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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沒有具體的標準,對於正在工作的人來說,它不是噪音,但對於正在休息的人來說,它是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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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同地區對雜訊汙染有不同的標準。 根據《城市地區環境雜訊國家標準》:
居民和文化教育區的標準值為白天55分貝,夜間45分貝;
住宅、商業和工業混合區白天60分貝,晚上50分貝;
工業集中區白天65分貝,夜間55分貝;
行車道兩側雜訊標準值白天70分貝,夜間55分貝。
超過上述標準會對人體造成傷害。
根據世衛組織對歐洲國家的流行病學研究,雜訊汙染已成為繼空氣汙染之後影響人類健康的環境因素。 過度暴露在噪音汙染中不僅會嚴重影響心理健康,還會增加患心臟病等疾病的風險。 此外,噪音對建築物和機械的影響也不容忽視。
據專家介紹,各種噪音在耳邊徘徊,會讓人感到不安,難以入睡,以至於煩躁不安,引起失眠,進而影響工作和學習。 如果長時間受到噪音的干擾,會出現神經衰弱、頭暈、視覺疲勞等症狀。 即使有 40 到 50 分貝的噪音干擾,人們也可以從睡著變為半睡著。
噪音最直接的影響是聽力受損。 長時間暴露在響亮的分貝(超過 60 分貝)下會導致聽力受損,甚至噪音引起的耳聾。 海南省人民醫院耳鼻咽喉頭頸外科醫院主任醫師林夏說。
她治療過的乙個案例說明了噪音對身心健康的危害:趙先生身為市民,一周後因為長時間處於嘈雜的環境中而出現耳鳴症狀,最後因為錯過了前一周的最佳時間而成為永久性耳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環境雜訊標準》 住宅和文化教育機構和農村居住環境的雜訊標準值為白天55分貝,夜間45分貝; 商業和工業混合區的等效噪音水平為 60 分貝,夜間等效噪音水平為 50 分貝; 在城市交通幹道兩側,白天的噪音等效噪音水平為70分貝,夜間不超過55分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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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低於60分貝的環境是安全環境,噪音汙染通常被稱為80分貝以上的噪音環境。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法》,雜訊滋擾是以行為後果為界定的違法行為。 只要產生的噪音擾亂了市民的正常生活,製造噪音擾亂人民群眾就是違法的。
《噪音法》沒有規定聲音必須達到多少分貝才能構成噪音滋擾。 要起訴噪音滋擾,你需要有證據證明噪音的存在,例如證人證詞、錄音、當事人陳述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宣告;
2)書面證據;3)物證;
4)視聽資料;
e) 電子資料;
6)證人證言;
7)鑑定意見;
8) 驗屍記錄。證據必須經過驗證是真實的,然後才能用作確定事實的依據。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有責任為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所必需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證據。 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法定程式,全面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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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般來說,80分貝以上的聲音會被判定為噪音。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聽到的聲音的聲壓級約為0-140分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法》第五十八條 處罰 第五十八條 違反社會生活中雜訊汙染防治法律、法規,製造噪音,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給予警告; 警告後仍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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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訊汙染標準的分貝限值需要根據類別、區域和時間段確定,具體如下:
1、國家規定的噪音標準為:白天50-70分貝; 夜間 40-60 分貝。
休養區等安靜區域:白天 50 分貝,晚上 40 分貝。
住宅、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設計、行政辦公等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靜:白天55分貝,晚上45分貝。
