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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說是否為第一人稱並不重要。
為什麼是禁忌,因為第一人稱容易寫成瑪麗蘇,那就是自戀,想想看,如果自己的顏值和能力都是從自己嘴裡說出來的,是不是虛偽? 而且,有神的視角很容易,顯然是第一人稱的侷限性視角,但作者很有可能寫別人的心理和其他地方發生的事情,尤其是當線索比較多,事情很複雜的時候,怎麼表現好呢? 你總是從其他角度寫作嗎?
因此,很難掌握第一人稱功能,因此請在有基礎時使用它。
如果寫乙個小字,用第三人稱就好了,主要是從女主的角度出發,也用到男主的視角,可以說是無所不知的視角。 這樣寫更容易。
小燕,不如初學者做夢,先練筆,等筆有,再寫現實,追求深度。
家人的話,呵呵,看到了笑容。
建議大家發到錦江網,寫完就可以去論壇交流,那裡的朋友比較熱情,不像起點那樣商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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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這些話比較適合用第一人稱來寫,沒什麼忌諱,就看你習慣什麼樣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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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可以寫
不能說是新手禁忌,只是在第一人稱寫作中,作者在切換人名時會有矛盾。 這是對作者控制文字能力的考驗,所以要大膽地寫。 如果它不起作用,只需再修改幾次。 嘗試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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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很多都是這樣的,這取決於作者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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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人稱角色:真實; 第一人稱是一種直接的表達方式,無論作者是否真的是作品中的人物,所敘述的內容就像作者親眼所見所聞。
2、第二人稱的作用:使語言表達更直接、更自然、更親密。
3、第三人稱的作用:能直接客觀地展現豐富多彩的生活,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更靈活、更自由地反映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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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人稱是一種直接的表達方式,無論作者是否真的是作品中的人物,所敘述的內容就像作者親眼所見所聞。 它的優點是給讀者一種真實感和親切感; 從作者的角度來看,直接表達作者自己的想法和感受更方便。 比如《我的老師》記錄了真人實事,通過第一人稱的技巧,自然流露出作者對蔡雲志先生的“愛心”和“公義”的欽佩。
故鄉是**,文字中荀哥(“我”)有作者的影子,文章通過第一人稱,通過“我”的所見所聞,深刻地反映了中國老農村的衰敗與蕭條,表達了他們對新生活的渴望。 由於使用了第一人稱,給人的感覺真實而親切,這也方便了作者的直接表達(或宣洩或傾訴)感情。 但是,它也有侷限性,它所寫的東西不能超越“我”所聽到和看到的,因此不方便以廣義的方式反映現實生活。
第三人稱寫作的優點是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可以更自由靈活地反映客觀內容。 活動範圍比較廣泛,作者可以選擇最典型的例子來策劃,而不受第一人稱寫作的限制。 比如,“誰是最可愛的人”是用第三人稱寫的,自由靈活地選取了三個典型例子,以表明志願軍士兵是最可愛的人。
這三個案例,從不同方面表達了志願軍戰士最本質的思想和感受。 “松古峰之戰”——對敵人的仇恨,體現革命英雄主義精神; “在火中救孩子”——對朝鮮人民的愛,體現了國際主義精神; “防空洞談話”——高尚的苦澀樂觀,體現了愛國主義精神。 三個典型的例子,有集體的、個人的、戰鬥的場面,還有戰場上的日常生活。
正是因為第三人稱寫作,作者才能用這種方式表達主題。 然而,第三人稱也有侷限性,它不像第一人稱那樣與讀者相關。 為了彌補第三人稱敘述的不足,一些作家利用文字中人物的對話或獨白的角色,通過他們的嘴巴講述他們的個人經歷或心理活動。
比如《誰是最可愛的人》中防空洞裡戰士們的對話,就非常逼真地展現了戰士們的內心世界,讓人有親切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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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我”的角度來看,全文就是“我”巴拉巴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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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來談談使用第一人稱的好處,給人一種沉浸於狀態搜尋的感覺,使人們對閱讀更感興趣,與主角交換人物,作者也會有成就感,也更容易寫。
二是**情境顯得更真實,作者和讀者之間的距離拉小了。
三是使文章流暢、雄辯、通俗,給人一種親切、可讀的感覺。
第一人稱角色:
1)給人一種沉浸感,拉近作者與讀者的距離,使情境顯得更真實,便於內心情感的直接表達。
2)“洩密我”可以作為文章的線索,情節可以由“我”的所見所聞、所感來驅動。
3)用我對“我”的所見所聞來表現和突出人物形象。
4)用我的所見所感來突出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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