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遲到,老闆扣了一天的工資,不合理

發布 社會 2024-06-18
1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這取決於公司是否有明確的考勤制度。

    如果有,並且上述規定相同,那麼它必須符合規定。 就算不能接受,也要遵循事實,如果沒有制度,只是口頭上,那就不合理了

    但是,如果你在那裡工作,如果它不合理,你還能做什麼?

    我們規定1-10分鐘-日工資的10%,11-20分鐘20%可以參考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根據你簽訂的勞動合同和公司的規定,扣工資是違法的,但他說你違反了規定,沒有當天的工資,這是合理的。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你必須看看你公司的規定。

    你遲到了多久?

    有原因嗎?

    合理爭取。

    反駁不合理。

    吸取教訓是你自己的錯。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你的工資制度怎麼寫,如果這樣寫,就合理,如果不寫不說,哪裡去...... 你老闆可不是普通的黑啊 很多公司都打十塊錢的詩,要看遲到的程度 慢慢補充 除非你一天沒來,那麼你說多少都是合理的。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當然,扣一天工資是不合理的,我相信沒有一家公司有員工手冊,大部分都是遲到的,一般扣5到10元之間,沒有權利扣乙個工人一天的工資,而且沒有合同,這是不合法的。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法律分析:不合理,滯納金金額是根據工資的冰雹計數總數計算的。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勞動者因自身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要求勞動者賠償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賠償可以從員工工資中扣除。

    但是,每月扣除的不得超過工人月工資的20%。 如果扣除後工資的第一部分剩餘部分低於當地每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1、老闆以遲到為由扣工資合法嗎?

    老闆以遲到為由扣減工資是不合法的,遲到工資沒有法律規定,遲到就是曠工,但缺勤時間短,遲到沒有勞動,不支付報酬是依法的。 勞動者無正當理由遲到,用人單位因遲到而遭受經濟損失的,勞動者也應當賠償損失。 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滯納金的具體扣除,可以由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良縣規章制度規定。

    所謂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是指全體職工討論過的制度,在制定過程中,工會和職工代表都參與其中,內容已經公開合法。 根據公司規章制度,遲到早退的工資扣減是合法的,否則無根據扣款是違法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制定健全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制定、修改或者決定勞動報酬、工時、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勞動培訓、勞動紀律、勞動定額管理等與職工切身利益直接相關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與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協商; 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在重大事項的規章制度和決定的執行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宜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協商修改、完善。

    2、如何處理公司不合理扣減工資的情況。

    1、用人單位應當按月以貨幣形式足額、及時地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不得無故扣減、拖延勞動者工資。

    2、用人單位應當自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計算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實行月薪制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用人單位工資支付制度的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期支付工資。 遇法定節假日或法定節假日,應提前繳納; 與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工資計算支付至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之日,自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之日起3日內一次性支付。

    3、用人單位未依法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攜帶身份證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如:勞動合同、工資單、報名單、求職單、工作許可證、考勤記錄等)到用人單位工商登記同一級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部門。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總結。 您好,為您詢問上班遲到2分鐘,然後老闆要求扣一天工資,老闆不講道理,申請勞動仲裁用人單位扣工資,工人可以: 1、向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2、向勞動行政部門(一般為勞動管理檢查大隊)報告; 3、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4、如您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在收到仲裁函後15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我上班遲到 2 分鐘,我的老闆要求從一天的工資中扣除,我該怎麼辦?

    您好,為您詢問上班遲到2分鐘,然後老闆要求扣減一天工資,老闆不講道理,向用人單位申請勞動仲裁扣除工資,職工可以: 1、向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2、向勞動行政部門(一般為勞動管理檢查大隊)報告; 3、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4、如您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在收到仲裁函後15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您不打算這樣做,請直接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以保護您的合法權益。

    根據勞動法規定,只要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就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工資。 如因您的原因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注:必須有經濟損失的證據,只有不造成損失的工作失誤不算),應予賠償,但每月扣除的賠償金額不得超過工資收入的20%,剩餘收入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所以親吻。 不要害怕,我們一定要有勇氣用法律手段來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 祝你生活幸福,請親吻幫我給我乙個讚美,你也可以關注人間神靈。 以後如果不明白,可以問我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總結。 親愛的,你好,如果老闆因為遲到幾分鐘而扣了130的工資,這是否違法,取決於你遲到多少時間。

    親愛的,你好,如果老闆因為遲到幾分鐘而扣了130的工資,這是否違法,取決於你遲到多少時間。

    這個人遲到了多長時間?

    如果派對只遲到幾分鐘,比如鬆散的纖維,挖和喊不超過十分鐘,扣130是違法的,但如果派對確實遲到很久,渣男模仿老闆的做法是合理的,因為公司也需要管理, 而且沒有規則。

    遲到1分鐘3次,除了每分鐘扣10分,連全勤獎金在勞動法上也被扣除,這是違法的??

    我不知道有三次。

    遲到三次是一種習慣性冒犯。

    當然是合法的。 遲到一次是不合法的。

    如果只遲到一次,十分鐘內就會被扣130,當然是不合理的。

    但三次是合理的。

    不解雇已經被認為是乙個非常仁慈的老闆。

    除了每分鐘扣除相應的10元,全勤也要扣除??

    是的,解釋權在老闆手中。

    遲到三次已經很嚴重了。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法律分析:不合理,滯納金金額按工資全額基數計算。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勞動者因自身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要求勞動者賠償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賠償可以從員工工資中扣除。

    但是,每月扣除額不得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 20%。 如果扣除後的剩餘部分工資低於當地最低月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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