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一定是錯誤的得分手! 2分是必要的!
-
過了一會兒,改回兩份是正常的,算錯點也是正常的。
-
它必須是三分。
記得千禧年活塞隊和馬刺隊的比賽中,活塞隊的乙個三分球出手很短,落在了鄧肯的頭上,彈進了籃筐,當時活塞隊算作乙個三分球。
-
你看錯了。 2分。
除非加內特是三分線跳投。
-
除非球員從三分線外跳起搶籃板。
否則,無論如何,籃筐將值兩分。
-
這是絕對錯誤的,這是不可能的,如果你不碰藍框,它叫空觸,那麼它叫籃筐,它是 2 分。
-
除非你看到他直接在三分線外扣籃,否則絕對是兩分。
-
這是不可能的,你錯了,乙個籃筐只算2分。
-
裁判說 2 是 2,說 3 是 3
如果裁判不說話,那肯定是2
-
順便說一句,從三分線外跳起來,如果滑行太長,還是很平靜的,這是我幾年前在火箭隊和步行者隊的比賽中得出的結論,當時老公尺勒還沒有退役。
-
絕對不行!
這 3 分是根據投籃球員的位置授予的。
意義:
如果加內特從三分線外跳起,那麼他會把球傳給他的朋友。
這是 3 點。
否則,即使隊友正在投三分球。
錯過彈出視窗後。
加內特在籃下底線上籃。
應該算作2分。
-
2分。 除非 kg 是從三分線外跳起的補充杆。
-
不能算三分球,除非是對手上籃的那一刻犯規,否則算是三分球。
-
應該是2分,按照加內特的首發位置應該是+++分,所以是2分。
-
除非對手犯規,否則加罰一分。
-
不對。 你一定看錯了。
雖然是三分線外的籃筐,但加內特的投籃卻在籃下。
所以拿兩點。
-
沒辦法,籃板球等於再出手一次,只要投球手在三分線內,就只能是兩分 可能是你看錯了比分
-
應該是2分,他不能從三分線跳起來直接上籃吧?!
-
不可以,只要有投籃動作就算是投籃,可以接住球繼續動作。
-
如果裁判認為 A1 正在射門,A1 可以再次接球。 不應該,如果你做了乙個完整的動作去投籃,應該被判斷為籃板球和投籃不中,這不是違例! 只是我還沒有遇到過。
-
根據房東的描述,應該算乙個進攻籃板,但這個進攻籃板不會讓你的進攻時間回到24秒。 因為球剛好越過門框,不在禁區內!
如果是彈出式籃板,那就是標準的二次進攻籃板。 攻擊時間恢復到24秒。
-
落地接球時多走2步,算是舉個例子,接球走不到2步,就不算舉個例子。 明白了?
-
不,如果你有投籃動作,你可以搶籃板。
-
這不是違規行為! 球有去籃筐的傾向!
-
不算數,只要球的高度在門框上方,就不算違規。
-
例如,在NBA中,國際規則是好球。
-
如果已經裝箱,就不算違規,有些鬥牛場會有一些其他的規則,按照整個比賽的規則,不算違規。
-
不是乙個好球,你有很好的身體素質。
-
我覺得基本功很重要,首先,球手的型別要有標準(建議向喬丹或科比學習),力量要把握得當,持球後手臂要挺直,全身要自然放鬆,每乙個球都要自信地扔出去。
-
你個子高嗎? 你需要做的是跳躍,你試著跳得很高,然後練習投擲格仔。 最後,在跳投過程中保持持球姿勢,手臂力量必須足夠強。
這樣,在空中停留後,可以穩定地輸出2個點。 由於大部分三分球都是定點藍,所以距離適應感問題不大。 但兩分需要的是運動投籃,所以需要有臂力、彈跳、空中姿勢調整。
總之,多練習就好了。
-
三分球投籃一般內線較弱,抵抗力不強,而中距離投籃則要求球員的快速反應能力和快速投籃命中率。 這只是乙個練習問題。
-
我只想告訴你一件事,就像我一樣,多練習,為了做得好,最好請人陪你練習。
-
提公升自己的技術沒有捷徑,那就是多練習,關於中投,對力量的把握要求更高,習慣投三分的人的力量一般比較大,中投注重控制力量。
-
練習,練習,再練習。 只有適合自己的才是好的,不要刻意模仿別人,那麼你的技術永遠不會提高。
-
在常規的籃球比賽中,每次進攻都有時間限制,即24秒,超過24秒就是24秒違例,球屬於對手。 如果你錯過了第一次投籃,而你的球隊搶到了籃板,你可以進攻一次,進攻時間仍然不到24秒。
如果你平時很開心,打半場,如果你搶到乙個進攻籃板,你想投多少次就投籃多少次,你不必走出三分線,如果你搶到防守籃板,你就得走出三分線,進攻時間沒有具體的限制, 而常規點也可以算作24s。
-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只要每次投籃都在24秒以內,而且每次投籃都碰到籃筐,你投多少次都無所謂。 即使超過24秒,最多也算違例,與犯規無關。
-
如果是常規比賽,你可以投擲,直到裁判吹響哨子。
但我猜你說的是半場野球,對吧? 沒有固定的規則,外球的基本規則都討論過了,如果能一直搶板子,我猜對方也說不出什麼來。
-
它不算作犯規,可以無限迴圈。
-
最多只能算是違規,不能算犯規。
-
它不會超過 24 秒,並且會計算您觸控籃筐的時間。
-
不可能無限制地施放,但不能在 24 秒內施放。
-
是的,因為球已經碰到了籃筐。
-
如果你不考慮走路或對手搶籃板,你可以說你沒有犯規。
-
不,只要你抓住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