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被追跳入河裡溺水身亡,失去愛子的一家人索賠30萬元,可以理解嗎?

發布 社會 2024-06-26
6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小偷被追跳入河裡溺水身亡,失去愛子的一家人索賠30萬元,可以理解嗎?

    一般情況下,大家遇到小偷偷自己東西,被自己發現後,一定要追上去。 在追逐過程中,如何賠償小偷的意外? <>

    近日,長沙市寧鄉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此類案件。

    事情是這樣的,胡開車送女朋友出去玩,當他們快要回到車上時,他們發現了一些不尋常的事情:乙個男人在他的車旁邊,偷偷摸摸地走來走去。 胡上前詢問,但該男子沒有做出任何回應,然後跑開了。

    這時,胡才意識到自己車的玻璃被砸碎了,車裡的包也不見了。 胡意識到自己是“小偷”後,直接向小偷逃跑的方向追去。

    小偷在前面狂奔,胡追了上去,這時胡也看到了小偷手裡的袋子,他丟了。 兩人互相追逐了很長一段距離,直到他們到達了一條河的邊緣。 此時,還不是汛期,所以河邊的大面積沙子暴露在外。

    這時,被胡追趕的小偷不小心摔倒了,然後急忙起身直奔海中央。 <>

    這時,胡某看到前方有危險,對那人大喊不要再跑了,可是當他想趕緊逃跑時,對胡的勸告置若罔聞。 為了避免發生意外,胡果斷報警**。

    接到報警後,民警迅速出動,趕到現場時沒有發現該男子的蹤跡。 直到兩天後,該男子的屍體才被發現,證實了他死亡的訊息。 之後,**發出了不申報通知,但該男子的家人起訴法院,要求胡賠償損失30萬元。

    但經過審慎審理,法院認為,本案中胡的權益屬於正常行為,沒有超過必要的限度,從道德和法律上都是可以理解的行為。 在追逐過程中,胡發現海灘很危險,勸說他,並立即報警**,說明胡沒有傷害該男子。 因此,法院的判決是公平有效的。

    小偷被追死在河裡,失去愛子的家人也過不了心中的這個障礙,這是可以理解的,首先,他們失去愛子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畢竟他們的兒子不幸在這次事件中溺水身亡,雖然這件事首先是他們兒子的錯, 但他們認為,如果沒有胡的追趕,他們的兒子也不會這麼年輕就過早地死去。二是作為普通人,對法律了解不多,只糾結於兒子的死,卻沒有考慮到兒子先有錯。 <>

    不過,要求賠償有點過分了,金額是30萬,畢竟他們兒子的死是因為他先偷了,偷竊已經是犯罪了,而且在胡維權的正常過程中,兒子沒有聽勸告,由此造成的死亡不應該算在胡的頭上。 因此,法院對他作出不利的裁決也就不足為奇了。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小偷被追溺死在河裡,失去愛子的家人索賠30萬元,令人不解,不會原諒這種行為。 首先,小偷因為偷竊而被追趕,而追捕者並不想殺死他,這種說法是不合理的,因此無法理解。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這是不可原諒的,這是不可理解的。 我們一直忽略了因果關係。 我抓住了你,你跑了,是我想捍衛我的財產,你要逃避法律。

    你可以逃跑,站在冤枉的一邊,這與你死不死無關。 我追你跳進河裡,我不追你,你也可以跳進河裡,這是你自己的選擇,我追你沒有因果關係。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我覺得不可原諒,被偷的人真的很可憐,東西被偷了還得賠錢,跳進河裡是賊自己的選擇。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索賠當然是可以原諒的,但如果索賠成功,法官就錯了,不追究非法挪用是不對的。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30萬太少了,你要出300萬,誰讓你追的,然後直接見到小偷去找他,然後開車送他回家。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發生了什麼事:小偷去偷東西,被主人發現,小偷逃跑了,主人追了上去,小偷跳進河裡淹死了!

