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棟賣掉的房子可以收回100分賞金嗎

發布 社會 2024-06-12
2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我可以告訴你:

    首先,在我們國家,個人房屋沒有產權證,只有使用權,所以不能買賣,只能轉租,任何買賣協議都是無效的,近一兩年,由於房價上漲,像你這樣想賣房後贖回的民事案件越來越多; 在普通法院,這種違反國家法律的協議是絕對不被承認的,但是,特別是近一兩年,法院會要求賣方根據當地財產的公升值、原買方的裝修、維修、投資、直接損失等進行賠償; 你可以想辦法和當地法院的法官建立良好的關係,因為法官在這類案件中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所以一定要注意關係; 其實,這類官司如果勝訴,肯定能勝訴,但違約需要支付比較高的賠償金(北京常見的結案方式)。 我希望它能激勵你。

    如果你在北京附近,我可以給你介紹這個地區的律師。

    山建堂(A圈)。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既然已經賣了,以後就別想會不會公升值了,但是如果實在嚥不下這口氣,就別籤那個字,不簽房子就賣不出去,說明手續上有漏洞,可以趁機要幾十萬的差價。 否則,我們會在法庭上見到你。 雖然違背良心,但誰不是這個社會的領袖,但你的房子應該屬於鄉里的財產,有人買就好了,如果180萬出不來,你們誰也得不到好處。

    最好討論一下買你房子的人會支付多少差價,這樣會更實際。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如果國家規定不允許出售,那麼你簽訂的合同就沒有法律效力,最多你會退還買方的錢作為損失的補償,你應該能夠收回房子。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這套房子不是產權房,法律不允許買賣,你只有使用權,所以你當時的協議是不合法的,既然不合法,就是無效的。 你也應該明白我的意思。 (你不能賣掉它,但你可以租它!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當然可以,但你必須通過法律手段把它拿回來! ~

    因為你的房子沒有任何證件,而且土地也是出租的,沒有買賣房產的權利,之前的買賣明顯違法,之前私下簽訂的所有買賣合同都不成立,達成的協議也是無效的!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聽你這麼說,看來你也是有份的,想要這套房子,就先不簽字了!您應該首先找到該領域的專家進行諮詢!如果材料不完整,房子不一定屬於他,說不定還有機會。

    希望你成功。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法律規定,房屋只有使用權和買賣權。

    但是,它不包括買賣土地的權利。

    因為這屬於國家。

    如果有訴訟。

    出售房屋本身是非法的。

    所以如果你上法庭,你可以把房子拿回來。

    前段時間不是畫家下鄉買房。

    但隨後的訴訟仍然不得不將房子歸還給業主。

    因為土地的買賣不再是個人的。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房子的所有權值得考慮,從國家政策的角度來看,房產的轉讓更多的是以城市住房為主,其他人肯定不願意在這個市場賣給你,兩個渠道; 1、既然手續不齊全,對方什麼都做不了,拿黑社會去解決吧,當然賣給你,理由**高**給對方。 2.法律程式,也就是慢多哈,雖然賣得不合法,但是沒有合法的東西可以提供,就像樓上說的勾結相關人員,沒有錢是做不到的。 最後要說的一件事。

    拿回房子後不要再想了。 在這段時間之後,不要再挑戰你的運氣和別人的心理。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你無法收集它,也無法獲勝。

    建議再次購買。

    他不配合你,你為什麼要配合他。

    乙個好的辦法是,你先讓他給你30-50萬元,然後你簽字,否則誰也賺不到錢。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北京郊區有乙個畫家村。

