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婚姻和財產公正問題

發布 社會 2024-07-18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這個不需要。 公正性是指公證人證明當事人權利、財產、繼承權等的行為。 遺囑是以立遺囑人死亡(立遺囑人死亡時間)為依據的,以產生遺產。

    你是否公正並不重要。 因為只要遺囑是自己或別人的**(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立遺囑人與立遺囑人和遺囑執行人無關作為見證人),遺囑就是合法有效的。 在這種情況下,你要麼要買賣,要麼要經歷遺贈和贈與,但價效比不是很高。

    以北京為例:如果是房改房,即工齡房、搬遷房等,一平方公尺的**是60元。 商品房是收入的2%,這是你自己的或估計的**。

    要麼公證處按每平方公尺3000元換算,然後乘以2%。 不管是不是公正,你都會後悔。

  2.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其實很簡單:婚前將財產公證給男方,然後男方立遺囑,上面寫著10%的財產留給她,剩下的90%留給女兒,預計死後效果。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公證都是婚前公證。 對他個人財產的公證是個人財產,在他死後,是他個人財產的10%,其中90%是分割的,不僅是財產,當然還有遺囑。 如果沒有遺囑,你和他的女兒將是他的第一繼承人,份額也差不多。

    有遺囑就是......它根據遺囑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財產公證可以在婚姻期間進行。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可以就財產的屬性或所有權達成一致。 婚姻存續期間財產歸屬協議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就債務的所有權、管理權、使用權、收入、處分權和清償權達成的協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條 公證是公證人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式對民事法律行為、具有法律意義的事實、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證明的活動。

    第十一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人應當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a) 合同;b) 繼承;

    3)委託、宣告、贈與、遺囑;

    4)財產分割;

    5)招標投標、拍賣;

    6)婚姻狀況、親屬關係和收養情況;

    7)出生、存亡、死亡、身份、經歷、教育程度、學位、職位、職稱,以及是否有違法犯罪記錄;

    8)公司章程;

    (九)證據保全;

    10)檔案上的簽名、蓋章、日期,以及檔案的影印件或者影印件與原件一致;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由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公證機構申請公證。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法律分析:1、攜帶個人身份證明; 與協議內容相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 雙方起草的協議書。

    2、雙方須親自到公證處共同申請公證,並填寫公證申請書**。

    3、公證申請經公證人受理後,公證人將對財產於利良協議內容的產權證明進行審查; 詢問雙方是否在合同中被欺騙或誤導。 當事人應當配合公證人員完成公證談話記錄,並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4、雙方在公證人面前簽署婚姻財產協議。 當事人可以通過出示費用收據在規定的期限內獲得公證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百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第1065條:一男一女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取得的財產,應當單獨或共同擁有,或部分單獨或部分共同擁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雙方就婚後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雙方約定夫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夫妻對外欠債的對方知曉的,應當清償夫妻的個人財產。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法律分析:第一步:當事人準備材料。

    應攜帶以下資料: 1、個人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與約定內容相關的產權證明,如不動產證、購房合同、無產權證的付款發票等。

    3. 協議由雙方起草。 第二步:親自到公證處填寫相關**。

    第四步:公證人核對資訊後,雙方在公證人在場的情況下簽署婚前財產協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5條 夫妻可以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應當單獨或者共同擁有,或者部分單獨和部分共同擁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百六十三條關於檢索的規定。 夫妻之間關於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法律分析:婚後財產公證是夫妻雙方在婚姻登記後達成的協議的公證。 一般而言,除非另有規定,夫妻財產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財產租賃,但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相關回答
22個回答2024-07-18

您是否已收到證書或未收到證書?

房子應該是共有財產,因為不管是現在兩個人簽字,還是以後兩個人簽字,在分割財產的時候,都應該補償對方對房子的出資(即還款部分屬於共有財產),在共有產權的情況下,如果你不加上你的名字, 以後可以自己處置房屋,但要還清支付給對方的金額,如果加上自己的名字,以後需要雙方同意才能處置房屋。 >>>More

21個回答2024-07-18

1. 屬於您的婚前財產。 首先,你的父親已經明確地把它送給你; 第二,當它給你的時候,你還沒有結婚。 因此,這所房子應該屬於你的婚前財產; 法律依據: >>>More

29個回答2024-07-18

樓上是對的。 不需要對財產進行公證。 您的地契上有日期和您的名字,這是最好和最有效的公證。 >>>More

13個回答2024-07-18

出售婚前財產的收益屬於個人財產,但最好在出售財產時要求買方通過銀行支付,這樣以後夫妻之間發生糾紛時,您將有證據證明這筆錢是通過出售婚前財產獲得的。 如果你用出售婚前財產所得的錢購買新房,如果錢不夠,你就用借款或貸款的方式,房子是你的個人財產,但因為沒有特別約定,婚姻收入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而您使用夫妻共同抵押或共同還款的婚姻收入,如果離婚時未達成協議,則需要按照共同抵押或還款部分佔財產價值和離婚時市場價格的比例補償配偶。如果你的配偶拿走了你沒有的錢,最好與你的配偶達成協議,就財產達成一致。 >>>More

29個回答2024-07-18

如果協商不成,就去法院提起訴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