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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只能算是非法同居,是合法夫妻,已經和別人拿到了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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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沒有結婚證,也沒有孩子,那麼你就不算夫妻,你可以和別人一起拿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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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執照是不合法的,不受法律保護,拿到證,就是合法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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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就不算夫妻,可以和別人一起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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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無證結婚,你是乙個有道德的夫妻,你沒有合法的夫妻關係。
所以你可以和其他人一起去拿證書。
但道德風險是你需要承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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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的事實在法律上也被認為是是的,如果雙方沒有糾纏的話! 當然,如果您不註冊,則不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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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沒有結婚證,它是不被法律承認的,你可以嫁給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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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沒有拿到執照,你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即使你有宴會,你也不是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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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沒有獲得證書,則不必獲得許可證,其他證書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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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證,就算不上夫妻,想嫁誰就嫁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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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算已婚,你可以和別人一起拿到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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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現在似乎沒有事實上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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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夫妻,但最好對這種問題有具體的婚姻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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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沒有拿到執照,就不是重婚,當然要先解決你的男朋友(未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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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沒有執照就不結婚,如果你拿到執照就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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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這麼認為,這是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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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2月1日前的算夫妻,以後不算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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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書省略分析:不算。 不再有事實婚姻這樣的事情了。 如果只是不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就舉行了婚姻,婚姻關係還沒有建立,不存在離婚問題,不想住在一起就直接分居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9條 一男一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國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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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可以,只有拿到結婚證的人才屬於合法夫妻。
結婚證是婚姻登記機關為證明婚姻關係有效成立而簽發的法律檔案。 結婚證原件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有乙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十六條 一男一女完全自願結婚,任何一方不得脅迫另一方,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一百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條 男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50條:結婚登記後,根據男女雙方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告無效:
a) 重婚;2)存在禁止婚姻的家庭關係;
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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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法律只保護合法夫妻,未登記婚姻存在很大風險,如果只無證舉行婚禮,餘生只能在法律上非法同居,法律不承認夫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9條 一男一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在宴會上出售,並頒發結婚證。
完成婚姻登記,即建立婚姻關茶香洞制度。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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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獲得執照的已婚夫婦不被視為合法夫婦。 婚姻是由法律界定的,婚姻登記制度是現代合法婚姻制度的本質特徵。 只有取得婚姻登記證,才能享有婚姻的法定權利和義務。
婚姻登記是合法婚姻制度的基礎,即夫妻合法,合法婚姻關係得到承認。 在沒有結婚登記證的情況下,即使有婚禮,也不被法律承認。 此外,夫妻在未取得結婚證的情況下,不能享有合法的婚姻權利和義務,如申請貸款、購買房產、共同享受社保等。
更糟糕的是,如果在沒有結婚證的情況下出現分歧和衝突,雙方即使已經建立了婚姻關係,也無法向法院申請離婚,因為只有在有證據證明婚姻關係的情況下,法院才會受理此類案件。
另外,有些人可能會認為,既然爐子滑只是一種形式主義,那麼在自己家裡舉行婚禮,晚上“開房”是可以的。 這種觀念是不正確的。 從法律上講,未經許可舉行婚禮和“開房”是違法的。
因此,我們在舉行婚禮時,應該遵守法律,合法登記婚姻關係。
總之,只有擁有合法婚姻登記證的夫妻,才能享有合法的婚姻權利和義務,才能算是真正合法的夫妻。 因此,我們在辦理婚姻事務時,一定要遵守法森法,進行合法登記,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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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你不是合法的夫妻,你必須獲得結婚證,沒有收到結婚證的人不受法律保護。 結婚證可以更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9條 第一百零四十九條 一男女競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完成婚姻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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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沒有執照的婚禮才算是合法夫妻,具體如下:
1、夫妻關係成立的標誌是到民政部門登記結婚,領取結婚證;
2、不存在事實婚姻,男女無結婚證同居,按同居關係處理;
3、在同居關係中,不存在起訴離婚的問題; 如果向法院提起訴訟解除同居關係,法院將不予受理; 只有當訴訟被提交法院時,法院才會接受訴訟。
合法婚姻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 法定結婚年齡。 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2.不存在法律禁止婚姻的情形; 破壞。
3.必須是一男一女的婚姻。 不承認同性婚姻;
4. 婚姻必須是自願的;
5. 雙方均無配偶。
綜上所述,如果只舉行婚禮,不辦理結婚登記,只能構成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 它不構成夫妻之間的關係,當有衝突時,就沒有離婚這回事。 合法婚姻是雙方到當地民政局登記結婚,依法確定夫妻關係的民事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6條。
婚姻完全是男女自願的,任何一方不得脅迫另一方,也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干涉。
第1047條.
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1048條.
禁止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通婚。
第1049條.
一男一女欲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 按照本法規定晉公升的人,應當進行登記,並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00條.
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一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一員。
“married” 是什麼意思? 如果是事實婚姻(1994年2月1日前同居),則需在申請離婚前到法院提出離婚或到當地婚姻登記處重新申請結婚證; 如果只是婚禮,就不算結婚,也沒有必要離婚。
題主催你結婚兩年了,你一直沒有回應,而你的伴侶總是要結婚,所以當你不回應的時候,他又找了另乙個。 男朋友把你趕走了。 這是你應得的。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