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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到的情況,其實屬於“承包、租賃”經營,或者說買斷,一級的,因為你沒有資源和資格去出版,應該屬於廣告的範疇(廣告業務也要交文化建設費)。
廣告業的扣減專案僅限於支付給廣告發布者的“出版費”,其實這個規定也是針對廣告行業的,承接廣告投放的電視台(只負責發布,廣告公司負責前期製作)不能扣除任何專案。
1、廣告製作費、廣告發布費、廣告設計費、廣告策劃費等,按廣告行業分,其他如會議費、展覽服務費、經濟諮詢費等屬於服務業範疇-其他服務業,不屬於廣告業,但稅率與服務業一致;
2、您列出的收入專案只能從您支付給電視台的簽約費中扣除,其他扣除不得;
3、廣告贊助收入按收入額全額計算並繳納營業稅和文化費用,支付給慶典公司的“慶典服務費”不得扣除;
4、例如,如果廣告費變更為30萬元,支付給對方的10萬元屬於廣告行業發票,可以作為扣除專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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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化事業建設不需要支付什麼費用? 更低的稅率? )
廣告業必須繳納與文化事業建設費相同的稅率
2、廣告業營業稅如何繳納? 我們是全額繳納收入銷售稅,還是可以扣除哪些費用? 像慶典公司的10萬元,是不是可以不交營業稅就扣除這部分寫發票的廣告費?
營業稅是對所有收取的價格和折扣費用徵收的。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的規定,納稅人的營業額是納稅人為提高勞務稅、轉讓無形資產或者出售不動產所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但是,以下例外情況適用:
(一)納稅人將承包運輸業務轉讓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納稅人所得的總價和折扣費用扣除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運輸費用後,作為營業額;
(二)納稅人從事旅遊業務的,以納稅人代為交涉給其他團體或者個人的住宿費、伙食費、交通費、旅遊景區門票、旅遊費後取得的全部價款和折扣費為營業額;
3)納稅人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納稅人在扣除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項後取得的總價和價外費用餘額為營業額;
4)對於外匯、貴重物品、**等金融產品的交易,從售價中減去**價格後的餘額為營業額;
(五)財稅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廣告業不是差別徵稅行業,所以怎麼開,都抵扣不了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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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是有價的,沒有扣除之類的東西。 只要產生收入,就必須在下個月按稅率繳納。 你的業務範圍基本上是服務業,稅率為5%。
若想避稅,應自行開具20萬元發票,慶典公司10萬元發票直接開給客戶,算收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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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向你推薦一本書,“廣告公司的會計”。 這裡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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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業需要繳納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房地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等。 教育附加和城市建設稅按營業稅計算徵收。
1.營業稅(1)計稅基礎。
廣告業營業額是指納稅人為在廣告業提供應稅服務而向對方收取的總價和價外費用。 價外費用包括手續費、**、集資費、募集資金費、預付款和其他向對方收取的各種性質的折扣費。 無論會計制度如何規定如何計算,所有折扣費用都應併入營業稅以計算應納稅額。
根據《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實施營業稅若干政策法規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地水營〔2003〕506號),廣告業營業額為廣告業務營業額,其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或廣告發布者(包括承運人)的廣告費用後的餘額為營業額。 允許從廣告業務收入金額中扣除營業稅後計算廣告發布費的支出,僅指擁有廣告發布權的廣告代理商(包括**和運營商)支付的廣告發布費。
2)稅率:營業稅,廣告稅的適用稅率為5%。
3)應繳納營業稅額。
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營業稅額=營業額和適用稅率。
4)納稅期限。
納稅期分為5天、10天、15天或乙個月。 納稅人以乙個月為納稅期限的,應當自納稅期滿之日起10日內申報繳納稅款。
2.文化事業建設費。
1)文化事業建設費的計算和收取依據。
廣告業文化事業的建設費,按照支付方繳納廣告業營業稅的營業額和規定費用計算。
率來計算應付金額。
計算公式:應付金額=營業額的3%
(二)文化事業建設費繳納期限。
廣告業文化事業建設費繳納期限與繳納義務人繳納營業稅期限相同。
3.城市維護建設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算依據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額。 稅率分別為 %。
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營業稅稅率。
4. 額外的教育費用。
根據北京市稅務局《北京市人民*******關於徵收教育費附加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教育費附加費的計算和徵收依據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額,附加稅率為3%。
計算公式:教育附加費=營業稅附加費。
5.企業所得稅。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應納稅所得*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0%(認定為低利潤企業)和25%(一般企業)。
基本計算公式:
