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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校長:
我們是X班的學生。
過程———所以我們起訴老師不尊重我們在生活中的榮譽權利! 有以下學生: - 請校長為我們“伸張正義! ”
X班學生。 敬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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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班委會,帶幾個學生去找教務處主任或校長主管,7人左右,一般會引起學校的注意。 學校將進行調查,與學生交談,如果屬實,將被替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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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問題寫清楚。 然後每個人都可以簽名。 沒有特定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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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拍張照片並發布到網際網絡上,而不是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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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事實說清楚...... 然後請同學們一起簽名...... 送交教育局... 或直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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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 舉報、控告或者舉報可以書面或者口頭提出。 工作人員收到口頭報告、控告、報告的,應當寫筆錄,正確宣讀後,由舉報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
工作人員接到控告、舉報的,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對誣告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實或者捏造證據,即使指控、舉報的事實有出入,或者即使被冤枉,也必須與誣告嚴格區分開來。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保障檢舉人、控告人、檢舉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 舉報人、控告人、舉報人不願透露姓名或者舉報、控告、舉報行為的,應當保密。
一封針對老師責罵學生的聯合投訴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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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 舉報、控告或者舉報可以書面或者口頭提出。 工作人員接受口頭舉報、控告、舉報,應當製作筆錄,報案正確後,舉報人、控告人、舉報人應當簽名或者蓋章。 工作人員接到控告、舉報的,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對誣告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實或者捏造證據,即使指控、舉報的事實有出入,或者即使被冤枉,也必須與誣告嚴格區分開來。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保障檢舉人、控告人、檢舉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 虛假檔案的人、控告人、舉報人不願在舉報、控告、舉報中透露姓名、行為的,應當予以保密。
投訴和舉報,打市長**是有用的。 以淮北市為例,“12345”市長是淮北市利用電子2113政務平台建立的開放便捷的服務平台,按照“統一受理、分類處理、5261小時完成、過錯問責”和“誰負責淮墨、誰負責、誰處理、誰負責 誰回答“和”第一責任制”。按工作流程,經統一驗收、分類處理、單位承接、跟蹤監督、限時處理後,再經回訪、檢查後,確定發回重新處理或試用備案。
不,老師怎麼能罵人呢? 我最討厭這樣的老師。 老師應該以身作則,責罵是一種不好的行為,這不就是教學生不好嗎? 你罵老師看不見的地方! 我在精神上支援你。
老師打學生當然不對,學生罵老師也不對。 老師不會無緣無故打學生,如果學生遵守紀律,認真學習,就不可能挨打,學生被打的時候肯定是犯了錯誤。 被毆打的學生可以向學校領導報告,並反思他們做錯了什麼。
事實上,法律不允許任何侮辱性的行為。 但我要問你,為什麼學生不尊重你,所謂的"作為老師的一天。 終生的父親身份"不僅學生應該尊重老師,老師也應該為學生著想。
作為老師這樣做肯定是錯誤的,但這取決於情況。 一是老師確實有問題,畢竟孩子還在自己的班上,能忍還是忍,萬一老師給孩子穿小鞋,那就沒辦法了,除非你轉學,否則老師要找個理由給整個人找個理由。 另乙個是你的孩子確實有問題,我相信大多數老師都希望學生學得好,也許他們生氣了,罵孩子太多了,如果是這樣,你不能責怪老師,畢竟他是為了學生好,如果他想讓學生好,他就會生氣, 而老師也是人,他也有情感。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