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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知道是他的錢還是他的名義,那麼你應該知道這是婚前的財產,也就是你和你老公結婚前的財產,那麼以後你離婚了,你就拿不到房子了,如果你在離婚的時候帶著孩子,但是你沒有地方住, 男人可以給你乙個住的地方,那麼房子可能屬於你。如果你想買房子,那麼你可以把你的名字寫在地契上,或者結婚後賣掉房子再買一套,那麼它就是共同財產,離婚的時候可以拿到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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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為房子買單,誰就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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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來說,婚前的房子是屬於個人的,就連妻子也無權要求分割。
但是,如果你也把部分錢給了房子,雖然是在結婚前,那麼你可以提供付款證明來要求分割; 或者是按揭,婚後你也要參與還款,那麼你就可以要求分拆了。 如果都是他用自己的錢買的,而且也是以他的名義買的,而且只說是婚房,那你就沒有權利要求分割。
不需要正義,離婚的時候,你不是有財產分割嗎? 但是,如果你斷言它,那麼你必須證明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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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要分割的,只要是夫妻雙方任何一方的名,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法院會平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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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他的。
因為這是他的錢,他的名字被寫上了。
這是婚前財產。
但你可以在婚後要求它; 請他也寫下你的名字。
或者寫乙份協議或一些東西,說他願意和你分享房子。
這時,去公證處公正是有效的。
如果只是寫出來,就沒有正義。 它在未來不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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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婚前購買的那部分房屋,婚前支付的那部分,屬於個人財產,除非夫妻雙方在婚後明確贈與或分享財產,即使加上名字,也只能視為個人財產。 離婚時沒有分割。 婚前出資和抵押部分是個人財產,但婚後抵押的部分和婦女因裝修房屋或償還貸款而可能產生的部分出資是婚後的共同財產。
如果離婚,則根據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父母一方出資婚後購房,產權登記在子女名下,為贈予子女,在婚姻存續期間與另一方無關係,離婚時作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分割。 婚後,雙方父母購買的房屋意外登記在當事人小瑩名下,離婚按出資份額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7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以雙方協議的方式處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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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的房產分割,男女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處理。 如果無法就財產分割達成協議,並且雙方都想爭奪財產,法院通常會按以下方式處理:
首先,雙方均有補償對方的能力,雙方同意通過競價獲得財產,由出價最高的人獲得,對方按**進行補償。
二是只有一方有補償能力,估價機構會根據市場對房屋進行評估,有能力補償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第三,雙方都無償付賠償金,法院通常會在以下兩種方式之間做出選擇:一種是不予處理,離婚後通知離婚判決書對財產糾紛另行提起訴訟; 二是法院會考慮照顧取得監護權的一方、婦女兒童的權益、不住戶的一方,然後作出屬於一方的判決,取得財產的一方會給另一方相應的賠償。 如果判決後購置房屋的一方不能賠償另一方,另一方可以根據判決向法院申請執行。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六十五條 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的財產分別或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單獨和部分共同所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雙方就婚後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雙方約定夫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夫妻對外欠債的對方知曉的,應當清償夫妻的個人財產。
第一百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依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調查、隱瞞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當事人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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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房屋是用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購買的,無論登記在誰的名下,都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原則上應平分。 如果是一方在婚前購買並以該方名義登記的,則屬於該方的個人財產,另一方不得參與分配。
如果是一方在婚前購買並以雙方的名義登記的,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般平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6條 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包含雙方的離婚意向以及他們在子女撫養費、財產和債務處置等事項上的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調解不成情形之一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屢次傳授的惡習的;(四)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百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承擔部分或者全部子女撫養費。 應承擔的費用數額和期限長短由雙方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中原定金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百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依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婚後取得的房產證,如果結婚時沒有對房產進行公證,應該是共同財產。 但是,在離婚和分居的情況下,您在婚前支付的房屋款項應計為夫妻共同財產,並應提前償還。 如果你說婚後還貸,你必須有證據,或者對方承認你還款的一部分是你的個人財產,否則也是共同財產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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