    交通相對方便。 房子比較低,很多玩藝術的人都去買房子),但房子屬於農村土地。城市居民不能購買產權。

    後來,因為地價上漲,(來的人多了。 當然)當地人要求收回這所房子。蘇。

    居然贏了。 《南方周末》報道了這一事件。 它引起了相對較大的討論。

    你最好問專業人士。 如果可以證明。 一切都建立在非法的基礎上並非不可能。 訴訟的人力物力超乎你的想象,三思而後行。

    昨天央視12的《秦冰的表態》和你說的一樣。 後來,對方起訴了想成為你的一方。 合同過失(因您的過錯而簽訂合同)導致其利益受損(未能再次出售房屋),並賠償損失。 法院維持原判。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讓我們私下討論一下。 法律途徑是行不通的,而且太麻煩了。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如果你把它租給別人,你也許可以賺回來。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你爺爺的房子應該屬於你祖母的共同財產,你爺爺去世了,房子的一半作為遺產由法定繼承人(你的祖母、你的父親和他的兄弟姐妹)共同繼承,如果其他繼承人都放棄了繼承權,那麼房子將由你祖母單獨繼承, 並且可以以你祖母的名義完成,然後她對房子的處理是她的意志。

    更簡單的辦法是,你奶奶和你叔叔阿姨都放棄了遺產,一半的房子屬於你父親,然後你祖母把她的一半轉讓給你父親。 這樣,您將免於為祖母繼承後將轉移給您父親的額外鏈結支付稅費。 至於你的祖母如何將她的房子份額轉讓給你父親,可以是出售,也可以是遺囑或禮物,但就目前而言,出售的稅收成本要少一些。

    注:轉讓繼承房屋需要繳納契稅,最新《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於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個人贈房需繳納營業稅。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很好的解決了。

    如果你的父親想馬上把房子改成他的名字,有兩種方法可以關閉房子。

    首先,如果你通過正常的買賣流程,你需要繳納契約稅,如果你已經滿5年,沒有其他費用,其次是你需要支付直系親屬的3%(當地最低轉讓價格),增加稅款和2%的公證費。

    非直系親屬需加稅4%,且您的情況屬於直系親屬,建議您走正常交易流程,費用相對較小。

    也有可能讓你的祖母直接去房地產局改名。

    樓下的兄弟,你明白嗎?

    現在沒有印花稅,你知道嗎? 如果購買的公屋按每平方公尺60元收取,則還要收取2%的公證費(當地市場指導價)。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如果你的祖母和你父親的兄弟姐妹都同意將房子轉移到你父親的名下,那麼還有另一種方式可以根據繼承來轉讓房子。

    首先,讓你的奶奶與你父親的兄弟姐妹簽署乙份書面的放棄協議。 然後去公證處做遺產公證,需要你祖母和你父親的弟弟妹妹簽字確認放棄繼承。 最後,攜帶繼承公證書、相關證明檔案、房產證明原件到房管局辦理轉讓手續。

    根據合法繼承,轉讓無需繳納契稅,只需繳納印花稅、製作成本、手續費等少量費用。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你說的是真的,一定要這樣做,別的辦法也沒辦法,是行不通的,公證處一定要過這個關。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你好; 根據繼承法,業主的配偶為共有人,佔繼承產權的50%,其餘50%由業主子女平分繼承! 換句話說,你的祖母擁有50%的遺產,而你的父親和他的兄弟姐妹擁有它。

    如果只想放你父親的姓氏,就讓你的祖母和你父親的弟弟妹妹放棄遺產,讓你父親獨自繼承吧!

    建議您去公證處進行詳細諮詢,費用不要高到2%!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12

    這個問題我研究了很久,這意味著我不想再這樣做了,如果我把它轉移到下乙個,我也不會拿回錢。 一般情況下,如果到期前能轉給下一家,可以要求下一家幫你補上轉賬費,就可以拿回來。

    反正你要找下乙個來彌補你,你要請第二個房東或者和你簽合同的房東同意,在你的合同期內,如果生意不好,你可以轉租,或者約定你在到期前轉租,才能收回轉租費, 然後你必須在2年期滿前轉租房屋,在第二房東或與你簽訂合同的房東收回你的房子之前,才能收回轉租費。不然怎麼會經常發生有人偷偷轉租房子出去,二房東或者房東不同意轉租。 有的真的是這樣的,你不做,就算你的合同期還沒到期,你也不會被允許轉租,他寧願收回來自己放行,再賺一筆轉租費。

