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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法》第82條【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這包括三層含義:一是用人單位必須在受僱之日起乙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二是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如果乙個月內口頭訂立勞動合同,也是違法的,必須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一年以上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直接適用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
所以你可以等到入職1年後的第一天,從那天起,你就可以認為你已經與公司簽訂了無限期的僱傭合同,如果你沒有違反公司的規定,他們就不能解雇你。 當然,如果你不想這樣做,記得在這段時間內保留你的工資單和工作卡,以證明你在這裡工作,然後你可以要求公司給你這幾個月的雙倍月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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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承包商或承包商的上級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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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能證明僱傭關係,你應該能夠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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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建議先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 如您認為工傷確定後可能構成傷殘,如果傷情穩定,則向勞動局投訴,由勞動局指定的工傷醫院進行工作能力評估(殘疾等級評估)。
根據評估結果,您將被判斷為根據您的月薪和工作年限與雇主協商索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誠實、誠實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而不讓步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嶗山正墨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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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賠償金額須經勞動能力考核水平後方可確定。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在事故發生後乙個月內申報,如公司不申請,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應當在一年內申請認定。 需提交的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
2、受傷後有影響勞動能力的殘疾情況相對穩定的,申請人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並向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3、根據殘疾程度不同,獲得的賠償也不同。 主要補償有:醫療費、一次性傷殘津貼、一次性就業津貼、一次性醫療津貼、休假期間工資、伙食費、護理費等。
2、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在確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以參考下列檔案:(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勞動者工資單)和各項社會保險費繳納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出具的《工作許可證》、《服務證明》等能證明其身份的檔案;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聘的《登記表》、《登記表》等招聘記錄; (四)考勤記錄; (5)其他工人的證詞等。 因此,勞動者或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可以從上述方面證明或確認。
在司法實踐中,也可以利用公司的業務交易檔案、錄音證據等來證明勞動關係。
第一步是申請工傷認定。 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不予承認的,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申請。 >>>More
只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實際勞動關係,勞動者在工作中受到傷害的,就可以申請認定工傷。 用人單位不繳納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工傷待遇費用。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