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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規定,婚後的債務由雙方分擔,欠父母的錢估計只還了一半......
目前,你最好不要離婚,先把欠款要回來,一旦你離開,他就跟你沒關係了,欠款也不容易追。 如果協議有可能修改,最好在婚前改為單獨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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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不值得,先離婚,提前處理好婚姻,平分財產。
2.他簽署了乙份協議,宣告他已經"欠父母的錢"上了法庭(一塊錢要分開,只要他拿出他的那份,你就要對你的那份負責,他乙個人花,他付錢)。
3.離婚,你只能離婚,最好是沒有孩子,他是那種沒有責任和信任的人(遲早是不能信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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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離婚訴訟,離婚訴訟不一定要雙方同意,如果是協議離婚,就需要雙方同意,在打官司的時候可以提出任何要求,最好是聘請律師,幾率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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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我的經歷有很多相似之處。 我只是沒有結婚,我和男朋友在一起三年多了,他拿走了我所有的工資,他總是說他現在想做點生意,以後想過上更好的生活,而我們女人是最容易上當的,最後他做生意成功了, 但是我們分了,我沒拿到錢,但他沒告訴我,他在哪裡開了一家店,我還是從朋友那裡得知了這個訊息。我真的為像你我這樣的人感到難過。
就像你說的,還是離婚比較好,像這樣你不會幸福,反而會更累,何必自顧自,錢是你爸媽的,你一定要回去,可以試著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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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協議說你欠你父母德國的錢,應該算是借條,不知道他有沒有簽了撒謊的面子。 如果他不同意離婚,可以去法院起訴,訴訟後半年不住在一起應該可以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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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未經父母雙方同意就拿到了結婚證,還替他從家裡借了10萬塊錢,你一定很愛他。 你想和他離婚是錯誤的。 他不想離開,這意味著他仍然愛你,但經濟狀況稍差。
你不能因為他有暫時的困難就想拋棄他,你應該多關心他,親近他,支援他走上正確的職業道路。 只要乙個男人有乙份合適的事業,未來就會有很多好日子。 你想成為婚姻中的逃犯嗎?
你能忍心在艱難的中途拋棄心愛的人嗎? 可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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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很好,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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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離婚與借貸的關係可以清晰明確地處理。 首先,賣方可以協商,如果協商失敗,可以通過法院提起訴訟。
在訴訟案件中,先寫起訴書,然後整理證據,如借條、借條等債權證據,以及儲存的轉賬憑證等證據。 然後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並提交起訴書和有關證據。 這些審查通過後,法院將通知當事人,並將通知訴訟的其他參與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並提供資訊;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百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承擔部分或者全部子女撫養費。 應承擔的費用數額和期限長短由雙方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中原定金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百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依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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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所欠款項用於夫妻共同生產經營,則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由夫妻共同承擔; 所欠金額用於個人開支,是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例如,如果夫妻單獨籌集資金從事夫妻的生產經營,而收入不用於夫妻共同生活。
此外,配偶一方的不合理開支,如賭博、吸毒等,也是配偶一方的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4條 夫妻一方事後共同簽署或者確認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以自己名義為家庭生活需要而承擔的債務, 是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自己名義產生的超過家庭日常需要的債務,不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 但是,債權人可以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和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的共同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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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離婚可以通過協議或訴訟離婚。 如果雙方同意離婚,並能就財產分配、子女撫養費、債務分配等達成協議,可以直接到民政局辦理離婚事宜。
如果一方想離婚,但一方不想離婚,或者不能就財產、子女、債務等其中一項達成一致,離婚的唯一途徑就是通過訴訟。
法律以法律為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4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署或者夫妻一方事後承擔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以自己名義為家庭生活需要而承擔的債務, 是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自己名義產生的超過家庭日常需要的債務,不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 但是,債權人可以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和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同意清償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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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丈夫自己借錢,如果離婚,是否需要妻子還錢,就要看具體情況了。 如果丈夫借的錢是用來供夫妻共同生活的,那就是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離婚時夫妻必須一起償還,如果丈夫借的錢只用於個人消費,比如賭博, 不是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離婚時妻子不需要償還。
1. 丈夫的丈夫有責任保證他的妻子嗎?
丈夫是否負責保障妻子,應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斷。 如果丈夫保證妻子不知情,不簽字確認,則妻子無需承擔擔保責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丈夫的個人財產不足以承擔全部擔保責任,債權人有權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丈夫應承擔夫妻共同財產的清償責任。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自己名義產生的超過家庭日常需要的債務,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 但是,債權人可以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和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的共同意願。
2. 我丈夫去世時,我需要償還他所欠的信用卡嗎?
如果丈夫為了共同生活而欠信用卡,那麼妻子必須在丈夫和妻子去世後償還債務。 如果婚前約定妻子不償還信用卡債務,那麼死後可能不償還,除非第三者不知道該協議。
3. 當我丈夫去世時,我需要償還他所欠的信用卡嗎?
我丈夫去世了,欠了一張信用卡,我是否要區分以下情況:
1、如果丈夫為共同生活和家庭共同經營而借錢,則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妻子有責任在夫妻共同財產範圍內償還;
2.如果丈夫借錢用於個人開支或從事賭博或高利貸等非法活動,而妻子不知道丈夫的貸款,則屬於丈夫的個人債務,妻子不負責償還。
我認為離婚是一件複雜的事情。
你得把所有方面都考顧進去,不是因為頭腦發熱而要離婚,比如孩子的牽扯,財務的牽扯,以及你們兩個人沒有感情的事實,還是說,事情都有很多原因? 你要考量一下,你要做出正確的判斷才能提出離婚,男方不同意離婚,可能還有一些其他的原因,你坐下來,冷靜地說話,想清楚,如果你真的想離婚,你可以走法律程式, 起訴離婚,還有分居兩年,兩年,三年可以自動離婚。 >>>More
我和你也是成都人,我忍受了這段錯誤的婚姻,到了離婚的極限,但情況和你不一樣,我爸媽不同意我離婚,男方也不想離開,我以前聽父母的話,所以很痛苦,如果你想離婚卻不傷害你爸媽, 這是不可能的,除非你先剪掉(我自己動手,我真的沒辦法),就算知道後難過,也要接受事實,但萬不得已,最好不要這樣, 既然你們沒有結婚的事實,那就好好和他談談, 大家可以聚在一起,也可以散去,去年我就完全想通了,人可以為別人著想,卻為自己而活!既然這段婚姻很痛苦,那麼我們應該盡快解脫自己,希望大家都能早日結束這段痛苦,開始新的生活
你們的關係是怎樣的?
如果你已經下定決心,那麼如果不能同意,就只能起訴離婚,這並不能解決問題,而且離家出走也不是乙個好辦法,因為你沒有得到你應得的財產,同時,如果你在外出工作時遇到了你喜歡的人, 那麼到時候離婚,如果你的丈夫也知道你是過錯方,你應該少分一些公共財產。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