主要功能是商業金融、集市**,或需要保持住宅安靜的住宅、商業、工業混合和安靜區域:白天 60 分貝,夜間 50 分貝。
以工業生產、倉儲物流為惠聯的主要功能,要防止工業噪音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白天64分貝,晚上55分貝。
類內4A類交通幹線兩側一定距離內,要防止交通雜訊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包括高速公路、主幹道、二級幹道、城市快速路、城市幹線、城市二級幹線、城市軌道交通(地面段)、內河航道兩側區域: 白天 70 分貝,晚上 55 分貝。
在4B交通幹線兩側一定距離內,要防止交通噪音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其中鐵路幹線兩側區域:白天70分貝,夜間60分貝。
但上述各類聲環境功能區在夜間的最大聲級不得超過環境雜訊限值的幅度,幅度不得高於15分貝。
擴張:
雜訊是指在工業生產、建築施工、交通和社會生活中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而雜訊汙染,則是指超出雜訊排放標準或者未按照召回方式採取防控措施,產生雜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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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親愛的,在這裡為您了解,噪音低於60分貝的環境是安全的環境,通常白天的噪音汙染是60分貝以上的噪音環境。 晚上是50分貝。 分貝是聲壓級的大小單位(符號:)
dB),聲壓每增加一倍,噪音就會使燃燒壓力的大小增加 6 分貝。1分貝是人耳剛好能聽到的聲音,20分貝以下的聲音,一般來說,我們認為它是安靜的,當然,一般在15分貝以下,我們可以認為它屬於"死寂"之。 20-40分貝是關於一對夫婦耳邊的耳語。
40-60分貝是我們正常的對話聲音。 超過60分貝屬於嘈雜範圍,70分貝可以認為是很嘈雜,並開始損害聽覺神經,超過90分貝就會使聽力受損,停留在100-120分貝的空間內,如果沒有意外,一分鐘人類就會暫時失聰(deaf)。 汽車的噪音在80-100分貝之間,以90分貝的汽車為例,在100公尺的一公升處仍然可以聽到81分貝的噪音(以上標準會因環境而異,但不是絕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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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常說雜訊汙染是指產生的環境雜訊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排放標準,干擾他人正常工作、學習和生活的現象。
聲音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自然界中存在的聲音,如鳥兒和嗡嗡聲,另一種是只出現在人類活動過程中的聲音,如搬運東西的聲音、建築的聲音、飛機和火車的聲音等等。 這兩種型別的聲音都會對人耳造成一些傷害,但並非所有聲音都可以被視為噪音汙染。
一般來說,自然之聲與人類活動無關,對人造成的損害通常不是很大,所以從法律上看,它不受監管,因為即使受到監管,我們也沒有辦法確定這樣的侵權責任等等。
那麼法律規定的是人類活動的聲音,比如飛機飛過的聲音、建築工地的聲音、爆炸物的聲音等等。 由於這些聲音是由人類活動產生的,因此可以找到活動的發射器,並且它造成的影響非常大。
在我國,早就有一部關於雜訊的專門法律,明確指出了什麼叫環境雜訊,對人的影響有多嚴重,什麼叫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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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低於60分貝的環境是安全環境,而通常所說的DAO的噪音汙染是80分貝以上的噪音環境。 專家。
分貝是聲音。 它是壓力級的大小單位(符號:db),聲壓每增加一倍,聲壓級就會增加 6 dB。 1分貝是人耳剛好能聽到的聲音,20分貝以下的聲音,一般來說,我們認為它是安靜的,當然,一般在15分貝以下,我們可以認為它屬於"死寂"之。
20-40分貝是關於一對夫婦耳邊的耳語。 40-60分貝是我們正常的對話聲音。 超過60分貝屬於嘈雜範圍,70分貝我們可以認為它是非常嘈雜的,並開始損害聽覺神經,超過90分貝會使聽力受損,並停留在100-120分貝的空間內,如果不出意外,一分鐘人類就會暫時失聰(deaf)。
汽車的噪音在80到100分貝之間,如果汽車發出90分貝的噪音為例,在100公尺的距離內仍然可以聽到81分貝的噪音(以上標準會因環境而異,但不是絕對的)。
汽車噪音汙染是最受抱怨的環境問題之一,例如汽車喇叭聲、車輛宣布停車的聲音以及公共汽車從車站出發的聲音。 種種現象表明,道路上的交通噪音汙染正在困擾著我們的生活。 據上海市環保局統計,1999年城市居民對雜訊汙染的投訴量位居第二,其中交通雜訊汙染位居榜首。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