應納稅所得額=總收入允許扣除的金額。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還有個人所得稅、印花稅、房地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輛和船舶使用稅等。 這些都是小稅,所以我不會一一列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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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貴公司所做的資訊、廣告、廣告,屬於服務行業,需繳納營業稅和屬地稅; 如果您的公司是在2002年1月1日之後生產的,但屬於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分公司,則企業所得稅應繳納國稅; 如果是獨資企業或合夥企業,所得稅仍需繳納地方稅。 因此,你交國稅還是國稅,不是由你決定的,而是由稅法決定的。
2、國家稅收只能由稅務機關徵收,其他單位、部門或個人均無此權利,稅務機關的稅率由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規定,不由稅務機關自行決定,也可以隨意變更。
3、例如,廣告業的“**建設”專案屬於服務業,需繳納營業稅,稅率為5%。
4、廣告是指能夠為廣告主制定廣告方案、製作廣告、提供其他廣告工具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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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公司舉辦的設計培訓班,按文化體育盈餘的3%徵收營業稅,廣告業營業額為廣告設計、製作、出版、發行、發行活動取得的廣告收入。
從事廣告業務的,應當以其總收入減去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或廣告發布者(包括**和運營商)的廣告發布費餘額作為營業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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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培訓課程出租並兼營培訓課程的行為,應按3%的稅率徵收,違規的前提是與廣告業營業額分開核算。
廣告**行業可以扣分,但廣告行業欺詐判斷小櫻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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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混淆了這兩個概念,無限責任不是公司,而是合夥企業,所以它不繳納企業所得稅。
有限責任公司是一家公司,它必須繳納企業所得稅。
另外,個人所得稅與企業無關,有限責任公司中的個人所得稅是個人從收入中分攤並上繳國家的收入的一部分,由企業代為企業計算,稅款從工資中提前扣除。 它不是企業的納稅義務,而只是預扣代繳的義務。
此外,企業所得稅為25%,合夥組織合夥人的收入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是以收入水平為依據的,稅率不同,有反映等級的特殊稅率表。
也就是說,有限責任公司繳納企業所得稅,合夥企業不繳納企業所得稅,繳納與合夥人分紅相對應的個人所得稅。
你提到的收入和成本問題,不用擔心,有兩種方法,1是正常做賬,有票就做,企業所得稅是按年計算的,就算是按季度提前繳納,也要年底結清, 多部分退還,補差,二是讓印刷廠提前開具發票,成本和收益可以同時體現,預付款不需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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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責任(一人有限)和獨資企業所得稅計算方法不同,獨資企業按企業利潤總額計算,有限責任按工資薪金、分紅分別計算,稅率不同。 規劃空間也不同。
2、無論是會計的改善,還是股東的保護,我個人都傾向於有限責任,因為收益與風險成正比。 此外,中國沒有自然人申請破產的相關規定,因此有限責任可能比無限責任承擔更大的風險。 當然,這也取決於貴公司的實際發展計畫。
3、根據權責發生制會計原則和收益匹配原則,開具發票時必須記錄收入。 您可以採取臨時估算的形式對應成本,提前預先提出,拿到成本發票後再根據實際金額進行調整。 其實企業所得稅的問題你也不用太擔心,每年1月到4月,都會結合你每年的收入成本和費用重新計算企業所得稅,多退補少。
但是退稅時間比較長,大概半年左右。
4、企業的考慮因素主要是企業的註冊資本、流動資金、一些資質等級。 在公司經濟的形式上沒有太多的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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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說的應該是10萬*,除非是廣告行業的營業額,是按差額計算的,但你不像廣告行業......當然,區別在於......兩萬! .它必須有 100,000 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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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潤 = 收入 - 成本 - 費用 - 稅費。
2,000 美元只是您的毛利潤,而不是純利潤,因為其中沒有稅收減免。
應繳納營業稅 = 10,000 * 5% = 500
營業稅附加費 = 500 * (7% + 3% + 2%) = 6 應付印花稅 = 10,000 *
以上總數為511
利潤 = 2000-511 = 1499
應繳納企業所得稅 = 1499 * 25% =
應繳稅款總額。
注: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第三條第十八款規定,“經營者從事廣告的,其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或廣告發布者(包括**和承運人)的廣告費後的餘額為營業額。
如果您的公司從事廣告業務,則可以使用差額作為營業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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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廣告業已經轉入國稅,就要注意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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