    小偷不偷,就沒有下事了,如果小偷被發現不跑,就不會有跳河淹死,如果這個可以認領,那麼邏輯就是,小偷應該偷,偷應該跑,主人的東西應該被偷,他不應該打擾小偷偷東西, 就算他發現了,他也不應該去追他們。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不支援賠償。 首先,當他選擇違紀、違法、犯罪的那一刻,他就注定要死! 無論在追擊過程中發生什麼意外,他都是罪魁禍首,與別人無關。

    如果警察在追捕罪犯的過程中造成罪犯意外死亡,他們會負責賠償嗎?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應該不該得到賠償,所以小偷偷東西怎麼做就等著他偷了就行了,以後病重的人都會偷東西,反正死了,他們也可以騙取家人一筆錢!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這是一種天雷來襲,一枚地雷,掉進河裡淹死了,對方完全活該。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追小偷是正常行為,小偷跳河溺水是意外,追小偷的人不能預料到,小偷跳進河裡會淹死的,連小偷自己都沒想到,怎麼會怪追小偷。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追賊,只要是正常人,就行! 希望有人不要亂動棍子,連最基本的是非、善惡都分不清?!有些人在追小偷並把他們趕出去時,對小偷的家人感到同情。

    殊不知,不追賊就是放縱他。 以後小偷會多偷,更狠,偷東西,不費吹灰之力就能賺到錢,培養慣性! 歸根結底,你不會偷東西,我個人認為沒有人會追著你跑!

    自作自受,別活了,古人沒騙我!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我不明白。 偷竊後被追是正常的,誰能怪你驚慌失措地跳河淹死? 如果你不偷竊,你還不能好好生活嗎?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輸了個球,就該為小偷受罰,父母對孩子不嚴格,養子也不是教父的錯。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在被追捕和逃跑的過程中,犯罪分子要對發生的事情負責。 這與追捕者無關,無論追捕者是警察還是勇敢的公民。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死了也不好,還不如早點死,家裡要花錢送走瘟神,索賠要以盜竊罪罰。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當你看到標題時,你會生氣,你明白嗎? 了解你姐姐! 有多少人做過壞事,為了逃避懲罰而自殘,這不就是跳河自殘嗎? 自殘的壞人應該再判50個刑期!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誰讓小偷跳進河裡? 或者他自己。 如果你死了,你要負責! 追捕逃犯,就是為了制止犯罪,更應該勇敢地去做! 賠錢是不合理的!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12

    盜賊自擔風險逃跑,盜賊也可以選擇不逃跑,既然逃跑了,就要自己承擔逃跑的風險!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11

    索賠應在1000元以內得到支援,超過1000元是不合理的。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10

    首先,要弄清楚小偷是自己跳進河裡還是被受害者扔進河裡! 如果是小偷自己跳,那就大錯特錯了!!如果是受害者扔的,主人要負責!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09

    應該得到賠償,損壞汽車的錢和包都不見了。 這些都是盜賊的責任。 家裡人為什麼不提這些補償!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08

    如果有人暴力拒捕,被**殺害,家屬也可以向公安局索要賠償,問為什麼不活捉? 真不知道這家裡的腦子是怎麼做的,你不偷東西,會不會有人追你? 或者你發現東西被偷了,你只是認為你不走運而不去追它?

  24. 匿名使用者2024-01-07

    我只是想知道,如果你偷了別人的東西,人家追你,不願意把東西還給主人,這是要錢而不是要命,你怎麼能自己跳下去找人要30萬,不會游泳的人不會跳水,這是想著你可以逃水。

  25. 匿名使用者2024-01-06

    這有悖於社會正義,是無理取鬧的。

  26. 匿名使用者2024-01-05

    都是大人,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如果你沒有頭腦清醒,為什麼不把錢給別人呢? 所謂賊心軟,跳河是他自己的選擇,誰逼他,他也能被抓到。

  27. 匿名使用者2024-01-04

    胡先生應該反訴小偷的家人,他是受害者,但他因此而遭受了訴訟,應該向小偷的家人索要損失的工作費用、精神損害賠償等!

