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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傷賠償在賠償前需要經過工傷鑑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工傷傷殘等級鑑定)兩道程式,由於地區差異,具體時間不易一概而論!
2.首先,要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一切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是不可能通過工傷認定獲得賠償的,如果用人單位不申請,員工個人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書面通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勞動者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4.如果體內有鋼釘、鋼板等內固定器械,則只能在拆卸後進行勞動能力鑑定(除非醫生以書面形式證明體內的鋼釘、鋼板等內固定器械不需要拆卸,並已儲存在體內), 然後根據殘疾程度向雇主申請殘疾賠償;
5.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勞動能力鑑定結果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6.由於不同地區的申請材料和程式略有不同,建議在申請前致電12333諮詢當地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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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一般來說,雇主在工傷發生後 30 天內提出申請。 用人單位拒絕申請的,個人應當在一年內連同相關材料提出申請。 該過程不是很繁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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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申請工傷鑑定,一般30天後即可拿到,拿到證明後再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社保局會通知你什麼時候去哪家醫院鑑定,然後在60天內等待鑑定結果,根據鑑定結果申請一次性醫療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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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朋友很小心的說,我稍微說一下,朋友,你最好找個律師幫忙,自己辦手續很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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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申請工傷到抗辯賠償,大約需要三個月到一年的時間。 其中,用人單位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時間為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以內,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作出工傷認定的時間為60日以內;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的,勞動者申請期限為一年以內。 獲得工傷認定決定書後,即可申請工傷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一條 勞動者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用人單位應當繳納工傷保險金。 用人單位不支付的,應當從工傷保險**中預付。 從工傷保險**中預先支付的工傷保險金,由用人單位償還。
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代理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工傷認定辦法》第十八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出具《工傷認定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工傷認定辦法》第五條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按照本辦法第四條的規定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職業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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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工傷申請勞動仲裁需要45至60天。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勞工運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只有對工傷醫療費用有異議的人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其他與工傷有關的問題不能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 勞動爭議案件的審理,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日內結束。案件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也可以書面通知當事人,但延期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老邦大橋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相如仲裁庭在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時,部分事實已經明確,可以對該部分作出初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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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傷發生勞動爭議的,仲裁庭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日內作出裁決。 如果案件複雜,需要延期,延期不得超過15天。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日內對勞動爭議案件作出裁決。 案件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准予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延期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橡膠抗辯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勞動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在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時,一部分事實已經很清楚,可以對那部分事實作出初步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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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傷鑑定需要60天。 2.勞動仲裁需要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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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庭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日內對勞動爭議案件作出裁決。 案件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也可以書面通知當事人,但延期談判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未在期限內作出仲裁裁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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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的法律程式有: 工傷認定:自用人單位申報或勞動者個人申請之日起,勞動部門應當在15日內審查材料,在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並在20日內送達,工傷認定的最長期限按規定為95天。
勞動能力鑑定:**後,身體基本恢復後才能進行,一般3至6個月,60天內對稿件進行鑑定,需要150天到240天。 工傷賠償:
勞工部門將對其進行約30天的審查。 在正常情況下(在此期間沒有因訴訟而產生的爭議),工傷賠償的提交和支付需要 275 到 365 天。 如果只是一般工傷,則無需進行勞動能力評估,大約需要130天。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 勞動者發生事故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認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屬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 向協調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遇特殊情況,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申請期限。 第二款 用人單位未依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 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協調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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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仲裁的結果是,案件從立案到收到裁決的45日內結案,如果案件複雜,可以報勞動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案件可以延長15日;
1、對於上述工傷,裁決的一般結果是終審判決,如果是終審判決,會節省大量時間,用人單位不能直接起訴撤銷,只能向當地有管轄權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一般情況下, 不可能撤銷它;
2、裁決不是終局裁決的,用人單位可以在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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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情況要看,一般三到半年就可以了! 如果您對法律有任何疑問,請隨時與我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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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必要,否則大多數人不會選擇仲裁和訴訟,能夠調解對糾紛雙方都是一件好事。 但是,並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順利解決,尤其是勞動案件,如果當事人自己申請,需要相當的時間和精力,短則一年半,長則可能需要近兩年的時間。 因為分娩案件一般分為三個階段:
仲裁階段,一審階段,二審階段,甚至執行階段。 但是在指定了好的律師為你辦案後,案件不會占用你太多的時間,律師會全程為你妥善處理案件。
其次,勞動案件有乙個例外——終局裁決,即仲裁庭在案件結束時對當事人提交的所有實質性爭議作出的裁決自發布之日起生效,用人單位不得以不滿為由任意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仲裁,除非是法定情形。 這也意味著,案件的終審一般只有勞動仲裁乙個階段,這對員工來說並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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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協商不成,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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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傷待遇糾紛屬於勞動爭議,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訴訟時效為一年;
2、本期間自工傷勞動能力鑑定報告出具之時起計算;
3、法律依據是《工傷保險條例》
第五十四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工傷待遇糾紛,應當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的有關規定處理。
勞動爭議調解與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期限為一年。 仲裁時效期限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機關請求權利和救濟,或者另一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的,應當中斷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 從中斷之時起,重新計算仲裁時效期限。
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效期限內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期限應當中止。 仲裁時效期限自中止理由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的,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限的限制; 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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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申請工傷賠償時,應遵循以程:用人單位將勞動者送往醫療機構**; 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勞動者失業疾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申請工傷認定; 受傷員工在受傷情況相對穩定後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攜帶工傷認定決定書、勞動能力鑑定書等材料申請工傷保險待遇。
1. 個人申請殘疾識別的流程。
個人申請傷殘認定所需手續: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情況相對穩定後,應當向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等相關資訊; 向工傷保險代理機構申請工傷保險福利。
2、工傷事故輕傷的處理方法。
發生工傷事故,勞動者受輕傷的,用人單位應當將受傷勞動者送往醫療機構**; 向協調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受傷情況相對穩定後,由受傷人員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攜帶工傷認定決定書等材料到工傷保險代理機構申請工傷保險待遇。
3. 農民工在建築工地受傷怎麼辦?
農民工在建築工地上受傷的處理情況如下:用人單位將受傷職工送往醫療機構**; 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協調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認定工傷; 受傷情況相對穩定後,由受傷人員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攜帶工傷認定決定書等材料到工傷保險代理機構申請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在事故中受傷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 向協調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遇特殊情況,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申請期限。
用人單位未依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 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協調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在工作中,無論是個人原因還是他人原因造成的傷害時有發生,特別是對於從事高風險工作的人來說,發生的概率更高,當它發生時,需要判斷它是否屬於工傷的範圍,如果屬於工傷的範圍, 那麼工傷賠償需要提供哪些資料呢?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1)受傷人員身份證; (二)門診病歷; (3)醫院住院病歷,包括住院病歷、入院記錄、體格檢查表、專科檢查表、輔助檢查表、手術記錄、出院記錄、檢查報告等首頁。 >>>More
能夠確定存在勞動關係的,勞動者應當按照工傷賠償辦法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和傷殘鑑定,再按照工傷賠償標準要求賠償。 參加工傷保險的,應當向工傷保險代理機構申請賠償,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賠償。 >>>More
職工在事故中受傷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屬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 向參與區、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不申請的,職工或者近親屬、工會組織可以在一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