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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當然無權沒收你的東西,也沒有任何法律和協議作為依據。
對於不遵守班級紀律的行為,教師可以暫時沒收該物品,但只能暫時保留,並應在課後或放學後歸還給學生。 學校無權扣押或沒收任何財產,幾個月後給予顯然是不合理的。
法律規定,只有在行政處罰和刑事沒收的情況下才能沒收公民的財產,只有在刑事訴訟和行政執法中才能沒收公民的財產。
這侵犯了您對財產的所有權。 因為教師無權沒收財產。 教師遺失或挪用被沒收的學生財物,屬於民事侵權行為,應予返還或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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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違法的,侵犯了您的權利。
PSP是同學的私有財產,不能被他人侵占。
否則,會侵犯你的財產權,這在初中二年級的政治書上都可以找到! 我支援你! 如今,學校越來越不像文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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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他甚至無權檢查你的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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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情是錯的,但PSP不應該被沒收,學校不應該被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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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沒收學生的手機不是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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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同意這種說法,認為這是非法的! 告訴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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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很清楚,但學校的行為讓我們鄙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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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從嚴格的法律意義上講,未經本人同意,教師無權沒收學生的財物或“代為保管”。 沒收是剝奪個人的所有權,只有主管當局才能根據法律的明文規定對對方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這種處罰。 除此之外,任何人不得侵犯他人的財產所有權。
教師也不例外。 同樣,未經當事人同意而“代為保管”,是強行轉讓財產占有,也是侵犯個人合法財產所有權。
3.教師習慣於沒收或“保管”學生的財物,但實際上,計畫經濟絕對擴張思想的慣性是絕對擴張思想慣性的延續,在法治社會中,沒有盲燈法律依據目標。 所有權是絕大多數權利的基礎,可以看作是權利之王,在權利社會中樹立所有權神聖不可侵犯的意識非常重要。 因此,您可以積極地向老師主張您的合法權利。
國家、集體、個人和其他權利人的財產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以任何手段侵占、破壞國家和集體的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春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條規定,受益人不知道也不應當知道所獲得的利益沒有法律依據,所獲得的利益不再存在的,不承擔返還利益的義務。
我認為在你的問題中,老師不應該沒收學生的手機。 如果老師批評你的同學,沒收他的手機,會影響同學之間的關係,如果以後遇到類似的情況,可能沒有人願意幫助你的同學有困難。 告訴我你自己的經歷。 >>>More
這種行為本質上與教師的職業道德不符,損害了教師的形象,是一種抹黑教師職業的行為,會對社會產生負面影響,不利於教師威信的樹立。 <>
從法律上講,沒收或搶劫他人的財產是違法的,但我們不需要追究老師的法律問題,畢竟他(她)是你的老師。 我們中國人的道德也不允許這樣做。 老師不會無緣無故沒收你的東西,你一定有問題。 >>>More
沒有權利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公民的私有財產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手機是你的私有財產,無論學校的規定如何,學校都無權沒收學生的私有財產。 學校有明確的規定,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進入學校或禁止在學校內使用手機,雖然學校無權沒收或扣押手機,但有權要求學生禁止使用或攜帶。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