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折舊期變動的處理

發布 財經 2024-07-25
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1.新稅法實施前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按照原稅法規定對企業預估的剩餘價值淨值和應計事項進行折舊,不得調整。

    2.新稅法實施後,可以重新確定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的剩餘價值,尚未折舊的餘額,按照新稅法規定的折舊方法,按照折舊年限扣除應計折舊年限後的折舊期計算。

    3.新稅法實施後,固定資產的折舊期在不違反新稅法規定的原則的情況下也可以繼續。

    根據上述第二點的規定,折舊期可以更改。 但是,變更的結果不得與新所得稅法相牴觸,即折舊應在新稅法規定的期限內累計。

    變更時,到主管稅務機關填寫類似**的《財務會計制度及財務軟體備案報告》,報稅務機關備案。

  2.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問題]我公司為外商獨資化工廠,廠內生產線自行安裝施工,納入在建工程後作為固定資產結轉。但是,在實踐中,反應器在生產線中的使用壽命為8至10年,與釜相連的管道和閥門的使用壽命可能僅為6個月至2年。 是否可以將這部分管件從機械裝置中調出,10年的折舊期可以改為2至3年的折舊裝置或配套裝置?

    答]《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第五條規定,固定資產各組成部分使用壽命不同或者為企業提供經濟效益的方式不同,採用不同的折舊率或者折舊方法的,各組成部分應當分別確認為單一固定資產。

    化工生產線也應按照《固定資產分類與分類》(GB T14885-1994)的規定進行相應分類。 根據具體情況,公司可以確認生產線是否分為:生產線、管道和閥門。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第十五條的規定,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用途,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和估計的剩餘淨值。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的規定,除財稅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折舊的最短計算期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

    為。 20年; (2)飛機、火車、船舶、機器、機械等生產裝置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電器、工具、家具等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交通工具4年; (5)電子裝置,有效期為3年。

    根據上述規定,化工生產線稅法規定的折舊期限為:不少於十年。 如果會計折舊期少於 10 年,則需要進行稅收調整。

    對於生產經營的主要或重點固定資產,符合要求的,可以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1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相應材料,然後採用加速折舊, 可以縮短折舊期或採用加速折舊的方法。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新稅法實施後,可以重新確定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的剩餘價值,尚未折舊的餘額,按照新稅法規定的折舊方法,按照折舊年限扣除應計折舊年限後的折舊期計算。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不。 固定資產的折舊期不能更改。 固定資產折舊期必須符合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

    除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折舊計算的最短期限為:房屋、建築物為20年; 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等生產裝置,10年等。

    擴充套件材料。 1、固定資產投資以貨幣形式表示,企業在一定時期內建設和購置固定資產的工作量,以及相關成本的變化。 包括房地產、建築、機械、機械、運輸工具,以及企業進行基本建設、改造、大修等固定資產投資。

    建立和獲得固定資產的經濟活動,即固定資產的再生產。 固定資產的再生產過程包括固定資產的更新(部分和全部更新)、重建、擴建和新建等活動。 固定資產投資是社會固定資產再生產的主要手段。

    固定資產投資額是以貨幣表示的固定資產建設和購置工作量,是反映固定資產投資規模、速度、比例和使用方向的綜合指標。

    2.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是指在乙個社會主義國家(或部門、地區)一定時期(如一年或五年)內投入用於固定資產再生產的資金總額。 反映該期間的建築總量。 作為固定資產投資的結果,它表現為生產能力(或工程效率)的形成或提高。

    因此,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的大小對未來生產的增長和國民經濟社會的發展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乙個社會在一定時期內在不影響現有生產和民生的情況下能夠承受多少投資是有客觀限制的。 我國全民擁有的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由基本建設投資規模和改造投資規模組成。

    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由兩者構成。 它受國家投資計畫的監管。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固定資產的折舊是有一定期限的,那麼固定資產的折舊期限可以變更嗎? 固定資產折舊的最低年齡是多少? 接下來,我為大家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能幫助大家解決心中的疑惑。

    1、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可以變更嗎?

    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可以調整。 根據會計準則的要求,企業應至少在每年年底對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和估計的剩餘淨值進行審查,有確鑿證據證明固定資產的預期使用壽命與原估計值不同時,調整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 固定資產使用壽命的變動,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的變動和會計差錯的更正》的規定,作為會計估計的變動處理。

    固定資產折舊期雖然可以調整,但不能隨意進行,只有在滿足要求後才能進行調整和變更。

    2、固定資產折舊最低年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固定資產折舊計算的最低年限如下,除非主管財稅機關另有規定

    a) 房屋、建築物,為期 20 年。

    (2)飛機、火車、船舶、機器、機械等生產裝置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電器、工具、家具等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交通工具4年;

    (5)電子裝置,有效期為3年。

    3、不得作為折價使用的固定資產

    有下列情形的固定資產不具備折舊抵扣條件。

    1、房屋、建築物以外的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

    2、以經營租賃形式租賃的固定資產。

    3、以融資租賃形式出租的固定資產。

    4、已完全折舊並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5、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

    6、對登記為固定資產的土地進行單獨估價。

    7、其他不允許折舊扣除的固定資產。

    一般情況下,固定資產的折舊期限是可以改變的,但要提醒大家,固定資產的折舊期限不能隨意改變,只有滿足一定粗略的分支要求才能改變。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無需調整。

    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變化是會計估計的變化。 《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的變更和差錯的更正》第九條規定,企業應當採用會計估計變更的今後適用方法。

    即無需計算會計政策變動的累計影響,也無需重述前年度會計報表,只需在會計估計變動的當期和未來期間確認會計估計變動的影響。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除財稅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折舊的最短計算期限如下:(一)房屋、建築物,20年; (2)飛機、火車、船舶、機器、機械等生產裝置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皿、吉祥工具、家具等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交通工具4年; (5)電子裝置,有效期為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60條. 除財稅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折舊計算的最短期限如下:

    1)房屋和建築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船舶、機器、機械等生產裝置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電器、工具、家具等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交通工具4年;

    (5)電子裝置,有效期為3年。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除財稅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折舊計算的最短期限如下:(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飛機、火車、船舶、機器、機械等生產裝置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電器、工具、家具等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交通工具4年; (5)電子裝置,有效期為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 除財稅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折舊計算的最低年限額如下:(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船舶、機器、機械等生產裝置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電器、工具、家具等5年; 飛機、火車和輪船以外的交通工具為 4 年; (5)電子裝置,有效期為3年。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企業從固定資產投入使用當月的次月起計算折舊; 不再使用的固定資產折舊,從停止使用的下乙個月開始計算。

    企業應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用途,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估計剩餘淨值。 固定資產的估計剩餘淨值一旦確定,就不能更改。

    除中央和主管稅務機關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折舊的最短計算期限如下:

    a) 房屋、建築物,為期 20 年。

    (2)飛機、火車、船舶、機器、機械等生產裝置10年;

    3)與銀行生產經營有關的電器、工具、家具等,有效期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交通工具4年;

    (5)電子裝置,有效期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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