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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社會 2024-07-20
1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當時沒有報案??

    根據你的描述,應該可以進行自衛。

  2.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甲的行為是正當的自衛,因此甲的行為此時已經嚴重威脅到甲的人身安全。 無需提交特殊檔案,只需描述當時的情況即可。

    1.證人證言在場。

    2.A手中的弩。

    夠了。 別擔心,很明顯,任何檢察官辦公室都會以故意傷害為由起訴,法庭上會有爭論之類的事情,這顯然是乙個合理的事件。

    祝你好運。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找律師為自己辯護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按照你說的,你的朋友是賣假煙的集團成員,因為你朋友畢竟知道這種行為是犯罪行為,但是在知道事實後沒有及時制止,根據刑法對共犯的解釋, 根據刑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從犯。共犯包括兩類人:一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罪犯,即在共同犯罪的形成和共同犯罪行為的實施和完成中起次要作用的罪犯; 二是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為共同犯罪提供有利條件的犯罪分子,通常指幫兇。

    從犯是相對於主犯而言的。 主犯是共同犯罪的核心人物,沒有主犯就不可能成立共同犯罪。 在共同犯罪的情況下,只存在主犯(兩個或兩個以上)不是共犯的現象,而不存在只有共犯不是主犯的現象。

    共犯對其參與的犯罪也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但依照刑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共犯應當減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然後法院可以免除他的刑事處罰。 但具體情況仍視案件調查而定。

    你的朋友可以準備他自己的事實陳述來為自己辯護!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根據你所說的內容,可以考慮無罪抗辯。

    但這取決於證據。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他和對方只有運輸的合同關係,可以委託律師為自己辯護。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首先,這很困難。 為了幫助某人運輸貨物,您有義務找出您正在運輸的貨物型別,這是乙個先決條件。 如果你真的不知道,那麼你必須提供確鑿的證據來證明它。

    2、未收取高於市場價格的運費,可以起到一定的輔助作用,證明“我不知道是菸草”,但不是充分理由。

    3、“快半年了”,公安將依法變更強制措施。 如欲申請保釋候查,須繳付保證金或擔保人。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據你說的,案件已經移交檢察院,可能也移交法院。

    (一)取保候審的申請不予批准;

    2、趕緊找個關係疏通,大家要了解朝廷的事情;

    3. 不要指望律師。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老闆這樣做是不對的,雖然說沒有合同,但老闆也應該承擔一些責任。 不過,從這件事情中可以了解到,最好在進入公司的時候就把流程弄清楚,合同一定要問清楚。 其實我也是合同工,但我有乙個好老闆,我從來沒有簽過合同,但我一直被當作正式員工對待。

    所以,環境也是有影響的,只能說你的老闆不應該是乙個好老闆,至少從道德上講不是很善良。 法律中也有人的因素。

    《勞動合同法》規定,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按雙倍工資給予補償,並由勞動主管部門處以罰款。 有這個規定,但應該有乙個前提,否則這個老闆也不會這麼拖。 誠然,合同還沒簽,現在有些公司和公司很霸道。

    但我們不應該憎恨這個社會,最好保持冷靜。 現在是一點挫折,不要太擔心,時機成熟的時候,你要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最後,希望你能找到乙份更適合自己的好工作,遠離這個不講道理的老闆。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1. 您2010年9月16日下午才上班,2010年10月9日才被通知解雇? 期限不足乙個月:因此,你不能像樓上朋友所說的那樣要求雙倍工資,因為你實際工作的時間不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法》規定,如果超過乙個月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要支付雙倍工資。

    2.“她說得對嗎? 工資應該如何結算? ”:

    1)出於這個原因解雇你是不對的,但說工資是基於工作天數的是對的。

    2)工資應根據您實際工作的時間結算,直到10月9日。

    3. “我的意思是,解雇我不是工作上的問題,這是他們的內部問題,責任不是我的。” 而且她沒有提前通知我。 但她不同意,說我們沒有簽合同。 你會付給我每日工資“:

    1)試用期內,單位不以你不符合就業條件為由,而是以“總部要塞人員”為由解雇你:屬於違法解雇,解除勞動關係可以要求雙倍的經濟補償,工作不足半年的補償應為半個月工資, 雙倍應該是乙個月的工資。

    2)如未簽訂合同,應提供證據證明您在2010年9月16日至10月9日期間工作:可以是主管提及此事的錄音,**或其他有相關記錄的檔案,同事的證明等。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在正式合同簽訂之前,雙方可以自由選擇,他可以隨時解雇你,你也可以隨時解雇她,一旦簽訂了勞動合同,就不能這樣了,你只能按照勞動法和勞動法約定的程式去做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勞動合同法》規定,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按雙倍工資給予補償,還被勞動部門罰款,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訴。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似乎沒有乙個好的方法可以做到這一點。

    畢竟,真的沒有合同。

    其實,你幾天還不錯,對吧?

    讓他們失去良心,下地獄。

    企業 公司與祖母一起很強大。

    弱勢群體不受重視。

    這就是法律的運作方式。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下面我們來幫你分析一下:

    1、先簽訂合同時,可以涉及第三方,可以為第三方設定利益或劣勢,必須要求具體條件。

    2、給公司多少錢,在民法上屬於財產的自由處置,只要不違法損害社會利益,禁止同行業,應該沒有問題。

    3、如果對方違反合同,屬於合同法問題,可以要求損害賠償或違約金。

    最後,祝你好運!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不可以,該協議可以涉及第三方。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1.捐贈人一般可以在捐贈前撤銷,但公共福利是不可撤銷的;

    2.贈與後,只有三名護送人員可以撤銷,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對轎子的贈與:

    (一)嚴重侵犯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二)未履行捐贈人贍養義務的;

    3)未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應當自贈與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3.無論贈與協議的性質如何,如果贈與人是第三者的債務人(即除贈與人和受贈人之外),第三者(即贈與人的債權人)可以行使債權人的撤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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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找到**並不容易,但必須要合格,這已經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所有參與者都應該成為嫌疑人,安全成為一項重要任務。

18個回答2024-07-20

輕傷屬於自訴,公安局除有其他訴因外,不應予處理。 也許他們缺錢花,所以你請人通融。 在制定計畫之前,先了解行動的原因是什麼。 因為如果有其他作用原因,可能會很危險。

26個回答2024-07-20

如已報警,請盡快積極賠償相關損失工費、護理費、醫療費等費用,如果對方不滿意,申請刑事傷害評估。 如果是輕傷或以上,則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並且不超過三年。 因此,建議積極補償,盡快協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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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汽車在出售給您之前沒有抵押,則您擁有該汽車。 登記不是車輛買賣的必要條件,但所有權的登記和轉讓可以用來對付善意的第三方。 未經註冊的轉讓不能用於對付善意的第三方。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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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2月1日前發生同居,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承認事實婚姻。 以後如果只認定為同居關係,沒有財產糾紛,只要求解除同居關係,法院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