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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只有一種方式: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指使、強迫勞動者從事違反規章制度從事危險性勞動,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您遭受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您的人身自由以強迫勞動或......你沒有逃跑嗎? 照顧好自己的利潤。
2.培訓、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限,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視為違反勞動期限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約定的服務期限內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一)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二)勞動者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單位工作任務完成,或者不按用人單位要求改正的;
(四)勞動者以欺詐、脅迫或者利用勞動者的危險,違背勞動者真實意圖,促使用人單位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五)依法追究勞動者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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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員工已經滿足了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但沒有立即解除勞動合同,那麼你就同意了,所以你的合同繼續執行! 你們之間還有合同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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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違約方未支付違約金的,違約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金的計算時間可確定至判決生效之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一方當事人明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一方當事人不繳納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條 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履行約定,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賠償金額應當等於因違約造成的損失,包括履行合同後可以取得的利益; 但不得超過違約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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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金不支付往往是由於以下兩個原因:一是違約金過高,二是違約金合適,但違約方沒有賠償能力。
第一種情況,宜積極與原告協商償還違約金,免除部分違約金或以立即還款、調解或啟蒙的方式分期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根據違約情節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違約損失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增加規定的違約金,如果違約金過高於造成的損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適當減少。
當事人約定遲延履行違約金的,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後也應當履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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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合同約定違約金的,按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合同未約定違約金的,按照約定或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根據違約情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而產生的損失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增加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於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適當減少。
當事人因遲延履行約定的違約金而虛假旅行的,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後也應當履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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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條 當事人約定違約金和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另一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換言之,定金條款和違約金條款不能同時適用 對方當事人起訴的,對方當事人將使用違約金條款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當事人違約時,應根據違約情況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也可以約定違約造成的損失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於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適當減少。
您可以要求法院減少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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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合同法》規定,在合同期內,出租人違約的,押金將雙倍退還,承租人違約,押金不予退還。
二、根據標題規定,承租人在合同期內違約,應當支付違約金。
第三,如果合同同時約定了違約金和租金保證金,則非違約方只能對兩者之一提出索賠,不能疊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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