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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心人,據此傳聞,輻射導致海水汙染,至今海鹽消費存在問題,引起群眾恐慌,恐慌性購買心態! 其實也不用擔心,更何況國家囤積物資,輻射海水的問題真的不存在。。所以要冷靜,不要盲目追隨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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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不是在談論日本的核洩漏嗎?
可能每個人都聽過碘鹽可以防止輻射的謠言。
這實際上是沒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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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私人鹽。 它指的是違反政府相關禁令的私人生產。 運輸。
食鹽的銷售。 非法鹽的生產和溢位通常與政府的鹽政策相同。 特別是,鹽專賣政策密切相關。
通常。 鹽是人民自由生產的。 分發期間。
沒有官方鹽被政府壟斷。 當然,如果是私人鹽也沒關係。 所以。
在某種程度上,私人鹽可以說是鹽專賣制度(政策)的直接產物。 所謂的鹽專賣制度。 它是直接或間接控制鹽的生產和分配。
鹽利潤壟斷制度。
主要是因為私人鹽會影響稅收。
中國古代最早出現法律禁止的非法鹽是什麼時候? 哪裡。 什麼樣的人會這樣做。
歷史上沒有明確的記錄。 一般認為,西漢武帝在元展四年(西元前119年)實施了鹽的正式銷售。 之後嚴禁私下做飯。
鹽有官員。 私人區別"(注:《經濟詞典:中國經濟史卷》)
上海詞典出版社, 1993. ).輕蔑。
私人鹽業與政府對鹽業利潤的壟斷有關。 然後它出現在鹽專賣政策實施之後。 在中國古代,鹽業的壟斷早在齊國春秋時期就開始了。
齊環的管仲被認為是中國鹽業專賣政策的創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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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香菸、白酒都是高稅產品,所以是國家控制壟斷的,私人不准賣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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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生產力落後,由於當時中國以陸路交通為主,沿海地區比內陸地區落後,基於這兩點,沿海地區生產鹽的難度更大。 所謂稀缺性,就是要貴,所以要狠抓鹽的銷售,不允許私賣,這樣才能賺到巨額利潤。 這也有利於與當地社群建立更緊密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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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言語之外,統治者還能用什麼來團結他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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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不要讓它! 至於為什麼,噓 這是保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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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對食鹽實行壟斷管理制度,如果違反《食鹽專賣辦法》銷售食鹽,則屬於違法行為。
鹽業壟斷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令第645號)。
第二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未取得鹽批發經營許可證經營鹽批發業務的,由鹽業管理機構責令停止批發活動,沒收非法經營鹽和違法所得,可以處非法經營鹽價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受託銷售食鹽的鹽零售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食品加工用鹽寄售店和單位,以及未取得鹽批發許可證的購鹽企業、單位或者個人,由鹽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 沒收非法購買的鹽,可以處非法購買的鹽價值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規定,無鹽運輸許可證自行託運、運輸鹽的,由鹽所有人主管機關沒收非法運輸的鹽,並對貨主處非法運輸鹽價值三倍以下的罰款; 對承運人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的罰款。
第九條 國家對食鹽的分配和分配進行指令性管理。
年度鹽分配計畫由第一計畫行政主管部門發布,並由鹽業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第十條 國家對鹽類批發實行批發許可證制度。
經營鹽批發業務,必須依法申請鹽批發許可證。 尚未獲得鹽批發許可證。 不允許經營鹽批發業務。
第十一條 從事鹽批發業務的企業,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鹽批發主管部門審核批准,頒發鹽批發許可證,並報鹽批發主管部門備案。
鹽批發許可證由鹽業主管部門統一發放。
第十二條 取得鹽批發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註冊資本;
2)有固定的營業場所;
3)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儲存設施;
4)滿足本區域鹽批發企業合理布局的要求。
第十三條 食鹽批發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計畫採購食鹽,並按照規定的銷售範圍銷售食鹽。
第十四條 食鹽零售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受託銷售食鹽、**寄售店、食品加工用鹽單位,應當向取得食鹽批發許可證的當地企業採購食鹽。
第十五條 定點食鹽生產企業、食鹽批發企業、食鹽零售單位、受託銷售食鹽的個體工商戶、寄售店應當執行國家規定的食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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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鹽關係到國民經濟和民生,是一種公共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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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鹽是國家壟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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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違反法律,鹽是特許經營權,需要許可證。 個人未經批准銷售鹽,屬於違法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
