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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變數函式複習要點 (1) 複數的概念 1複數的概念:z?
x?iy,x,y 是實數,x?re?
z?,y?im?
z?.i2??1.
注意:通常,兩個複數不比較大小,但它們的模數(實數)有大小。 2.
複數的表示 1)模數:z?2)寬度:
在 z 中?在 0 處,向量與 x 軸的正方向之間的角度表示為 arg?z?
多值函式);主值 arg?z?位於 (??)。
在振幅角。 3)arg?z?
與 arctany 的關係如下: x y ; x y??xy??
x 當 x 時?0, argz?arctan ?
y?0,argz?arctan??
當 x?0,? y?
0,argz?arctan??4)三角形表示:
z?z?cos??
isin??其中? argz;注意:
它必須是中間的“+”號。 5)指數表示:z?
ii) 複數 1 的運算加法和減法:如果 z1?
x1?iy1,z2?x2?
iy2,然後是 z1?z2??x1?
x2??i?y1?
y2? 2.乘法和除法:
1) 如果 z1?x1?iy1,z2?
x2?iy2,那麼 z1z2??x1x2?
y1y2??i?x2y1?
x1y2?; zei?其中?
argz。 z1x1?iy1?
x1?iy1??x2?
iy2?x1x2?y1y2y1x2?
y2x1 ??i2222z2x2?iy2x2?
iy2x2?iy2x2?y2x2?
y2 z1ei?1,z2?z2ei?
2, 。2) 如果 z1?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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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由於方程 1 (1-z) = z n (n = 0,1,2....z│<1)
1)│z│>1
由於 z >1, 1> 1 z, f(z)=1 (z(1-z))=1 (z z(1 z-1))=1 (z z(1-1 z))=1 z 2 1 z) n(n 從 0 到無窮大) = -1 z (n+2) (n 從 0 到無窮大)。
因此 1-z <1 , f(z)=1 (z(1-z))=1 z z n (n 從 0 到無窮大) = z n (n 從 1 到無窮大)。
因此 1+z 2<1 , 1 1+z <1
f(z)=1 (z(1-z))=1 (z+1-1) (2-(z+1))))1 z+1) 2 (1-1 (z+1)) 1-(z+1) 2) )1 2(z+1) z+1) n 2 n(n 從 0 到無窮大) 1 (z+1) n (n 從 0 到無窮大) = z+1) (n-1) 2 n (n 從 0 到無窮大)。
復變數函式 將函式 f(z)=1 (z(z(z-1)) 轉換為 Laurent 級數 (1)1 |z|正無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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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方程 1 (1-z) = z n (n = 0,1,2....z <1)(1) z >1 因為 z > 1,所以 1> 1 z, f(z)=1 (z(1-z))=1 (z z(1 z-1))=1 (z z(1-1 z))=1 z 2 1 z) n(n 從 0 到無窮大) =-1 z (n+2)(n 從 0 到無窮大) (2)0
負 1 的立方根,你能幫你算一算嗎?
1 的立方根是 -1 這是乙個虛數,預設情況下一般在實數範圍內討論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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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乙個白,確認展覽。
開啟 dot du。 這個問題是z=1,如果沒有特別宣告,預設為daoz=0
其次,找出函式的奇異性,並輸入屬以確定收斂圓。
函式的奇點是 z=1,z=2。 根據奇點和點的位置關係,圓環可以分為0<|z-1|<1 和 |z-1|>1 兩種情況。
作為乙個實函式,它在任何地方都是無限可微的; 但作為乙個復變數函式,它在 x = 0 時是不可微分的。 通過將指數函式的冪級數中的 x 替換為 1 x,我們得到它的 Laurent 級數,它收斂並等於 (x) 除奇點 x = 0 之外的所有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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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確定部署點。 這個問題是z=1,如果沒有特別宣告,預設為z=0
其次,找到函式的奇點,然後求解收斂圓。
在這個問題中,函式的奇點是 z=1, z=2根據奇點與點的位置關係,環麵域可分為。
0<|z-1|<1 和 |z-1|>1 兩種情況。
第三,洛朗級數是在上述兩個圓圈中形成的。
1) 由於點為 z=1,因此級數的每一項的格式為 c(n)*(z-1) n。
2)回到函式f(z),因為第一項是1(z-1),它已經是冪的形式,所以這個項不需要處理。第二項簡化為關於 (z-1) 的函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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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Z 是 LN
z 的主值,可以在更大的尺度上理解
z 的性質。 (1)由於LN
z 和 LNZ 都是 EXP
z,並且因為 0 不在 exp 中
z,所以 0 不是 ln
z 和 lnz。
2)因為經驗
z 是週期函式,正模量的最小週期為 2 i,因此 LNZ 是多值函式,對於相同的 z,相鄰分支函式的值相差 2 i(3),因為徑向角的定義確定 x 正半軸上所有數字的徑向角為 0, 這也導致 x 的負半軸上所有數字的徑向角為 、 和 ln
Z 作為 LNZ 的主函式,在負實軸上是不連續的,在負實軸附近為 - ,在負實軸附近為 。 因為LN
z 在負實軸上是不連續的,因此它也是非解析的。 有趣的是,1 z 在負實軸上是連續的和解析的,所以在負實軸上,ln
z 不是 1 z 的原始函式。 僅在其他地區 ln
z 是 1 z 的原始函式。
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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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 僅在正實數上定義。
因此,如果 z 的虛部為 0,實部大於 0,則為真。
提問者可能會問復函式中的 lnz-lnz=0 是否正確。
ln 在複數域中定義,是乙個多值函式。
由於它是乙個多值函式,因此兩個 ln 的值很可能不同,即 lnz-lnz=0 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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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 z 是。
ln z 的主值,它允許 bai 在更大尺度上理解 duln z 的性質。 zhi
1)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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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差異的主要原因是LNZ是乙個多值函式,類似於z(ab)≠(za)*(zb)。
定義函式的域是引數的範圍(域)。 f(x+1) 是乙個復合函式,所以 z=f(x+1),那麼 z 是 x 的函式,x 是自變數,因此域只定義為 x,而不是 x+1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