    否則,您必須知道轉租費是另一種形式的租金。 如果轉租費也算作分攤租金,利潤還是可觀的,那就太好了。

    你不想做這種情況。 更糟糕的是,有些人是二手房東或房主,他們專門作為一項業務賺取轉讓費。 人家想租他三五年,他平時只是故意籤一年的合同,說一年跟也一樣,然後向別人收取高額轉會費,1年後,當人們投入大量裝修續約時,他又要了一筆轉會費, 你不給,我就租給別人,別人給。

    想想看,我本來可以一年賺一次轉會費的,但是租給你賺不到,所以不是我輸了,當然,我每年要收你一次轉會費。 哈哈。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11

    首先:現在有些房東太黑了,想賺錢,哪怕是自己的門面房子,也要向租房者收取什麼過戶費,同時還要收租金,市場經濟也願意做。 如果你和大房東簽訂了租房協議,一定要約定租期,當然,租期越長越好,否則不良房東會在你租期結束時再次收取過戶費; 1. 最好有條約規定您不能多次收取轉讓費; 2 建議訂立一項條約,規定租金每年增加(包括商品價格**,或出於其他原因)。

    其次:與二房東簽訂協議,最好徵得大房東的同意,否則二房東會收取過戶費; 在2年期滿時,大房東不平衡(99%),會再次向你收取轉讓費。

    你的描述:(租乙個門面房間,轉讓費50,000,合同是2年),不含租金,2年後我不想做; 轉讓費當然是無法收回的; 所以你要考慮你的生意,能不能把利潤大於**的優惠費到5萬+2年的租金+人工費等費用),如果沒有那麼多的利潤,建議你還是不要做。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10

    一般來說,轉讓費是你和前租客之間的交易,與房東無關。

    房東只負責租金。

    但是,當您不這樣做時,您可以將其轉移到您的下乙個家,並且將收取相同的轉讓費。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09

    這個可以買。

    2002年的安全。 新房子在一段時間半內不會再被拆除。 如果您拆除它,您將以最低的市場價格獲得補償。

    與此無關的壞事。 看吧,你要有證書!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08

    沒什麼不好的,只要你的房子在使用許可權內被收回或拆除,補償金就不會少; 但是02年的房子,按照常理是拆不掉的。 除非它對城市景觀影響太大。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07

    你有證書你怕什麼,而且補償一般都是合理的。

  24. 匿名使用者2024-01-06

    房子是你的,怎麼用是你的事,違約金就放在那裡,為了在雙方違約時保護非違約方,這裡你是違約方(收回房子),所以你必須支付違約金,也就是乙個月的租金。 如果接收人違反合同,他或她應支付雙倍的違約金。 所以你最大的損失只有乙個月的房租,跟中介商談,估計還不夠,試試吧。

  25. 匿名使用者2024-01-05

    合同規定:1我不能單方面終止合同。

    如果該協議是書面的,則合同無效。

    支付最多乙個月的租金作為罰款。

  26. 匿名使用者2024-01-04

    我想給大家幾點建議:

    開發商是以盈利為目的,開發一塊土地的目的就是為了賺錢,就像你說的,開發商把位置不好的房子當拆遷安置房,你要是想讓他們安置你,我想他不會給你好房子, 而且也是一棟地板不好,光線不好的房子。

    如果你不想要他們可以給你的房子,我有以下建議:

    你可以採取貨幣安置的方法,選擇商品房,然後你付給開發商差價,這樣你就可以得到更好的房子,你也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比如沒有得到好房子,國家和開發商之間一些不必要的糾紛,根據我的時間經驗, 安置房和開發商或多或少會矛盾。

    而且我想提醒你,你不想讓開發商把你放在乙個好房子裡,好房子是給他們賺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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