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產法中,對所欠合同的債權人是否有利?

發布 財經 2024-06-07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比如,債務人欠我公司的錢,現在他要破產了,欠了很多債,有合同,他破產了嗎,他的債務由我承擔嗎?

    答:他的債務只能自己償還,如果他資不抵債進入破產程式,破產管理人將收回他的債務並平均分配給所有無擔保債權人,如果不能全額償還,則不予償還。

    在破產法中,對所欠合同的債權人是否有利?

    有好有壞不好說,要看具體情況。 一般來說,你欠別人的會全額收回,別人欠你的可能只能部分償還。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不。。。。。。具體情況比較複雜,但是對方破產後,會被清算,其財產會被拍賣,如果拍賣所得在扣除稅費和工資後有任何盈餘,就會按比例分配給債權人,而你的公司是債權人之一,所以如果對方欠你更多, 由於您和其他債權人處於平等地位,因此很可能只能部分償還。

    至於對方的債務,反正你們公司也沒人承擔。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法律分析:破產法中的債債關係是,只有明確債務與債權的關係,雙方的合法權益才能得到公平保護,因債務人放棄其應有的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給債權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十條 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通知債務人。

    債務人對申請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七日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 人民法院應當自異議期限屆滿後十日內裁定是否受理異議。

    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破產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決定是否受理破產申請。

    有特殊情形需要延長前兩款規定的受理期限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十五日。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債權人申請企業破產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企業法人無力清償到期債務,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債務人重整或者破產清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 債務人無力清償到期債務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債務人重整或者破產清算。 企業法人已經解散但尚未清算或者尚未清算,其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宣告破產對債權人的影響:債權人需在法院確定的期限內及時宣告債權; 其未屆滿的債權,在破產申請受理時視為到期; 計息債權的應計利息自破產申請受理之時起停止計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四十五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應當確定債權人宣告和接受債權的期限。 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發布破產申請受理公告之日起計算,不得少於三十日,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第46條.

    未屆滿的債權,在破產申請受理時視為到期。

    有息債權的應計利息自破產申請受理之時起停止計息。

    第四,沒有十七個。

    債權人可以宣告有條件的、有時間限制的債權和在訴訟、仲裁中待決的債權。

    第49條.

    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書面說明債權數額和是否有財產擔保,並提交相關證據。 宣告的債權是連帶債權的,應當予以說明。

    第50條. 乙個共同債權人可以代表所有共同債權人宣告其債權人的權利,也可以共同宣告債權人的權利。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對於債務人和債權人申請破產的不同解釋,一般1債權人的資格 根據破產法,債權人的申請不具有集體訴訟的性質; 申請破產的債權人只能行使自己的債權。 因此,根據破產法規定的精神,債權人申請破產的權利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它必須有權要求支付的內容; 必須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索賠; 必須是已過期的宣告。 2.根據司法解釋,債權人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應當提交的材料是:

    (一)債權發生的事實和證據。(二)債權人權利的性質、數額、擔保以及所附證據。(三)債務人無力清償債務的證據。

    3.債權人申請的實質條件 破產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債務人重整或者破產清算。

    這裡,債權人申請的實質條件只是在法律上規定了“債務人無力清償到期債務”,並不意味著在債權人申請的情況下,破產原因只有乙個事實構成。 其原因在於,債務人“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明顯缺乏償付能力”是企業內部情況,債權人通常無法確定,因此在提出破產申請時不應要求債權人證明這一點。

    有鑑於此,《破產法》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債權人提出申請的,債務人應當自接受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單、債權清單; 相關財務會計報告,以及員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的支付。債務人不具備破產法第二條規定的破產事由所要求的其他事實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受理破產申請後,在破產宣告前經審查發現後,裁定駁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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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回答2024-06-07

企業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同債務後,應當支付破產人拖欠職工的工資、醫療、傷殘津貼和養老費用,應當轉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報酬;破產人除前款規定外所欠的社會保險費和破產人所欠的稅款; 普通破產債權”。 >>>More

4個回答2024-06-07

主要有三種型別,分別如下:

1.抵押。 裡面有動產或不動產抵押貸款,最近又推出了新的養老金抵押貸款。 >>>More

6個回答2024-06-07

我發現現在人們總是有一點問題,他們不把問題當回事。 以相同的方式複製答案。 出於對提出問題的人的責任,我現在告訴你: >>>More

7個回答2024-06-07

時刻克制自己。

5個回答2024-06-07

這取決於你要改變什麼,是合同的標的還是合同的債權人或債務人,但無論你改變什麼,一般都需要徵得抵押人的同意,尤其是不利於抵押人利益的條款的改變。 最好具體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