在運輸過程中與他人勾結轉賣食鹽仍是無證買賣食鹽的行為,在性質上屬於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鹽業壟斷辦法》第十條 國家實行鹽類批發許可證制度。 經營鹽批發業務,必須依法申請鹽批發許可證。 未取得鹽批發許可證的,不得經營鹽批發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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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食鹽中最重要的物質是碘,如果人體缺碘,會影響發育,會引起很多疾病。 隨著現代經濟全球化的進一步發展,市場上銷售的產品更加耀眼,以前大家都以為買鹽是一件簡單的事情,但現在超市裡的鹽種類繁多,便宜的只有三四塊,貴的就三四十塊,很多人會認為貴的一定是貴的。
然而,經過權威的研究分析,發現這些昂貴的食鹽除了進口外,在成分含量上並沒有幾塊錢的優勢。 首先,高檔鹽和普通鹽在氯化鈉含量的純度上基本沒有區別,其次,普通鹽中的雜質甚至比高檔鹽還要低,而且高檔鹽和普通鹽中的微量元素含量非常小,所以看起來高檔鹽除了進口之外沒有任何優勢。
綜上所述,高檔鹽和普通鹽是沒有區別的,事實上,鹽並不能滿足我們人體所需的微量元素,鹽最有效的效果就是調味,一道沒有味道的菜確實會影響我們的食慾和生活。 如果想補充營養,應該多吃水果和蔬菜,同時多吃一些肉,保持營養均衡。 在選擇鹽方面,在購買時,首先要選擇正規品牌的鹽,以確保安全,其次要選擇新增劑較少的產品,以保證產品的天然性。
無論是在鹽的問題上,還是在其他問題上,商品的選擇都不能盲目追求,認為最優質的商品就好了,最好是謹慎選擇,了解各種知識,確定商品質量的不僅僅是商品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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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碘鹽多是用海邊鹽田的海水製成的,而深井鹽是從地下500公尺的地下提取的,即使是深井鹽,深井鹽中含有更多的天然礦物質元素。 深井鹽在降低鈉含量後也可製成低鈉鹽。 低鈉鹽與普通鹽的區別在於鈉含量。
深井鹽有別於普通井鹽、海鹽等。
親愛的,深井鹽比其他型別的鹽貴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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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是輻射汙染了海水。 因此,恐怕鹽將來會造成問題,而且含有輻射。
所以現在我開始購買原裝產品,其實我覺得沒有必要。
汙染的海水,海域面積有多大,如果效果真的那麼大,如果換成空氣,日本人沒死,日本人還活著,你怕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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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核電站**,吃碘鹽抗輻射!!
他們都這麼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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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話,有人造謠了,別聽了,吃鹽不能耽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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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公民都不知道,尤其是一些聽到這個訊息的消費者更有可能成為操縱者的物件。 據不完全統計,3月16日,浙江省有174家超市缺鹽,部分超市已經開始缺貨。
控制原鹽的成本很低。
以山東為例,年產原鹽2000萬噸(其中山濰坊原鹽1500萬噸),日產原鹽約54790噸,按目前原鹽市場**300-315元(含稅)左右,購買儲存一周的食鹽產量(察河, 洋口、老河口等6個貨場,可收納120萬噸至200萬噸原鹽),投機者只需1億元左右即可買下山東原鹽,並充分掌握了山東原鹽市場的定價權,山東是中國北方海鹽的形成中心**,對一些地區和庫存量小的商店產生了非常大的影響。與蔬菜、銅、天然橡膠、溴的儲存相比,資金占用率低,利潤空間巨大,非專業人士和普通投機者也可以進入經營,與蔬菜的儲存相比,鹽儲存的優勢明顯。 蔬菜易腐爛變質,交易時間相對集中,市場交易極不穩定,風險增加。
原鹽不變質、不風化、不腐爛,易儲存,無重大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因素,鹽儲存最安全可靠,安全係數很大。
回報率高。 按山東兩家鹼企業的生產能力,可使用原鹽1800萬噸,山東產量2000萬噸,僅多200萬噸。 河北、遼寧、天津是我國兩大鹼業的重要基地,食鹽短缺嚴重,河北缺口150萬至200萬噸,遼寧省200萬噸,天津市缺口100萬噸。 由於靠近山東,這些地方的鹽首選是從山東轉鹽。
目前,雖然受到金融危機的影響,但兩家鹼業企業的開工率不足。 然而,2009年,中國經濟基本面良好,世界金融危機出現復甦跡象。 從長遠來看,世界經濟正朝著增長的方向發展。
總之,兩家鹼企業對原鹽的需求不會減少。 從07-08年和09-10年兩輪鹽價下跌來看,高峰和低谷的鹽價均價為90元噸,鹽價峰值為350元噸,價差巨大,相差260元噸。 據調查,如果投機成功,那麼一噸的價格可以漲到每噸500-600元,投機者可以輕鬆轉為100%的利潤。
事實上,我國年產量為6000萬噸,儲鹽量高達五年,因此無需擔心短期投機造成的短缺。 同時,我呼籲有關部門對惡意哄價特別是大宗農產品的行為採取最嚴厲的打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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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擅自轉售食鹽屬於違法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 勾結他人在運輸路線上轉售食鹽仍是無證買賣食鹽的做法,本質上是一種非法的平衡方式。 《鹽業專賣辦法》的相關限制:
1、第二條 國家實行食鹽壟斷管理。 這些措施中的“鹽”一詞是指用於直接食用和製備食品的鹽。 二、第十條 國家對鹽類批發實行批發許可規定。
經營鹽批發業務,必須依法申請鹽批發許可證。 未取得食鹽批發許可證的,不得經營食鹽批發業務。 三、第十四條 食鹽零售單位和受託銷售食鹽的工商戶、**寄售店、食品加工用鹽單位,應當向取得食鹽批發許可證的當地公司採購食鹽。
七、第二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條限制,未取得鹽批發經營許可證的,由鹽業物業管理組織責令停止批發活動,沒收非法經營的鹽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經營鹽價3倍以下的罰款。
合作醫療本身的初衷就是協調和提供大病救助,預防和控制因病返貧、因病致貧,使醫療資源盡可能合理分配。 這是國家制定這項政策的根本目標。 我個人的看法是這樣的: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