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聘員工的過程中,法律禁止哪些行為?

發布 社會 2024-06-21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用人單位在招聘人員時,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提供虛假招聘資訊; (二)無合法證件招聘人員的; (三)向求職者收取招聘費; (四)向受僱人員收取保證金或者抵押品的; (五)扣押受僱人員的身份證等證件; (六)以招聘人員的名義謀取不正當利益或者從事其他非法活動的。 用人單位在招聘員工時,不得以性別、民族、種族、宗教信仰為由拒絕聘用員工或者提高用人標準,但國家規定不適合的職類或者崗位除外。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工人招聘有證勞動者規定》。 您可以閱讀更多的排程資訊,比如Meister人力資源很好。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以種族、宗教信仰為由拒絕錄用或提高就業標準的;

    您好,以下是招聘中一些常見的非法問題列表:

    以性別為由拒絕徵聘婦女或提高徵聘婦女的條件,但國家指定的不適合婦女的職位除外;

    以各種名義向求職者收取費用,並要求求職者以財產和檔案作為抵押品;

    未經申請人同意,發布或洩露申請人的資訊、資訊,擅自使用申請人的技術和智力成果等。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提供虛假招聘資訊;

    (二)無合法證件招聘人員的;

    (三)向求職者收取招聘費;

    (四)向受僱人員收取保證金或者抵押品的;

    (五)沒收被錄用人員的身份證等證件;

    (六)以招聘人員的名義謀取不正當利益或者從事其他非法活動的。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一)以欺詐、脅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險之機,使對方違背真實意圖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免除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發生爭議的,應當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正子市人民法院確認。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答案]:a、b、d、e

    用人單位招聘人員的禁止行為:(一)提供虛假招聘資訊,發布虛假招聘廣告的。 (二)扣押受僱人員的居民身份證、電話信等證件。

    (三)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四)招收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和其他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允許招收的人員。 (五)招聘無合法身份證的人員。

    6)以招聘人員的名義謀取不正當利益或其他違法活動。(七)以誹謗他人名譽、商業賄賂等不正當手段招聘人員的;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1)提供虛假招聘資訊;

    (二)無合法證件招聘人員的;

    (三)向求職者收取招聘費;

    (四)向受僱人員收取保證金或者抵押品的;

    (五)扣押受僱人員的身份證等證件;

    (六)以招聘人員的名義謀取不正當利益或者從事其他非法活動的。

    羅正子懷疑有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險,促使對方違背其真實意圖訂立、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3)違反法律、法規關於禁止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對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發生爭議的,應當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法律分析:(1)提供虛假招聘資訊; (二)無合法證件招聘人員的; (三)向求職者收取招聘費; (四)向受僱人員收取保證金或者抵押品的; (五)扣押受僱人員的身份證等證件; (六)以招聘人員的名義謀取不正當利益或者從事其他非法活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時,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等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招收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第五十九條 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地下礦山、國家規定的體力勞動強度四級勞動等禁忌勞動。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用人單位在招聘職工時,不得扣押職工的居住證等證件,不得要求職工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職工收取財物。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時,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等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答:(一)提供虛假招聘資訊,發布虛假招聘廣告的;

    (二)扣押受僱人員的居民身份證等證件;

    (三)以擔保或者其他方式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

    (四)招收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以及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招收的其他人員;

    5)沒有合法身份證件的人員;

    (六)以招聘人員名義謀取不正當利益,或者在其吊襪帶內進行非法活動的。

    分析:《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在招聘人員時不得有上述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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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勞動法,而是勞動合同法。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 >>>More

8個回答2024-06-21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達成協議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就業條件的; >>>More

6個回答2024-06-21

您可以參考《勞動合同法》找到相應的處罰條款。

7個回答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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