房子就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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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門前的兩個人離婚了,去租房其實沒有問題門面和離婚,這和它沒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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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簽訂租賃合同沒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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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兩個人當著門離婚,你去租房也不會受到影響,只會讓他們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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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帶著判決書去房地產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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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分割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比如房產押金,租來的門面不是夫妻雙方的財產,離婚後由誰經營,需要你自己同意,經營的一方可以給對方一定的補償或定期分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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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生意的一定是你的心情,因為只有心情好,人家心情好的時候,才會有好事接二連三,而你因為離婚心情不好,就無意打理酒店生意, 所以會有這樣的影響。也許你會過上更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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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有影響,想想離婚沒什麼大不了的,只是一小段不盡如人意的生活,過得好,生活還要繼續,壞日子過去了,好日子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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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不好,當然生意不好,要知道“和諧富貴”這幾個字是沒有白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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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打理生意就好比打仗,俗話說,商場如戰場,你還是要下心經營酒店。 至於離婚,心情肯定會不好,但那是已經發生的事情,無法改變,你可以總結一下原因,畢竟人生的路還很長,未來還要活下去,不要為了人生路的插曲而改變自己的人生軌跡, 看點,前方的路會更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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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店鋪的流程,進貨的收據等,雖然離婚了,但畢竟他們已經同居過,或者是協商解決問題,不要太糾結於金錢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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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目負責人留手做假賬是正常的,沒有必要大動手去核賬。 畢竟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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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財務,有很多賬戶可以驗證。
要共同運營,您還可以將您的財務傳送給共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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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收入和支出賬單實際上非常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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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你現在不在店裡,但這家店是在你結婚期間經營的,是婚姻財產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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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是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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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也可以,持有效身份證等材料到工商局報名,拿到營業執照。 租房不影響開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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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沒有權利拿走,這批貨只是別人臨時擺在你身邊,不屬於你們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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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無權把它拉走,這是別人的,你必須得到貨物所有者的同意才能把它拉走。 夫妻離婚是你自己的私事,你不能把別人存放在你店裡的貨物當成你的共同財產,你只能通知貨物的主人處理,擅自拿走是違法的。 所以你們倆離婚了,你們沒有權利把別人的貨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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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是別人的貨,能不能拿走,你不做離婚,可以協議離婚,不能離婚,可以訴訟離婚,不要走極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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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無權將其帶走,您可以通知對方自行取貨。 你只是在爭吵,所以沒關係,只要說清楚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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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經談判就把別人的貨物拿走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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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您犯有非法侵占財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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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這是別人的,或者不要把它拉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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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權利,不是你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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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你沒有權利拿走別人的財物,因為這些東西不是你的,你要拿走就等於強行獲取,性質類似於搶劫,是違法的,你一定不能動。
雖然你和你老公有衝突,但生氣是可以理解的,但生氣就是生氣,生氣的時候不能做衝動的事情,有些錯誤可以原諒,有些錯誤不能原諒,尤其是觸犯了法律,一旦犯了罪,就沒有回頭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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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如果夫妻之間沒有約定,那就是個人婚前財產。 參見:《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和獎金;(二)生產經營所得; (三)智財權收益; (四)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本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置共同財產的權利。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人身傷害而取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費和其他費用;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的財產僅屬於夫妻一方的; (4)單方專用日用品; (五)屬於一方當事人的其他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應當單獨或者共同擁有,或者部分單獨或者部分共同擁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雙方就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夫妻雙方約定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夫妻對外欠債為第三者所知的,應當用夫妻雙方擁有的財產清償債務。
根據什麼星座、個人名字、出生日期或出生日期什麼來判斷個人的運勢或感情,沒有科學依據,不要相信,永遠相信人的命運和情感掌握在自己手中,人必勝天,越努力,越幸運,要永遠相信自己, 無論哪一年、哪月、哪一天出生都與情緒無關,他們的感情必須依靠自己的努力,去爭取,而自己的幸福也是依靠自己的把握。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如果可以的話,請接受我的回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