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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的做法是正確的,刑事案件之所以叫公訴案件,是有國家機關保障的,不是想私私的個人能做到的,而是為了避免司法公正和不公平。 案件的性質可以根據傷害鑑定結果來確定,如果不足以構成刑事案件(一般小於輕傷),則可以進行民事和解、調解或治安處罰。 既然你哥哥已經羈押了乙個星期,羈押期可以從公安羈押期中扣除,所以很容易出去。
如果是輕傷,則屬於自訴案件,受害人不願意起訴,可以私下和解。
如果是輕傷以上,是公訴案件,不能私訴,必須由檢察院起訴,但如果你想讓你的兄弟不被關起來,你可以申請保釋候審,你可以支付押金作為擔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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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拿點錢讓警察吃晚飯。
我曾經打過人,但我沒有支付醫療費用就離開了。 這有點沒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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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的做法是正確的,如果構成刑事案件,沒有私事,除非公安機關不知道。 派出所必須等待鑑定結論後再決定是否釋放該人,如果構成“輕傷”,則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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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四十六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勘察檢查,應當自交通事故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檔案。 如果交警部門出具了證明,您可以起訴交警不作為;
2. 您可以向法院起訴孩子及其法定代理人(其父母),要求賠償您祖母受到的傷害、殘疾和賠償,以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3、如果對方(包括其父母)有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可以在法院判決生效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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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應該由交警部門出具責任認定書,責任認定後,可以起訴對方要求賠償。 包括複診**費和護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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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這件事情你要自己承擔嗎? ”:
1)如果能找到划船者:划船者應承擔責任;
2)如果暫時找不到划船的人,你有保險:你可以由保險公司承擔,當然,保險公司賠償你之後,如果以後找到划船的人,保險公司可以向划船的人追償, 划船的人最後要承擔;
3)物業合同中若有物業公司承擔小區安全義務的條款,車輛已多次劃區,且物業未安裝監控,物業存在一定過錯,應承擔相應過錯責任,但負擔比例不會太高, 一般小於40%。
2、建議:1)找物業洽談,讓物業在這個盲區安設監護權。
2)注意自己,看看能不能抓到划船者幾天,一旦抓到他,就可以索賠所有損失。
3)如果您有保險,請找保險公司進行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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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能自己承擔,如果車多了,可以集體找房,交一定的責任,現在討厭富人的人多了,你還是找了自己的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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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物業負責、什麼不被監控、我住在你們小區。你不能保護我的財產安全嗎?
如果你不想承擔責任,你可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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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財產必須對未履行其安全責任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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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車輛劃傷保險,無法確定肇事者的,保險公司承擔70%的責任; 如果沒有保險,只能承認運氣不好。
您可以與社群中的財產進行談判,並以財產沒有履行其適當的監護義務為由要求賠償。 但是,您不太可能獲得全額賠償,您仍然需要承擔部分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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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為一般是針對行政主體(即國家機關)的訴訟,適用於行政訴訟。
根據新的《侵權法》,公司應對雇員的侵權行為負責。 因此,如果事情屬實,貴公司將承擔責任,並且不會從團隊成員那裡收回。
法律依據如下: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職工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本條第 1 款適用於您的情況。
以上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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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他到位,他還堅持正義嗎?
既然是公開的,那就收集證據證明你沒有不作為,並在法庭上面對它。 願你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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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解釋案例,以便您理解其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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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單位有義務保護勞動者在工作期間的安全;
2、積極補償職工;
3、向公安部門報案,找到傷者,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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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在工作時,我被乙個堅守崗位的人傷害了。
堅持下去對你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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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夫哥:我非常同情你的困境,祝你早日**!
國家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在工作時間發生人身事故的,由企業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但是,如果員工在工作時間內生病,企業不承擔責任,除非病因與所從事的工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根據你的描述,我認為你所患的頭部血管畸形,無論是先天性的還是後天性的,都與你當天做的補鉛工作無關,所以你要求公司賠償你所有的醫療費用是不合理的,也沒有法律依據。 當然,公司給你一些補貼,做一些人文關懷是可以的,但補貼的多少完全由企業決定。
希望大家依法行事,不要無理取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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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期限】勞動部《企業職工病非工傷醫療期限條例》(1994年)第479號第3條規定,企業職工因病或者非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根據其實際工作年限和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以上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不足10年的,在單位工作不滿5年的,3個月,5年以上的,6個月。
(二)實際工作經驗在10年以上的,在單位工作不滿5年者為6個月,在單位工作5年以上不超過10年的為9個月;12個月,10至15年; 18個月,15至20年; 24個月,超過20年。
勞動部《關於實施〈企業職工病非工傷醫療期限條例〉(1995)236號〉第2條規定,關於特殊疾病的就醫期限,根據目前實際情況,若部分職工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症、 精神疾病、癱瘓等)24個月內不能治癒的,經企業和勞動主管部門批准,可以適當延長就醫期限。
病假工資]勞動部《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勞動部發〔1995〕309號第59條規定,企業在患病或者非工傷期間,應當在規定的醫療期間按照有關規定繳納病假工資或者病假救濟費, 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但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病假工資為最低工資的 80%(月薪天數)。
勞動部(1994)481號《勞動合同違約和解除經濟補償辦法》第六條規定,勞動者非因工作原因生病或受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者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解除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應當按其在用人單位工作滿一年,給予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並給予不少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貼。發生大病、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貼,重病金額增加不得低於醫療補貼費用的50%,絕症金額增加的金額不得低於醫療補貼費用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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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要證明你的病情與你在機械製造廠的工作有關,也就是你的**和你的工作有關,這樣你才能證明是“工傷”,你可以和廠協商醫療費等原因,以及這段期間的工資, 如果與工作無關,工廠不可能給你醫療費,全額更不可能。
而且工廠沒有和你籤任何合同,如果工廠堅持你不是工廠的員工,那麼你就要找證人告法院,但如上所述,如果你能證明你的疾病和工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法院很可能會支援你的主張, 但可能與您的預期金額存在差距。如果無法證明病因,即使提起訴訟也很難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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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四)患有職業病;
因此,如果能確定您的疾病是由職業病引起的,您可以要求工廠根據工傷福利向您支付醫療費用。
至於職業病的鑑別方法,可以諮詢法院或司法機關。
一旦發現職業病,工廠可以對工傷負責。
至於你說工廠裡沒有證件,那麼你需要收集可以證明你在工廠工作的證據,比如制服、工作許可證、簽到單、工人的證詞等。 您需要注意的另一件事是,您必須能夠證明您的工作職位。 因為工作對職業病有影響。
建議律師介入可以為您提供更詳細和有用的幫助。
祝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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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金;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補償金額不低於應付金額的50%但不超過100%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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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必須與公司協商,要求全額工資;
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您對勞動仲裁的結果不滿意,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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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快的方法是向勞動監察局提出投訴,如果投訴失敗,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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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工會解決。
2.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3、申請勞動仲裁。
四、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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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夫妻離婚財產處置的若干意見》規定:
17.夫妻為共同生活或履行贍養費和贍養義務而產生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離婚時應以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清償。
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未用於償還共同生活產生的債務。 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一方應以個人財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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