  28. 匿名使用者2024-01-03

    如果索賠成功,則構成變相支援罪。

  29. 匿名使用者2024-01-02

    應該有一點補償,畢竟小偷因為有人追他而跳河而死,雖然不合理,但還是要給點錢。

  30. 匿名使用者2024-01-01

    不講道理,小偷不偷東西,人家會追他嗎? 再說了,跳河是小偷自己決定的,沒人逼他,他為什麼要讓家人付出代價!

  31. 匿名使用者2023-12-31

    小偷被追跳入河中死亡,小偷家屬向追匪索要30萬元是很不合理的。 因為追逐行為是一種合理的私人補救措施,是保護自己權益的合法方式。 追匪顯然沒有殺盜賊,所以盜賊家屬向追匪索要30萬元是很不合理的!

  32. 匿名使用者2023-12-30

    我覺得不太合理,偷東西是不好的做法,就算被追了,他也可以自首,沒有人會讓他跳進河裡。

  33. 匿名使用者2023-12-29

    這是不合理的,因為盜賊自己的行為已經構成違法行為,跳入河中是自發行為,與追擊者無關。

  34. 匿名使用者2023-12-28

    果然,小偷走今天的一步是正常的,這樣亂來的家人就像沒有拴狗繩的狗主人一樣,當自己的狗咬了別人被打的時候,他們就要求賠償。

  35. 匿名使用者2023-12-27

    小偷被追著跳河致死,家裡人索賠30萬元,我覺得小偷家的行為太不道德了。 明知家人是違法者,就把他打得天翻地覆,這種行為很不好,一點道德都沒有。

  36. 匿名使用者2023-12-26

    這是反道德和反良心的,要錢而不是皮和臉。

  37. 匿名使用者2023-12-25

    如果你死於偷竊,你就得賠錢,!

  38. 匿名使用者2023-12-24

    還有一張要錢的臉,少了另乙個禍害。

  39. 匿名使用者2023-12-23

    家庭是死去的盜賊,活著的強盜,還是進化的文明強盜,是最危險的強盜型別。

  40. 匿名使用者2023-12-22

    有一種職業,眼裡只有錢,沒有人情味。

  41. 匿名使用者2023-12-21

    家裡是賊,索賠30萬,比賊還可恨。

  42. 匿名使用者2023-12-20

    盜賊也有臉誹謗人,這真是社會上的怪現象,!

  43. 匿名使用者2023-12-19

    如果小偷被抓到,就要送公安局,因為這是犯罪,想抓就一定要追,不追就抓不到。

  44. 匿名使用者2023-12-18

    盜賊不願意接受法律的懲罰,如果自己死了,他就要負責。

  45. 匿名使用者2023-12-17

    罪犯匆匆忙忙地跳牆,尋求自己的死亡,索賠被稱為:儲存毒藥。

  46. 匿名使用者2023-12-16

    您必須向保險公司詢問此事。 因為他們在索賠領域是最棒的。

  47. 匿名使用者2023-12-15

    這些年,先起訴的是惡人。

  48. 匿名使用者2023-12-14

    應該在小偷的房子裡放一塊牌匾,上面寫著小偷的家人。

  49. 匿名使用者2023-12-13

    難怪要當賊,居家教育的原因。

  50. 匿名使用者2023-12-12

    它是自作自受,弄巧成拙,它不偷,別人會追。

  51. 匿名使用者2023-12-11

    那些建造這條河的人應該被追究責任。

  52. 匿名使用者2023-12-10

    小偷應該受到懲罰,索賠人應該對敲詐勒索罪負責。 否則,天堂是不公平的。

  53. 匿名使用者2023-12-09

    讓他們全家跳河自殺。

  54. 匿名使用者2023-12-08

    他們都會成為小偷。

  55. 匿名使用者2023-12-07

    調查家屬的刑事責任,以敲詐勒索罪定罪判刑!

  56. 匿名使用者2023-12-06

    我覺得小偷應該告河神,他淹死了你。

  57. 匿名使用者2023-12-05

    如果頒獎了,那以後誰敢追賊,那麼賊從此天下無敵。

  58. 匿名使用者2023-12-04

    這不是乙個家庭,也不是一扇門。

  59. 匿名使用者2023-12-03

    沒看過別人的,評價,難怪有家人是賊!

  60. 匿名使用者2023-12-02

    2019年7月14日晚上,胡和未婚妻余某乘坐朋友的車出去玩。 胡將他的凱迪拉克汽車停在寧鄉市玉壇街星河綠洲旁邊的渭河邊的南門橋下。

    當他晚上回來時,他發現乙個可疑的男子在車旁徘徊而車的玻璃被砸碎了,放在車上的包也不見了,於是他立即追了上去,而該男子立即拔腿逃跑的行為也極大引起了懷疑。於是胡追了上去,河景帶兩邊的護堤都幹到了淺灘,那人突然摔倒,跳進了乾涸的淺灘區,起身向河中央走去。

    胡口頭叫了他回來,沒有追究他的責任,但那人還是向河中央走去。 胡撥打110報警**。 接到報警後,寧鄉市公安局玉潭派出所立即趕到現場搜救,經過一段時間的搜救,沒有發現該男子的蹤跡

    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 2019年7月16日下午,該男子的屍體在渭河漬鳳壩大橋與南門大橋之間的水域被發現。 男子姓楊,他的家人無法接受,於是向胡索賠了30萬元。

    但是,對胡的法律鑑定並不構成犯罪。

  61. 匿名使用者2023-12-01

    業主沒有過錯,所以他不應該承擔責任。

  62. 匿名使用者2023-11-30

    1.主要是根據具體情況了解是否有民事責任賠償。

    2.一般來說,如果小偷逃跑並意外死亡,則不需要賠償。

  63. 匿名使用者2023-11-29

    2019年7月18日,寧鄉市公安局玉潭派出所接到一名攜帶冰雹的女子報案他的哥哥楊在被胡人追趕時掉進了渭水河,不幸死了。

    隨後,公安機關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胡進行了調查,但結果出乎意料。 原來,7月14日晚,胡懷疑是他放在車裡的包偷了楊。 在胡的質問下,楊開轉身就跑,等到被追到渭水河岸邊時,楊滔滔驚慌失措地向渭河跑去。

    他的舉動嚇壞了正在追趕的胡,急忙報警**,但他沒想到悲劇發生了。

    在追小偷的過程中,胡沒想到該男子主動跑進河裡,兩天後被發現溺水身亡,而作為追賊的胡被對方家屬起訴,索賠30萬元。

    最終,法院認為,楊某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從河灘逃到河中心逃跑,屬於自願選擇行為,應承擔相應的危險後果。 胡不必對楊的死亡後果承擔侵權責任。因此,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

相關回答
18個回答2024-06-26

獎盃只是乙個紀念價值,就算是純金製作的,對你來說也不值錢! 這是紀念的榮耀,只要把這份榮耀記在心裡,獎盃就不一樣了,既然輸了,就很難拿回更大的獎盃了!

28個回答2024-06-26

如果這件事和你一點關係都沒有,就不要理會他們的說法,會不會紅久了! >>>More

23個回答2024-06-26

看看你說什麼!如果你被乙個男人追著!追你的是你喜歡的人!那一定是福氣!如果你不喜歡的人在追你!那一定是個負擔! >>>More

43個回答2024-06-26

應該有點興奮,但又有點緊張,如果是她喜歡的那個,一定是這樣的。 >>>More

5個回答2024-06-26

夢見錢被偷意味著不要對別人的遭遇視而不見。 這兩天生活中會發生的動盪,往往是由你身邊樹枝的變化引起的。 建議在你伸出援助之手的時候,不要太擔心,很有可能麻煩會轉過來!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